rml
发表于 2019-6-19 12:36:16
rml
发表于 2019-6-19 12:40:29
fanbaihang
发表于 2019-6-19 13:34:46
我没有参加讨论楼主话题,只是提示了一下企业常说的“送检”一词的含义。我认为凡是有检测的地方,基本上都会用到“送检”一词,这是很普通的词语。例如,计量院、医院、…等等地方。
rml
发表于 2019-6-19 14:41:40
fanbaihang
发表于 2019-6-19 17:31:43
本帖最后由 fanbaihang 于 2019-6-19 17:33 编辑
rml 发表于 2019-6-19 14:41
所以说你”偷换概念“呢。7.1.5.2涉及的计量法要求的是”检定“,你把它换成”检测“了。同是”送检“, ...
那么仪器送出去了,结果是领到的是“校准报告”,企业能不能称仪器已经“送检”了呢?校准不是检定呵,他们“偷换概念”了?企业不吃这一套,没人背术语的,企业有自己的用语,谁也干涉不了。
rml
发表于 2019-6-19 18:34:24
fanbaihang
发表于 2019-6-19 18:53:07
请确认,我所有帖子,从头到现在都是在说企业讲“送检”的含义,请看两份原帖:
1、许多企业内部检定(校准)也是由使用部门“送检”的。“送检”不全是指企业送到企业外去检定。
2、 “大一点的企业,其量具仪器是由使用部门(车间、试验室)送企业的“计量中心”(站)检定(校准)的。这也是“送检”,”——大企业有资质的“计量中心”(站)不是“计量机构”吗?这样送检难道不是送检吗?
你应该看清楚之后再讨论。
rml
发表于 2019-6-19 19:04:43
fanbaihang
发表于 2019-6-19 19:16:00
rml 发表于 2019-6-19 19:04
请别用你的习惯来衡量我。
我肯定看清楚了。
是你没有听懂。
“校准”不是“检定”,去校准时企业能不能说“送检”啊?
rml
发表于 2019-6-19 19:28:05
fanbaihang
发表于 2019-6-19 20:07:27
rml 发表于 2019-6-19 19:28
企业可以说。你作为审核员尤其是研讨标准时不能说。对审核员来说,检定就是检定,校准就是校准。不管它是 ...
讨论有范围的,既然你说看清楚了是在讲企业说“送检”的含义,那为什么还说什么我“往企业身上推”了?你还说“你作为审核员…不能说”。那么要求企业将量仪送去校准时,不能说需要“送检”,那该说什么呢?:lol:lol
fanbaihang
发表于 2019-6-19 20:25:26
rml 发表于 2019-6-19 19:28
企业可以说。你作为审核员尤其是研讨标准时不能说。对审核员来说,检定就是检定,校准就是校准。不管它是 ...
既然你认可了:企业将量仪送去校准可以说成“送检”,甚至企业还拿出包含校准安排的“送检计划表”时。审核员要不要开“不符合报告”呢?
rml
发表于 2019-6-19 20:31:19
牛角尖
发表于 2019-6-19 20:47:14
rml 发表于 2019-6-19 20:31
一、你没看明白你加入的讨论是针对的是”(例子)没有必要按7.1.5.2要求送检“吗?企业的说法能替代标准 ...
“粮食快速含水测定仪和白度仪未检”你开的这个不符合判的哪个条款呢?这个“检”是什么呀?是自己检还是送出去检呢?
rml
发表于 2019-6-19 20:51:16
rml
发表于 2019-6-19 20:54:46
fanbaihang
发表于 2019-6-19 20:56:08
1、标准7.5.1.2条没有“送检”一词;
2、再说一遍:我没有参与讨论楼主题目,仅仅是谈一下一些企业使用“送检”这一词语的含义;
rml
发表于 2019-6-19 20:57:52
rml
发表于 2019-6-19 21:06:00
rml
发表于 2019-6-19 21:19:14
fanbaihang
发表于 2019-6-19 21:32:09
我1964年参加“计量人员比武大赛”;1966年负责筹建总理批准的“100(计量中心)项目”,…,弹指一挥间呵!
牛角尖
发表于 2019-6-19 21:32:37
rml 发表于 2019-6-19 20:57
我告诉你说是我开的了吗?
我告诉你这报告开了吗?
麻烦看清楚,弄懂了再来提问。不要用不实的言语浪费 ...
不是你开吗?可能,但你是同意开的。这个报告是没开成,因为被组长否决了,是吗?
rml
发表于 2019-6-19 21:49:01
rml
发表于 2019-6-19 21:59:41
sdhxc870216
发表于 2019-6-19 22:06:12
看来,做审核员需要有夯实的基础,基础需要夯实再夯实。对标准平时用的法律法规,需要学习和再学习。
牛角尖
发表于 2019-6-19 23:20:55
rml 发表于 2019-6-19 21:49
这个故事我不想讲太具体了。太具体了有损那个机构和那个组长的声誉。组长和做法是很恶劣的。不是否决,是 ...
你看,你又答非所问。你也不必紧张,其实你介绍的“粮食快速含水测定仪和白度仪未检” 这个事实。抛开对错不论,其文字表述并不错。意思是标准规定应该检的。没有检,这样就产生了不符合。既然大家都明白是这个意思,又不是正式的不符合报告不必那么计较。只要大家看得懂这样表达也就无可厚非。我说的“没有必要按7.1.5.2要求送检”同样不是不符合报告的表述。你那个是该检的没检开具不符合。 7.1.5.2肯定包含了有“检”的要求。我这个温湿度计不用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加上认为7.1.5适用范围没有包含用于过程监视和测量的资源。考虑到绝大多数企业 不具备条件检定温湿度计的(县区级的计量所也不具备检定的条件)。一般情况都是送计量机构检定。 我这句“没有必要按7.1.5.2要求送检”这句话又错在哪里呢?何况我的帖子对如何保证仪表的准确性都作了表述。
fanbaihang
发表于 2019-6-20 08:55:57
sdhxc870216 发表于 2019-6-19 22:06
看来,做审核员需要有夯实的基础,基础需要夯实再夯实。对标准平时用的法律法规,需要学习和再学习。
审核员、咨询师需要积累实际生产和服务经验,如果只会从标准到标准的背诵条文,这样去辅导或审核管理体系,企业是“不感冒”的。因为你死背的条文往往是不切合企业生产和服务实际的,对企业没有什么帮助,甚至成为企业的额外负担,造成企业认为“贯标”就是弄几个人加班加点编写文件、填写大量表格,忙于应付审核,这就是目前许多企业管理体系的存在“两层皮”的成因,是搞典型的形式主义。
要做到标准说的:“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融入组织业务过程”,辅导和审核就会有效果了。
rml
发表于 2019-6-20 13:46:28
rml
发表于 2019-6-20 14:34:09
jackyzhangchi
发表于 2019-6-20 16:22:42
典型的赵括!看的都累,写了很多,都只为证明自己才是最有水平!对年轻的审核员一毛钱的帮助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