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 发表于 3-29 17:45:14

本帖最后由 幼儿园 于 2021-3-29 17:46 编辑

rml 发表于 2021-3-29 16:55
懂了没?
你所谓“批驳”,多数批的根本就不是老 子的观点。
连想批的观点都对不上,你还批个屁呀?

“你所谓“批驳”,多数批的根本就不是老 子的观点。”
——看看没种的人是怎么抵赖自己说的观点的:

   把采购的不合格品违规让步接收的事实,说成不符合8.6条“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还强词夺理说:“我说过“不是接收”吗?”
   这犹如把一个人“回来”说成他是“出发”,还振振有词地辩解,我说过这人不是“回来”吗?
   这种诡辩术,就是这种人抵赖时惯用的伎俩。

——关键是:你rml-3-25说:“这不应判8.7.1d。应判8.6——“除非……不应放行……”。这才与事实相扣”。请问,你这个观点你能不认账了吗?
   我们在问你:议题描述的该企业采购让步接收,是不是你说的“这不应判8.7.1d。应判8.6条说的“…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躲避、抵赖就是敢说不敢当的表现,这就是没有种了哈?!
      

rml 发表于 3-29 19:37:28

rml 发表于 3-29 20:23:38

rml 发表于 3-29 20:46:41

幼儿园 发表于 3-29 21:59:38

rml 发表于 2021-3-29 19:37
你母卖批,还给你批脸了?

你母卖批,哪个告诉你那是“让步接收”? n) i. n5 T8 \$ W+ x) T


1、哪个告诉你那不是“让步接收”?接收下来不存入罐里,存在哪里?难道让采购员捧在手中?

2、哪个告诉你放到罐里去就是是不合格品“放行”?
3、标准8.6是““除非……不应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你改为应判8.6—“除非……不应放行……”
   ——你故意删除“向顾客”这个关键词是为什么啊?这不是要把企业采购原料的接受,混淆为向顾客放行[的产品吗?

rml 发表于 3-30 08:08:40

幼儿园 发表于 3-30 08:19:41

rml 发表于 2021-3-29 20:46
这不懂装懂的流氓无赖,以为我肯定“放行”,就否定了“接收”。
自己又无力证明这一点,就只好咬定是我说 ...

是你自己企图引导讨论:肯定“放行”,就否定了“接收”。这种抽象讨论,离开了议题的实际。

大家在问你实际议题:
   议题描述的该企业采购让步接收,你说的“这不应判8.7.1d。应判8.6条说的“…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怎么会把“采购原料不合格品接收”考虑成“不符合8.6条…“向顾客放行产品…”去了?”
      我们感到这是 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会事,一个是迸货、一个是出货,怎么也扯不到一起的。
——谩骂污辱这不是正常人的答案!

rml 发表于 3-30 08:19:51

rml 发表于 3-30 08:22:22

rml 发表于 3-30 08:38:37

rml 发表于 3-30 09:06:07

rml 发表于 3-30 09:09:02

幼儿园 发表于 3-30 10:14:59

rml 发表于 2021-3-30 09:09
你脸皮真你老母的厚。
老 子在骂你这种蠢猪的同时,阐述清楚了所有问题。你眼瞎了看不见?
倒是你, ...

把议题说的“进原料”胡扯到8.6的“向顾客放行产品…”上去。还说别人是“蠢猪”,究竟是谁在强词夺理啊?

——仔细学习一下标准8.6条内容吧!别随意解释呵、不可乱套条款呵!?

rml 发表于 3-30 11:58:57

幼儿园 发表于 3-30 13:20:03

本帖最后由 幼儿园 于 2021-3-30 13:29 编辑

rml 发表于 2021-3-30 11:58
死不要脸的蠢猪,以上回复已充分证明你是完全读不懂标准的蠢猪了。
还好意思继续纠缠?
老 子已经明确 ...
8.6产品和服务的放行
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提醒一下,注意句子中“放行”与“交付”的区别。
——标准文字是经过琢磨的,不用你再煞费心机、煞费苦心、煞有介事地去研究了。
   你的“认为”有错误存在,不想指出了,以免被你认为在“纠缠”你哈?
——还是讨论议题中的不符合为什么你会判8.6条的主题上来吧!

