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baihang 发表于 2019-6-21 16:46:21

本帖最后由 fanbaihang 于 2019-6-21 16:53 编辑

见过前言不搭后语的吗?
你屙泡尿照一下就见到了。

rml:不好意思。看错了。自作多情了。发表于 4 小时前

rml 发表于 2019-6-21 17:12:03

fanbaihang 发表于 2019-6-21 17:21:21

rml 发表于 2019-6-21 17:12
啊呀,这么厉害?
这能不能勾起你的一点回忆:有人听到我在等人,以为我在等他。在短消息中问我是不是有 ...

别编造谎言了,我在不断推掉业务、怎么会一边又在问你是不是有业务?帮帮忙别自淫了!

fanbaihang 发表于 2019-6-21 17:24:53

rml 发表于 2019-6-21 16:07
见过前言不搭后语的吗?
你屙泡尿照一下就见到了。



rml :我不能远行。具体原因不方便告知。无论是好心还是想考察,我都基本上无法成行。发表于 5 小时前
rml:不好意思。看错了。自作多情了。发表于 5 小时前

rml 发表于 2019-6-21 17:28:04

rml 发表于 2019-6-21 17:31:04

fanbaihang 发表于 2019-6-21 17:34:42

本帖最后由 fanbaihang 于 2019-6-21 17:41 编辑

rml 发表于 2019-6-21 17:28
嗯。最后你是说你不是来找工作的,有房产过好日子。那似乎在我说你不是我等的人之后。
造谣是你的专长。 ...
当时就清楚了,上网站“我不是来找工作的,有房产过好日子。“ 那你还造问你“是不是有业务”的谣言呢?谣言自己戳穿。

rml 发表于 2019-6-21 17:41:05

fanbaihang 发表于 2019-6-21 17:45:34

咱们说的有证据,是你找我谈业务,我找的不是你。
rml :我不能远行。具体原因不方便告知。无论是好心还是想考察,我都基本上无法成行。发表于 5 小时前
rml:不好意思。看错了。自作多情了。发表于 5 小时前

rml 发表于 2019-6-21 17:52:12

rml 发表于 2019-6-21 18:34:03

fanbaihang 发表于 2019-6-21 19:05:40

fanbaihang 发表于 2019-6-21 17:24
rml :我不能远行。具体原因不方便告知。无论是好心还是想考察,我都基本上无法成行。发表于 5 小时前
...

——插队进来想抢我给别人的业务,说我“无论是好心还是想考察“你,热乎乎往我身上贴哈,你想得太美了,哈哈哈哈。

rml 发表于 2019-6-21 19:16:21

fanbaihang 发表于 2019-6-21 20:15:23

我发帖讲:“满口话好说,满口饭难吃。再“精明”的人也会有失误”…——这几句“鸡汤”,不痛不痒的,本来就是给你下楼的台阶。
但你回答是:“见过前言不搭后语的吗?你屙泡尿照一下就见到了。”
你这样恶劣态度,就不要怪我把详细情况贴出来了。

rml 发表于 2019-6-21 20:41:25

fanbaihang 发表于 2019-6-21 21:55:00

本来我在问询其他老师有咨询业务能接否,你却插队进来想抢这笔业务,并说我“无论是好心还是想考察“你,你这不是幻想我会给你业务做,这可能吗?后来你自己分析是你“自作多情”。这儿还是加上你的一句话,“你有那么厚的脸皮,想抢生意,真的太恬不知耻”。

rml 发表于 2019-6-22 08:02:47

rml 发表于 2019-6-22 08:14:41

fanbaihang 发表于 2019-6-22 08:37:34

rml 发表于 2019-6-22 08:14
那些自以为是的大侠客,把眼睛睁大看清楚了。骂人不一定是直言训斥。批判错误更不是欺负他人。好好观察一下 ...
“骂人不一定是直言训斥。批判错误更不是欺负他人。”——你还要为自己谩骂正名了?企图把谩骂说成“批判错误”?看看你一贯的作为:
你长期欺负网友,别人发表一点小小看法,你就骂“…连赵括都不如,就敢那么嘴臭。你这种货色,也就只配给机构送钱。典型的瘪三”,你一贯使用谩骂、威胁恫吓网友,妄图独霸论坛,你还猖狂扬言“我欺负年轻审核员,你去投诉,告状呀”!你这付恶霸嘴脸已经在论坛上充分暴露了,你这个网上恶霸还能抵赖丑恶吗?

rml 发表于 2019-6-22 09:13:04

rml 发表于 2019-6-22 10:04:15

rml 发表于 2019-6-22 10:58:48

jackyzhangchi 发表于 2019-6-22 11:47:46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反手给个赞

rml 发表于 2019-6-22 12:02:45

rml 发表于 2019-6-22 18:45:37

fanbaihang 发表于 2019-6-23 09:04:30

本帖最后由 fanbaihang 于 2019-6-23 16:18 编辑

    rml 发表于 2019-6-22 12:02.
    还是点给你自己吧。
    超级合适你那日角湾湾头连道理都弄不伸抖还冒充公正装大咖的东西。

    fanbaihang,
    别人哪里“冒充公正装大咖的”?说话要拿出根据。发表于 半小时前

rml
以为你老人家走了,怅然若失。
要证据?
证据不是就放在那里的吗?你如果自己没能力发现,我讲了你也不懂的。何况我在前面就已经讲过了。你自己不好好看,总要我反复讲就没有意思了。
自己看。看好了慢慢表演。


你造别人谣言,是一贯的手法,你认为重复几次就谎言就变成真相了吗?让你拿证据,又支支吾吾了,你说他人是“冒充公正装大咖的东西”,你把证据拿出来呀!别躲避啊!

fanbaihang 发表于 2019-6-23 16:07:53

本帖最后由 fanbaihang 于 2019-6-23 16:22 编辑

rml 发表于 2019-6-19 14:41
所以说你”偷换概念“呢。7.1.5.2涉及的计量法要求的是”检定“,你把它换成”检测“了。同是”送检“, ...
睁眼看一下,《计量法》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条文中说了计量检定机构除了“检定”,包括了“测试”任务,你自称主管了“三十年的计量机构”竟然不知道《计量法》规定了计量检定机构还有测试任务,真是坍台坍够了!难道你是主管计量检定机构扫地的?
企业员工送样品去计量检定机构检测时,称自己为“送检”完全可以。你这个背条文“砖家”怎么还敢胡说此“送检”是不允许说呐?难道你还想修改《计量法》条文吗?——你背条文给背漏了,企业又没有老实待过,所以企业所用的术语你根本不懂,哈哈哈哈,你早该找个角落去息气啦!

rml 发表于 2019-6-23 18:26:34

rml 发表于 2019-6-23 18:32:14

rml 发表于 2019-6-23 19: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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