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温湿度计未校准是否构成不符合?可否判7.1.5.2
作业指导书要求某产品的生产环境温度应控制在25℃±3℃,湿度应控制在40%RH-60%RH,因此在车间四周均安装了温湿度计,并登记在了仪器清单中,但是未经校准或检定。 这种情况到底是否算不符合?如果是不符合,那么算哪个条款?7.1.5.1是“验证产品和服务要求时”,好像不合适。
7.1.4、8.5.1好像也没有要求监视和测量的资源的有效性
另外标准里面的7.1.5.1是总则,但是7.1.5.2和7.1.5.1又是完全并列的,既然7.1.5.2是不存在“验证产品和服务要求时”这个前提的,那么是不是可以说但凡是测量设备,当有测量溯源需求时,都应该校准或检定?这么理解的话,是不是可以判7.1.5.2?
715.2 溯源 一旦发生测量纠纷 拿出你的溯源证据
校准的意义就在于此
7.5.1.2说的很清楚了“当要求测量溯源,或组织认为测量溯源是信任测量结果有效的前提时,。。。。。”法规或顾客等相关方有要求,或者组织自己要求,才需要检定或校准,否则没必要 钢铁侠110 发表于 2020-5-29 21:55
7.5.1.2说的很清楚了“当要求测量溯源,或组织认为测量溯源是信任测量结果有效的前提时,。。。。。”法规 ...
你们也太喜欢咬文嚼字了。。。。想那么复杂干嘛,作业要符合策划的安排,不符合总有一个条款能判你整改。。。这个必须判,除非你别策划 奉劝你一句,不要咬文嚼字。。。
企业策划相关参数,就要测量,测量就要保证工具有效,总有一个条款能判你不符合,只是没必要咬文嚼字,就近判就可以了!!!。。。
要不就别策划,策划了胡乱搞就是形式主义。。。 如果不是用温度计,而是用一种试纸,这种试纸在温度22度/湿度40%以下,显示蓝色,22-28度/40-60%,显示 绿色,28度/60%以上,显示红色。
那你觉得这种试纸需要校准或检定吗?
另外,我建议注意一下7.1.5.1的断句。
我个人理解的标准的意思是:利用“监视或测量”(这是一个动作或过程)来验证“。。。。”,组织要提供“。。。。”资源。
换句话说,只要存在于需要监视或测量的情况,你就要提供监视和测量的资源。。。那么回到题目中,作业指导书规定了需要温湿度控制,那么显然需要监视和测量,那就需要提供监视和测量的资源 。所以判7.1.5.1是没有问题的。
至于是否需要校准或检定,那是根据资源的需求程度来定的,需要一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评价确认。 7.1.5.1 “验证产品和服务要求时” ,题意是生产车间装的,不是用来验证产品和服务要求,当然也不会对标到7.1.5.2。只能对标8.5.1b)可获得和使用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资源.这个条款没有直接要求检定/校准。但这个“适宜的”也有仪器的准确度控制的含义。如何控制视生产需要。
温湿度的控制参数有2个, 房间的温度(t)和相对湿度(Φ),介绍一下用于车间温湿度控制的温湿度计。常用的温湿度计是由2根完全一样的温度计组成,每根温度计的下方有个球状部位。其中一根(一般是右边的一根)球状部位包裹着一层吸水脱脂纱布。 纱布通往一个装水的塑料管,通过毛细原理使湿球部位保持湿润状态。这根温度计称为湿球温度计,显示的温度为湿球温度。另外一根温度计(左边那根)称为干球温度计,显示的温度称为干球温度。干球温度显示的就是房间的温度体现了空气的显热状态,湿球温度体现了空气的潜热状态也是总体热量状态,干球温度和湿球温度是不同的,湿球温度低于干球温度。相对湿度越低(干燥),干湿球温度差别就越大。反之越小。在相同的气流速度下干湿球的温度对应固定相对湿度值。也就是只要知道了干球温度和湿球温度,就能知道房间里温度和相对湿度 。
“25℃±3℃,湿度应控制在40%RH-60%RH ”这种车间 温湿度要求的精度相当低。控制要求不高。这种情况对温湿度计只用做好下面控制就行:
1、投入使用前验证是否是合格品。
2、 与其他温湿度计放在一起对比一下
3、温湿度计的2根温度计在干态下显示的读数应完全一致(这个至关重要)
4、日常做好维护,仪表表面要清洁,经常更换湿球的纱布。注水要用蒸馏水
采取以上措施控制应该可以满足需要。完全没有必要送到外面检定/校准。
如果使用温度计与毛发湿度计组合的温湿度计。定期观察是否有失准的现象就行,如:和干湿球温湿度计对比等。 测量设备是否需要检定,主要看客户和是否满足法律法规。如果仓库温度的控制,是法规要求的,就必须检定。如果不能让客户相信你的温度计显示的结果是有效的,而客户认为你的仓库温度控制对提供给客户的产品质量有影响,你又不能说服客户,还是检定的好。