牛角尖 发表于 3-30 13:41:11

rml 发表于 2021-3-30 11:58
死不要脸的蠢猪,以上回复已充分证明你是完全读不懂标准的蠢猪了。
还好意思继续纠缠?
老 子已经明确 ...
你发明了狭义服务,狭义服务的定义是9000标准呢个条款。那么广义服务又是那个条款定义的。朝着放行的方向体现在那条定义里。希望列出来大家看看。

rml 发表于 3-30 14:00:18

牛角尖 发表于 3-30 14:23:41

rml 发表于 2021-3-30 14:00
8.6产品和服务的放行% q4 w7 I' J7 G" K( R; k7 b3 x
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 ...
提醒你一下吧。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这里向顾客放行的是产品,向顾客交付的是服务。都是给顾客的。不是朝着顾客方向的。

rml 发表于 3-30 14:43:22

牛角尖 发表于 3-30 14:50:16

rml 发表于 2021-3-30 14:43
( o5 ]1 v- ^$ [& \ 这里向顾客放行的是产品,向顾客交付的是服务。都是给顾客的。不是朝着顾客方向 ...

朝着顾客方向是你自己发明的。依据呢?   还有你那个所谓的狭义服务和广义服务也是你自己发明的。定义在哪里呢

rml 发表于 3-30 14:53:20

rml 发表于 3-30 14:58:21

牛角尖 发表于 3-30 15:00:57

本帖最后由 牛角尖 于 2021-3-30 15:05 编辑

rml 发表于 2021-3-30 14:53
蠢猪,没见我说么?ISO原版该处根本就没有那个“交付”。
原版是这样的“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已圆满完成之前,不 应向顾客放行产品和服务。”----有原则上的区别吗,顾客的方向在哪里?只不过国标翻译更加符合ISO的本意,适合中国人习惯,你在国标和国际标准中捞稻草,没有任何意义,你就搞懂国标吧。你的英文水平还达不到那个境界。只不过会说句“好丢读”,最多知道拿字典翻译一个一般现在时。就自认为是翻译家了

牛角尖 发表于 3-30 15:07:51

rml 发表于 2021-3-30 14:58
蠢猪,老 子说这些问题时,都带有依据。
自己去读懂吧。
老 子没兴趣不断重复给读不懂的人看。

拿出来呀,共三个,其一、广义服务的定义、其二、狭义服务的定义、其三、顾客方向的标准原文

rml 发表于 3-30 15:13:55

rml 发表于 3-30 15:20:14

幼儿园 发表于 3-30 15:24:05

本帖最后由 幼儿园 于 2021-3-30 15:26 编辑

rml 发表于 2021-3-30 14:53
蠢猪,没见我说么?ISO原版该处根本就没有那个“交付”。
哈哈~难道你又想修改GB/T19001-2016标准了?太辛苦啦?!确实还要三个“煞”哈?

牛角尖 发表于 3-30 15:32:52

rml 发表于 2021-3-30 15:20
你才奇了怪了。老 子为什么要给你呢?
老 子是你的资料员吗?你付老 子工资了吗?
老 子上辈子欠你的吗 ...

就没有狭义和广义定义之说。你要反对只能拿出定义出来。否则你的这个狭义服务,广义服务就只是你自己说的。对于理解标准没有任何意义

rml 发表于 3-30 15:35:00

幼儿园 发表于 3-30 15:35:34

rml 发表于 2021-3-30 15:20
你才奇了怪了。老 子为什么要给你呢?
老 子是你的资料员吗?你付老 子工资了吗?
老 子上辈子欠你的吗 ...

谁主张,谁举证;
谁发表重要的、新颖的观点,谁就应该用证据证明和说明。
不能虚晃一枪,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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