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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7.2.2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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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0:3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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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请教一个问题。* K5 e  I! x3 s7 ~
“7.2.2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中的”注:在某些情况中,如网上销售,对每一个订单进行正式的评审可能是不实际的,作为替代方法,可对有关的产品信息,如产品目录、产品广告内容等进行评审。“。对”如产品目录、产品广告内容等进行评审“如何理解?* E) n; A  U& y$ z
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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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1: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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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2: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上,所有以产定销方式和现货零售方式可能都没有合同、订单
3 f3 L3 g6 {# S1 Y+ H4 _
对什么是合同、订单都没搞清楚就胡说八道,还不打草稿!
0 ~7 j& Z: B) ]2 u9 ]5 I* `6 f
5 ]5 I! X+ l" q% Y  H
无合同、订单情况下,对导致合同的要约中产品要求的评审
前面说无合同、订单,后面又来什么“导致合同的要约”,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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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l
“无订单、合同”中“合同”指的是约定。“导致合同的要约”中“合同”指向可能的合同关系,包括无约定的事实关系。这是个概念。  发表于 2013-5-3 11:32
rml
请注意“可能”二字。以销定产则没有这种可能,合同是一种协议、协议最根本的意义“协商结果”即“约定”。无需约定,则无合同。“订单”抛开合同含义时,只是通知即使是承诺通知也不是必须的。所以无订单合同均可。  发表于 2013-5-3 11:28
rml
没事了,我对这些疑“问题”解答一下。给大家看的,你不必回复。  发表于 2013-5-3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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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2: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9001标准7.2.2为什么规定组织要对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进行评审,评审什么,什么时间要评审,搞清楚“承诺”两个字的涵义,就不难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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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l
从后文看,这俩字和它们所带的限制词必须搞清楚。否则会胡乱承诺。  发表于 2013-5-3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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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2: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rml先生的意见。另补充以下看法供参考:9 u5 l7 Q2 I; v6 G- S& A; ^
3 Q% L; j4 F- O6 B
没有正式合同、订单及实现销售的情况比比皆是。尤其是已一些定型的产品或尚未定型的新产品,生产组织会在网络上已广告形式公开产品的外观图形、型号、规格尺寸、技术参数、功能、性能、执行标准、包装标识、供货时间、可提供的最小批量和数量以及对应的报价,运输方式和费用承担责任、产品“三包”承诺、维修网点等信息。这些都是客户需要了解的“产品要求”。并应视为公司将“顾客要求”已转化为“产品要求”的内容。顾客只要上网查询,就可得之您的产品是否符合他的要求,是否可以订购?+ ]' G( g( |. ?' D
4 E+ N" L+ l0 B! b* o
我认为,不管标准是否有要求(何况有),生产组织在公告上述信息之前,都应该对信息的完整性、充分性、正确性“进行评审”。因为一旦公开在网络上,就是必须满足的向顾客的承诺!办得到您才上传公开,办不到就不要承诺。所以标准允许的对这种“替代方法”评审是必要的。不是可评可不评。6 V) t. U0 U; u, e
在计算机系统集成业、软件开发业等这种情况还有特例。往往没有合同,现有顾客不定的要求,才有有组织为满足要求的DEM,客户同意了,才有合同。网络上仅仅公开了公司的信息、成功案例,成熟的技术和建设开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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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广义合同和狭义合同,9000标准将合同定义为“有约束力的协议”,这种协议并非一定需要书面的。以产定销方式和现货零售方式可能都没有合同、订单?你同意这种说法?没合同能销售产品?  发表于 2013-4-26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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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2:29:05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无法对海量的每一笔订单进行评审,只好将商品信息进行自我评审后发布出来,比如淘宝上的某服装的信息,将质地、型号尺码、颜色、运输方式、价格等告知买家。某些商品售罄后,当你点击某项时呈现灰色的,说明卖家经过考虑(评审库存,今后的供应情况等)后,表示无法向买主提供该选中的商品,这样能否满足顾客的什么要求就说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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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l
点击形成的“订单”的所有要求都是在网站要约性信息中选择的。无再评审必要。  发表于 2013-4-27 13:27
rml
事实上,象淘宝服装这类完整信息(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网络销售信息都如此)具有强烈的要约性质,只要选择后点击“购买”,无合理撤销原因,合同关系便告成立。不再需要合同、订单。点击形成的“订单”的所有要...  发表于 2013-4-27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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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3: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以产定销方式和现货零售方式,这种企业的销售订单和合同与以销定产企业有何区别?0 j3 J$ e% |; `7 j# [
网上销售(如Dell笔记本)就一定是以产定销方式和现货零售方式?
