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遵守IATF16949,但根据判断和经验,不太可能会导致质量管理体系失效,或影响其保证受控过程和产品的能力。指一下任一情况:
- 客户质量管理体系的某一部分未遵守IATF16949.
- 在追踪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某一事项时被观察到某个偏离。
严重不符合
是指以下一个或多个情况:
- 系统 缺失或整体瘫痪,从而无法满足IATF16949要求。针对某项要求的多个一般不符合可能显示系统的整体瘫痪,因此被视为一个严重不符合。
- 任何导致不合格产品可能被发运的不符合。可能导致失效或本质上降低产品或服务的可用性的情况。
- 凭借判断或经验表明可能会导致质量管理体系失败,或本质上降低其确保受控制的过程和产品能力的不符合。 rml 发表于 2016-1-23 09:43
严重不符合不仅仅是“意味着体系不完整”,还包括可能使人对体系实现预期结果的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其他情 ...
整改期限——一般的以30天为限,严重的一般以90天为限其实实操中只有90天期限,过了这个期限审核就无效了,30天只是审核组长敦促被审核方尽快整改的一种手段,没有实际的约束力 rml 发表于 2017-6-30 08:37
您是做咨询的吧。
做咨询也应该见过审核报告吧?
这样做咨询可能会耽误企业正常注册的。
超过了30天也没事,只要不超过90天,为了早点拿证企业当然应该早点完成整改,定30天期限,3天内完成也是可以的。期限是最后必须完成时间,不是最早才能完成时间。 1、关于严重不合格,在初审时不会遇到很多了,因为经过第一阶段审核。那些绕不过的问题基本上都能发现,可以作为轻微的不合格,一部分在二阶段前纠正就行,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关闭的轻微不合格可转入二阶段开具不符合报告。一阶段发生严重不合格,就不应进入二阶段审核。待企业消除了严重不合格才有可能进入二阶段审核 。故一阶段审核相当重要,切切不可走过场。否则在二阶段会有相当大的麻烦。
2、关于不符合整改期限。审核报告上均有这一栏。一般填写1个月。实际上这个期限是没有什么约束力的。要求企业30天关闭,实际3-5天内关闭完全没问题(不是下限)。有些不符合关闭是要时间的如特种设备的安检,三方检测,计量器具检定,有可能超过1个月。但这也不是问题(不是上限),一个半月关闭也行。也不用去办理什么延期之类的手续。但不合格关闭时间绝对不能超过90天。因为超过90天审核就无效了。 rml 发表于 2017-6-30 23:36
非缠着要指出错误,那就说一个吧。
别的不说,非常简单的——
“其实实操中只有90天期限,过了这个期限 ...
90天的期限可不是机构自己定的,不论什么原因,超过90天审核就失效,这里面包括机构办事人员的疏忽造成的。问题你要正视你的误导,还会说轻微不合格限期30天,严重不合格90天吗?上限下线都没弄懂。都像你这样规定期限,企业有可能拿到证吗?
每天审查多个审核报告,是个了不起的是吗?无非就是看个卷而已。这个都要嫉妒?从近期你的一些逻辑分析我到有点怀疑,这几年当过几次组长?怎么总是有常识方面的错误 rml 发表于 2017-7-2 17:49
“不予通过”和“无效审核”不仅有区别,而且是天壤之别。
前面说过:“无效审核”是不作数的审核。“ ...
你知道这个整改期限的作用吗?这是机构为避免因为不符合关闭导致超期90天审核失效的责任,对受审核方提出的要求。你见过因为企业因为超过了一个月的期限机构作出不予通过的决定吗?实操过程中只要通过的时间不超过90天, 没造成超期的后果就行。话说回来,审核报告如果没有关闭期限这个要求。企业就有可能延误时间而不承担超期的责任。
你那个轻微30天,严重90天。就很奇怪了,如果期限是至少30天,90天才允许关闭。那严重不符合实际上都会超期,等于通不过。何况轻微的相当大部分是用不了那么长时间关闭的。也就是说现场审核后至少一个月后才能发证。SNAS调卷检查可没有这个要求。如果你说的30天、90天是关闭的最后期限,那严重的不合格的要求怎么比轻微的宽松得多。而定这个90天期限也不好呀,最好改为85天。而那个90天的期限SNAS是盯得紧紧的。 rml 发表于 2017-7-2 21:12
尊敬的牛角尖先生,看了您这个回复。钦佩您的无畏与创造精神之余,提请您复习一下语文。
您小学老师没有 ...
哦期限是最后必须完成的时间,这个也是我设好的可能。那就针对我的提问回答“。如果你说的30天、90天是关闭的最后期限,那严重的不合格的要求怎么比轻微的宽松得多。而定这个90天期限也不好呀,最好改为85天。而那个90天的期限SNAS是盯得紧紧的。”
还有个问题你承认SNAS规定的90天的期限吗?这个我拿不出文件,也没时间去查,你可自己问问有关人士, zengqiangbo 发表于 2016-1-22 08:31
嗯,不少于,可以多开,现在有些严重不符合也是发发证据就结案了
这是机构防止审核员敷衍了事. 没有这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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