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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 13: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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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1 工程规范:组织应有一个过程,以保证按顾客要求的时间安排及时评审、发放和实施所有顾客工程标准/复返及其更改。及时评审应当尽快进行,不应超过两个工作周。
0 S( D* B0 }; Z/ \. R组织应保存每项更改在生产中实施日期的记录。实施应包括对文件的更新。
! c$ ~/ E6 N! ^# c% a) w0 Q注“当设计记录引用了这些规范或这些规范影响生产件批准过程的文件,例如:控制计划,FMEAs等时,这些标准/规范的更改要求对顾客的生产件批准记录进行更新。/ k7 |! f! O6 l) r; R' C7 j4 Y- h
我个人认为标准要求组织在处理顾客要求方面做出的一个时限要求,简单说就是对顾客要求的处理进度,同时保存每项更改在生产中实施日期的记录。实施应包括对文件的更新。涉及生产件批准件的文件也需要包括更新记录。$ t6 E; X/ e# e% |9 R+ b. K6 `
在具体实施时,可以有多种形式,比如在文件控制程序中增加对工程规范时限要求的描述,或者在收集处理每个工程规范时增加有关工程规范的历史记录(包括处理进度等),这样的做法有助于组织在处理多个顾客工程规范时的,不遗漏,做到不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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