1 `7 c: |$ O* B; {/ X; T0 `把这些问题搞明白了再下结论也不迟!急急忙忙赞同这个那个,你真的搞明白他在说什么吗?& n& }7 q* Q0 |% {# K: X

5 c; |' _7 o3 u- C以产定销、现货零售及以销定产,是企业常见的几种组织生产的模式。不管是哪种模式,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最终都是要销售给顾客的(捐赠不在我们讨论的范围之列)。有销售就有合同订单(口头合同也是合同,也要受法规约束),有合同订单就有企业与顾客之间就产品销售相关的承诺。9001标准7.2.2条款就是规定企业在对顾客做出这种承诺之前的控制要求。所以说“事实上,所有以产定销方式和现货零售方式可能都没有合同、订单。这些文件中产品要求的评审,是在无合同、订单情况下,对导致合同的要约中产品要求的评审”是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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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l
无约定,即无合同。无通知,就连最狭义的订单都没有。“企业与顾客之间就产品相关的承诺”是对“提供产品有承诺”和“与产品有关要求”的双重误解。  发表于 2013-5-3 11:39
记住:有销售就有合同,有合同订单,就有企业与顾客之间就产品相关的承诺!  发表于 2013-4-28 13:45
rml
另:捐赠产生合同,并且同属最狭义合同——债权合同。该合同也可以是书面的或口头的。如果该项捐赠构成某些公益组织的产品,该捐赠合同需要评审。  发表于 2013-4-27 14:04
rml
购买者所利用。沙发“在无合同、订单情况下,对导致合同的要约”本应为“在无合同、订单情况下,对导致合同关系的要约”。你引用了,我也就不去改了。学过经济专业和管理专业的人自然能够明白原意。不要去打击明白人  发表于 2013-4-27 12:55
rml
人们比较普遍地认为现货交易也构成“合同”,指的是“合同关系”,而不是客观存在一个事实上的契约或协议。肯定这种“事实关系”的目的不是反映产品要求,而是为了确保一些法定的合同随附条件能为没有合同的现货...  发表于 2013-4-27 12:49
rml
而以产定销方式和现货交易方式下,组织是按照自己对市场的整体判断琮安排生产、销售的。产品先生产或备货,通过产品或产品信息公布(具有要约性质),促成合同关系。它的确不需要合同作为表达产品基本要求的给付契约  发表于 2013-4-27 12:43
rml
也就是说,以销定产是以合同订单为基本依据组织生产、备货销售的。所以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以销定产必须以合同为基本依据支设计产品、策划并组织生产、备料备货、销售交付的。“三确保”必须针对它进行。  发表于 2013-4-27 12:36
rml
其实,这真的是你自己没有理解“合同、订单”与“事实合同关系”的与区别。以销定产方式中,以合同、订单等顾客明示的要求为产品实现主要依据应评审。如果这些要求没有形成文件,7.2.2要求确认。也就是说,必需的..  发表于 2013-4-27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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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3: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luying3228 发表于 2013-4-26 12:29
- v# i$ W, K$ A8 v理解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无法对海量的每一笔订单进行评审,只好将商品信息进行自我评审后发布出来,比如淘宝 ...