比如,客户提出来,这个温度计显示的温度是否准确,你要拿出证据来,让客户相信,你这个温度计显示的温度是准确的、是有效的。
检定不一定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定。只要法规没要要求,客户也没有要求,自校也是可以的。 标题是仓库…,文内说是车间…,是不是两回事呵? 本帖最后由 fanbaihang 于 2020-5-30 12:48 编辑
这种情况能对标 “8.5.1b)可获得和使用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资源” 来判不符合。
——因为“未经校准或检定”的温湿度计,不是该车间需要的“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资源”。
另外,还可以对照《计量法》第九条…“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来判不符合项。 那么是不是可以说但凡是测量设备,当有测量溯源需求时,都应该校准或检定?这么理解的话,是不是可以判7.1.5.2?0 建议的措施不送外面检定/校准,但措施里面也包含了溯源的内容,如使用前验证是否是合格品,及与其他比对等。出厂时肯定都是要求检定合格的。使用过程中量值也不会有变化。这个和精度要求不高的钢直尺道理是一样的。更何况这不是用于满足产品要求(按你原贴给出的条件)。用于过程控制的仪器仪表很多都是不要求溯源的,这里不展开说了, fanbaihang 发表于 2020-5-30 12:04
这种情况能对标 “8.5.1b)可获得和使用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资源” 来判不符合。
——因为“未经校准或检定” ...
有合格证的温湿度计理论上都是经过检定合格的 牛角尖 发表于 2020-5-30 13:00
有合格证的温湿度计理论上都是经过检定合格的
那是出厂时候检定合格,不等于企业使用时仍然一直合格。 溯源的意思。。。比如你的手表显示3点10分,我的3点12分,他从美国回来,现实15点12分,然后手表坏的去修理,手表没坏的统一调整到北京时间。。。然后就可以用统一的时间约会了。。
fanbaihang 发表于 2020-5-30 13:13
那是出厂时候检定合格,不等于企业使用时仍然一直合格。
这个问题这几年来逐渐被上面接受了。钢直尺可以不送检,买合格品就行。但不会有什么文件规定的。经我手的案例好多这样做了,上面确实没意见 本帖最后由 牛角尖 于 2020-5-30 14:30 编辑
闫明9000认证 发表于 2020-5-30 13:23
溯源的意思。。。比如你的手表显示3点10分,我的3点12分,他从美国回来,现实15点12分,然后手表坏的去修理 ...
时间溯源最简单了,国家送你一个标准时间。打开百度,搜索“时间”。,有个电子钟,那是 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可以用来导航的。 本帖最后由 美丽生活 于 2020-5-30 16:22 编辑
fanbaihang 发表于 2020-5-30 12:04
这种情况能对标 “8.5.1b)可获得和使用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资源” 来判不符合。
——因为“未经校准或检定” ...
我觉得你的下面这个理解有误:
这种情况能对标 “8.5.1b)可获得和使用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资源” 来判不符合。
——因为“未经校准或检定”的温湿度计,不是该车间需要的“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资源”。
监视和测量车间的温湿度,选用温湿度计这个资源是没有错的,是适宜的。当然你也可以选用其他各种高大上的温湿度监视仪器,但普通温湿度计的确也是“适宜的”。
至于温湿度计没有校准或检定,那是监视和测量资源的管理问题了。
如果温湿度对成品带来质量影响的话进行外部校准或者自校(必须有自校的证据证明你校准了),如果对产品质量无影响的此问题完全可以忽略。 rml 发表于 2020-5-30 11:45
0、自己没弄懂,就不要去乱指导别人了。
1、这是错误地把 “验证产品和服务要求时”理解成[ ...
0、自己没弄懂,就不要去乱指导别人了。 无话找话,寻衅闹事
1、这是错误地把 “验证产品和服务要求时”理解成 “验证产品和服务满足接收准则的要求时”了。不明白生产环境要求也是产品在生产时应符合的要求的一种。这是原贴的已知条件。在原贴说过温湿度精度是顾客要求的吗? / 生产环境要求一定也是产品要求吗?
