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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l 发表于 2017-7-2 17:49
! c4 T1 X! R, E) g4 X“不予通过”和“无效审核”不仅有区别,而且是天壤之别。+ ?, b' f* J# _# H, ]- Q( v! S: C* w+ d; h5 C
前面说过:“无效审核”是不作数的审核。“ ...
2 A* P7 f& n5 v" }你知道这个整改期限的作用吗?这是机构为避免因为不符合关闭导致超期90天审核失效的责任,对受审核方提出的要求。你见过因为企业因为超过了一个月的期限机构作出不予通过的决定吗?实操过程中只要通过的时间不超过90天, 没造成超期的后果就行。话说回来,审核报告如果没有关闭期限这个要求。企业就有可能延误时间而不承担超期的责任。
! A" z. u. {( r1 }8 Z你那个轻微30天,严重90天。就很奇怪了,如果期限是至少30天,90天才允许关闭。那严重不符合实际上都会超期,等于通不过。何况轻微的相当大部分是用不了那么长时间关闭的。也就是说现场审核后至少一个月后才能发证。SNAS调卷检查可没有这个要求。如果你说的30天、90天是关闭的最后期限,那严重的不合格的要求怎么比轻微的宽松得多。而定这个90天期限也不好呀,最好改为85天。而那个90天的期限SNAS是盯得紧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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