. l9 B0 Z" s' ~! H2 }! u8 O同意这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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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销售,企业将商品信息向潜在未确定顾客发布出来,按照合同法的解释,这是一种什么性质?9001标准要求组织要对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进行评审,要求评审时(前),合同成立了吗?  发表于 2013-4-26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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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4: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类似于网上销售,对每一个订单进行正式的评审可能是不实际的,作为替代方法,可对有关的产品信息,如产品目录、产品广告内容等进行评审。
# }7 F. J, E' N: h, G. \6 N# U, Y1 \% b2 j; A- H9 s' M% R
1、为什么9001标准要求组织应对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进行评审?8 u7 _/ w+ t8 X1 M1 k
基于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以及过程方法和管理的系统方法等质量管理原则,以及市场经济诚信为本的基础,也为了证实组织有能力履行自己质量方针中有关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标准要求组织在向顾客做出提供产品的承诺之前,应对组织是否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进行事前评审, B* c: E0 B% e

& y$ @) r, O3 K* M3 B8 t3 q2、网上销售,企业将商品信息向潜在未确定顾客发布出来,按照合同法的解释,这是一种什么性质?! x1 ~: p9 D- X" p8 r* J8 L" t. }
这是一种组织向潜在未确定的顾客发出要约承诺的行为。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关于要约: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 q/ c! }& e' r# G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 D+ i8 ~, j; r8 ?2 g$ M( h9 v9 x$ s- N% o% j: L, p7 J+ F0 I  v
3、为什么标准在注解中说“对网上销售,可对有关的产品信息,如产品目录、产品广告内容等进行评审”?( v6 X: g1 O( c" D3 K
既然组织将商品信息向潜在未确定的顾客发布出来是一种组织向潜在未确定的顾客发出要约承诺的行为,按照诚实信用的商业准则以及9001标准7.2.2的要求,组织应该对这种承诺在向顾客做出之前就自己是否有能力履约践行进行评审。
3 X, T$ @* z2 w( J! _. A  ?' W. G* j6 z. k
4、9001标准要求组织要对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进行评审,要求评审时(前),合同成立了吗?
  [4 A; H% x, D# y  a2 }! I标准要求组织应在向顾客作出提供产品的承诺前对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进行评审,评审时(前)此时合同、订单应该尚未正式生效成立,因为组织此时应尚未向顾客做出承诺
) M) n9 |4 N  E# ]2 E
7 r) o* _1 Q" q; j  ?5、是不是这种销售模式就没有什么合同、订单?
- Y4 _5 o+ m8 w, O" w否。对网上销售,只要顾客在网上按组织的规定确认并提交了相关事项,顾客与组织之间的合同、订单就生效了。而且因为组织之前已经在向潜在未确定的顾客发出要约承诺前对自己的履约能力进行过评审,一般无需对此时生效的合同、订单再次进行评审了,事实上此时评审可能也是不实际的 。0 I0 L% l) t, z( B1 Q

3 v) s$ o  q5 W+ Y! H" R! V6、企业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自己产品信息的商业广告(如产品目录、产品广告内容等)是一种什么性质?
- K, A* j; z& E3 l* T, e商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广告。商业广告的目的在于宣传商品或者服务的优越性,并以此引诱顾客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对于商业广告,均认为是要约邀请。但法律并不排除商业广告如果符合要约的要件也可以成为要约。因此,合同法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商业广告中要约邀请的内容一旦被要约、承诺所承受,该内容就可以成为合同内容;对于要约邀请的违反也可以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4 y+ Z( T6 F+ \% x8 e
( E3 s- r4 N9 }* g' H% ?! M! i( H2 D- d9 _0 J5 m$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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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l
6、要约邀请只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无论要约邀请表述了什么内容,具体确定的内容表述在要约中。“对于要约邀请的违反也可以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况不存在。  发表于 2013-5-3 12:06
rml
5、见30楼三⑥。7.2.2注“网上销售”只是“某些情况”的一个不太好的示例。现在很多企业把自己的销售部分地放到网上,如果是网上预订有差异加工,必须对每个特定合同、订单进行评审。不能呆板照搬。  发表于 2013-5-3 11:59
rml
4、同意。  发表于 2013-5-3 11:52
rml
3、同1、2  发表于 2013-5-3 11:49
rml
2、没有“要约承诺”。存在“要约”时,“承诺”指的是对“要约”的响应。要约是具体、确定的,和承诺具有对等意义的,具有一般语境“承诺”的性质,但并行列出是指两种不同的内容。  发表于 2013-5-3 11:48
rml
1、不仅仅“对组织是否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进行事前评审”。这种评审法是目前通告的流弊。  发表于 2013-5-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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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5: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直接现货交易了,还拿订单来干吗?