这是没有理解:8.5.1b)不符合,只适用于未在该适用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题目未给定这种情况时,不符合不能成立。别人说对标,你说判不符合。挺会搅混水的。“25℃±3℃,湿度应控制在40%RH-60%RH ”这是已知条件,我的后面的措施都是基于这个已知条件提出的。你知道这个温湿度的精度要求是什么概念吗?不懂就谦虚点。又在空调工程师面前卖弄
倘若2的情况确实存在,8.5.1b)不符合与7.1.5.2不符合各自反映了不同事实,同时成立,并不是只能“只能对标8.5.1b)” 按你的意思8.5.1除了f)外都不是要求,都不能判。这次怎么就想起了8.5.1b)呢。
这段不烦细读。建议读者参考所使用的温湿度计使用说明书。 这个还行
5、这是在修订计量法规。建议阅读有关法规。其实,如果不是(从用途来看有可能不是)强检,使用者有很大的自由度。但不检则是违法的。校准也不能代替检定----看清楚再说,你的意思是无论何种情况下凡是企业用到的检测设备都要检定、校准。 有能力的送到你那个有资质的计量站检定/校准。没能力的送到外面检定、校准是吗?温度计校准/检定是很难的。一般县级计量所都没能力。要送到大城市去检。如果你觉得我提出的办法可以符合你说的意思,那我们在这点上就是一致的。如果我提出的办法不满足你的意思。那就针对原贴这个例子提个更好的建议。 牛角尖 发表于 2020-5-30 14:23
这个问题这几年来逐渐被上面接受了。钢直尺可以不送检,买合格品就行。但不会有什么文件规定的。经我手的 ...
不锈钢的直尺是不太容易失准的,不检也罢了,规程还是有的,随它去。 美丽生活 发表于 2020-5-30 16:17
我觉得你的下面这个理解有误:
这种情况能对标 “8.5.1b)可获得和使用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资源” 来判 ...
这要看怎么理解“适宜的”了。一支没有检定/校准过合格的温湿度汁能“适宜的”工作吗? 本帖最后由 牛角尖 于 2020-5-30 18:28 编辑
美丽生活 发表于 2020-5-30 16:17
我觉得你的下面这个理解有误:
这种情况能对标 “8.5.1b)可获得和使用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资源” 来判 ...
说一下7.1,5及8.5.1b) 适用哪些监视和测量资源
7.1.5 --a)用于对产品接受准则中“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的监视测量资源
b)法规要求用于对材料、半成品等过程极其输出进行检测的监视测量资源。
C)顾客提出对材料、半成品等过程控制极其输出进行监视测量的监视测量资源;如:顾客要求提供压力容器的热处理工艺记录。那么用于测量温度的仪器仪表适于7.1.5要求
8.5.1b) --上面适用于7.1.5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资源及未列入的其他监视和测量资源、
后者要满足8.5.1b)要求。前者不但要满足8.5.1b)要求,还要满足7.1.5要求 本帖最后由 牛角尖 于 2020-5-30 19:42 编辑
rml 发表于 2020-5-30 18:59
我在教你基本常识。不宜好的东西。
产品要求不仅限于来自顾客。来自任何方面的产品要求是否满足,都可 ...
你没搞清楚原贴的已知条件,在哪里胡说些什么呢。不过你你经历还是很多的,负责计量工作负责把计量器具送去单位有资格的计量站检定。还在化验室呆过。不错。你取得过计量检定员的证书吗?是长度的,还是力学的?我得到过一个证,没当回事,不见了,好像是长度的。我当技术科长时,管了一个染整化验室,我经常加班帮忙打样,滴定等 牛角尖 发表于 2020-5-30 12:56
建议的措施不送外面检定/校准,但措施里面也包含了溯源的内容,如使用前验证是否是合格品,及与其他比对等 ...
用于过程控制的仪器仪表很多都是不要求溯源的?何来此说?依据何在?举类似的个例子:在一家注塑件加工企业审核时,注塑机上有一套自带的压力测量及显示装置。当时显示的是“20”,我问这个20是什么?回答,这是显示的XX部位压力的。我说,压力单位是什么,答,不知道,不知是德制的还是英制的还是其它的什么的,反正按照工艺要求20土0.5就行。这个装置就没必要溯源,达到工艺要求就行。不坏就行,也无法溯源,更没必要溯源到国际标准 rml 发表于 2020-5-30 19:49
你真的脸皮很厚。
你吹的每一个牛皮,都不是被我有理有据的批得来原形毕露了,就是被我问得来无言以对了 ...
我说的的经历都是真实的。你觉得是吹牛。我觉得没有值得骄傲的。不过没有两下子还敢丢掉铁饭碗,去广东打工赚钱?之所以抖落出来,是因为你太嚣张了。但在我面前你还是谦虚点好。 对照《计量法》第九条…“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来判不符合项。
——这有什么异义呢?写长篇大论,离开主题去显摆自己光辉的经历有什么意义?这里是信论证的,不听什么显摆,贬低别人,不能说明你论点正确。 fanbaihang 发表于 2020-5-30 20:36
对照《计量法》第九条…“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 ...
计量法第二十六条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这里针对第九条的,前提是,要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不造成这些后果的国家不会管。自己做菜用的刻度容器不用检定。加盐的勺子,不用核对一勺子多少克,用来量长度的一庹多少厘米,一步多少厘米。太阳一竿子高时间是多少?等。一些工艺控制用的仪器仪表,搞错了,不涉及别人损失。该自己倒霉 等都应该不受第9条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