- g; H  O3 U; C" c! p愚蠢的家伙才会认为现货交易没有合同、订单。0 D  V4 S& r6 ~8 K/ x9 `
你乘车、到菜市场买菜、到饭店吃饭,只要你下单付钱了,合同订单事实上就已经存在并成立了。7.2.1里讲的“虽然没有明示,但规定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适用于产品的法律法规要求”就适用于这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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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l
“7.2.1里讲的“虽然没有明示,但规定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适用于产品的法律法规要求”就适用于这类合同”——“规定用途”可能源于合同草案,“已知预期用途”可能源于组织对市场的判断。并非一种...  发表于 2013-5-3 12:40
rml
与乘车类似(纠正一下,遗漏了“打的”属于订单——按特定要求服务等于以销定产),到饭店吃饭,点餐现加工的也不是的现货交易。现货交易适用于事先做好了付钱取货的那种。  发表于 2013-5-3 12:19
rml
乘车的情况先民购票的可以算是“订单”。此“订单”的必要性是具备“预售服务”性质(也类似于以销定产)。后结票的无此意义,只是消费凭据;菜市场买菜绝对无合同订单。  发表于 2013-5-3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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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5: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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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5: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合同?9001标准对广义合同与狭义合同的评审有区别规定吗?如有你给我找出来看看……
. `, V7 H+ w9 {) R, M" @/ s9 X! t扯蛋的人永远只会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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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l
事实合同关系,并非“事实合同”。7.2.2只要有合同,都应是最狭义合同——债权合同。  发表于 2013-5-3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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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6: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合同”忘掉!!
  y7 P: J% a5 k) f7.2.2 说的是“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你纠缠“合同”有什么意义! 注意需要评审的是“与产品有关的要求”。
' b' w" d7 U6 R1 D作为一个终产品(批量生产)生产公司,评审的是销售政策(或者还有前面的产品可行性分析)。比如卫生纸,公司定价多少你卖就行了,你评审什么?(千万不要抬杠有买10亿卷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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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6: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术讨论应是为求真而各抒己见的一种和谐的讨论。说得正确的,不管是何人,是否与我曾经有过节或分歧都应赞同,而不是一谓的反对,或在言语中带着讥讽和刺激,进而恶语相见!。。。我不赞成!!% Z6 p1 E* I. Q* r
愿意在这个网络上交流,谈自己见解的都是对“认证事业”负责任的,有良心的,具有奉献精神的朋友!能大胆提出自己意见的更是勇士!但不宜以自己的意见诋毁他人的意见。这是令仇者快,亲者痛的不好的学术讨论风气!
0 D4 N" U! y/ `; g很久没有参与讨论。本是很愉快的事,能为他人做点有意义的事。我自己劝自己,不要伤了和气,动了肝气,最后怄气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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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昨很赞成,大家心平气和地讨论,这才是正道  发表于 2013-4-27 06:56
貌似我对某人发表什么意见不需要征得你的什么赞成吧……  发表于 2013-4-26 18:57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高风亮节很好,和气一团则不足取!  发表于 2013-4-26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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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7: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QDFL09 发表于 2013-4-26 16:01 5 t1 r8 b( B/ T% H  B) c
把“合同”忘掉!!
- U$ f7 `# A+ K& O" ?7.2.2 说的是“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你纠缠“合同”有什么意义! 注意需要评审的 ...
: V6 {5 R6 z" }: Y) U0 ~. ?. b/ \
虽然7.2.2 说的是“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但评审的时机却与合同、订单的成立(即组织向顾客做出提供产品的承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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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l
话基本上是对的。但“提交标书、接受合同、订单和对合同、订单的修改”为什么要放在“做出提供产品的承诺”后的括号里呢?因为它们只是“提供产品的承诺”的示例。并未全部。  发表于 2013-5-3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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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7: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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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7: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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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7: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客气也要看对象的。对某些自以为是又喜欢胡说八道者,客气两个字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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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8: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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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8:30:25 | 显示全部楼层
bening 发表于 2013-4-26 17:48
7 h6 V9 g' P& u8 ^) X# {+ E; x围观。。。
$ @* B: _) z7 z' I2 e" x
欢迎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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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22: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ye318 发表于 2013-4-26 16:14
4 C! y" U; f7 p: }% L5 b- H: T8 [3 {& M学术讨论应是为求真而各抒己见的一种和谐的讨论。说得正确的,不管是何人,是否与我曾经有过节或分歧都应赞 ...
7 f  z8 s) y7 k
“貌似我对某人发表什么意见不需要征得你的什么赞成吧…… ”。无言!
" h/ B9 B! l4 q! V2 M
( `2 p" a/ K7 I9 L. V
雄鸡.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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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7楼:http://www.isofans.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77508&pid=273647&fromuid=54436  发表于 2013-4-26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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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22:36:06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ye318 发表于 2013-4-26 22:23
' ?, L. A& X& h8 k2 `“貌似我对某人发表什么意见不需要征得你的什么赞成吧…… ”。无言!

9 E( D  N4 R/ L& V3 }各位岁数都不小了,发表赞同还是反对的意见和观点,至少应该稍微考虑成熟些再说吧……  L3 Y& g6 B5 K  w! `6 z2 g6 O
你说“没有正式合同、订单及实现销售的情况比比皆是 ”。请问,何谓正式合同?产品都已经销售出去了,合同还不是正式的,如何理解?
. J) j7 {+ [0 t1 Y- ?3 f+ i1 f对我在本帖中的观点有不同意见,欢迎公开讨论。我说某人的观点有明显错误,且其经常胡说八道,你马上说赞同他的观点,那至少也应该说明我对他的评价,观点上何处有明显错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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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l
这个不评价了。袁先生已经怕了,赶紧申明是“时间差”所致。  发表于 2013-5-3 12:50
此处没有你死我活的矛盾。还是平和点有利于交流!  发表于 2013-4-26 22:41
只是时间差而已。并非刻意同意谁,反对谁!我只同意我认为正确的言论!其他不做评价。怕封喉!要命。  发表于 2013-4-26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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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23: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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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23:35:36 | 显示全部楼层
rml 发表于 2013-4-26 23:21   M. {+ t! S3 F$ I5 ]
哈哈,确实够愚蠢的。8 O! s* S$ }, v! q* {/ Z
“下单付钱了”才是合同订单吗?连契约与兑结的时序关系也没有明白。
. r8 q5 m+ b+ w# [“7.2.1里讲 ...

: \& j( B4 j) E愚蠢的人,总是认为别人比自己蠢。岂不知……呵呵; @3 p5 o% c, }  \& a
合同是什么,你知道吗?以产定销方式和现货零售方式到底有没有合同、订单,整明白了吗?
2 y  e- F* M7 t, Z4 ?2 v8 o你这种人, 想回炉,估计人家都要考虑是不是收你!怕脏了人家的炉啊……
# t, e" n3 ]& U* C你嚎吧,明天我有空再来看你能嚎出个神马花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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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7 07: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13-4-26 23:35
2 ?$ Y7 ^' I0 t' J7 h愚蠢的人,总是认为别人比自己蠢。岂不知……呵呵" c% O( Q  j$ |
合同是什么,你知道吗?以产定销方式和现货零售方式到 ...

" S5 D; i0 h4 m- C' @咱是愚蠢的人,但承认自己愚蠢。
+ W. o5 E, W9 @. ?/ O3 d9001从2000版后,就不用“合同评审”而代之以“对顾客要求的评审”,顾客的要求可以是明示的(通常以合同为形式),也可以是通常隐含的(在合同情形下也存在这一要求)以及法律法规的(代表顾客的根本利益),这就把评审的范围扩大了,评审的目的也调整为“对顾客的承诺”,即组织对产品的承诺。不管是有没有书面的合同,组织的承诺都是对顾客有效的。3 w3 A9 V% p/ C- v
我觉得对这个问题,不要纠结在“合同”的概念,而要按标准的要求,研究如何承诺,以满足顾客的要求的方式,这一点更重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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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l
“评审在做出……承诺之前进行”=“评审的目的也调整为“对顾客的承诺”,即组织对产品的承诺”?  发表于 2013-5-3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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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7 11: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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