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用户名
 免费注册用户名
各版块官方QQ群号新手如何获得更多贡献值审核员注册挂靠推荐如何成为国家注册审核员新手入门必读-论坛版规
楼主: hzlzl

今天第二个问题.....

 火.. [复制链接]

122

主题

3211

回帖

2万

积分

博士

积分
23071

Medal No.10

发表于 4-23 19: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你在27L的回复我的点评中“可以啊,对顾客的弃权,只要组织能提供顾客的书面批准的证据,审核员就应当予以认可。这个丝毫不影响组织满足顾客要求的能力,也不会有任何的认证风险。 连8.2.4、8.3只要顾客批准就行,更不要说7.5.4、7.6了。”的回复想表达什么意思? " w; s+ N4 n$ a  R9 P1 ^- o, D: f

  b$ N! M9 G! m是同意我在该楼点评中的“如果组织有客户许可可以继续使用的批准书,当然可以关闭,客户风险自担了啊。”观点还是不同意呢?

点评

你用的客供设备可能需要定期校准-虽然客户负责校准可现在它超期了-不符合7.6a)-客户证实无需再校准-好吧,原来说你的客户负责校准、设备超期继续使用是废话-谁的错,楼主题目的错!  发表于 4-24 00:35
我不是同意你这句话,因为这是在给客户推翻了这个不合格判定条款的情况下,被动的关闭。 我的回复只是回答了你后面半句反问我的话。  发表于 4-23 19:3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主题

1567

回帖

1万

积分

博士

质量求道者

积分
13224
发表于 4-23 19: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kojak585 发表于 2011-4-23 18:57 + z4 M' M1 K5 r
安心,2008版标准在0.1总则里新增加的“一个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实施受下列因素的影响:组织的环境、 ...

6 ^; N# c$ @; }* A. I; x
# d, u5 l% k. x3 \$ P我在别的帖子里已经说过,2008版引入了“风险”管理的理念。虽然也有人不同意我提出的这个说法,但我依然坚持不变。7 y+ p' r" ?  }( \% r6 _

3 V* O/ A/ M% q& K. i! q“你真的碰到过这样的案例”——是的,客户的弃权案例真的遇到过。所以我才有7.6会给受审核费推翻的观点,审核员非常尴尬。但开7.5.4就无法推翻。

点评

所以,开7.5.4正是对标准要求加强理解后的结果  发表于 4-23 19:29
被人家推翻不符合,说明你获取的证据不够充分,不可追溯,对标准的要求理解需加强。  发表于 4-23 19:17
关注微信公众号:IATF16949-Q,获取干货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2

主题

3211

回帖

2万

积分

博士

积分
23071

Medal No.10

发表于 4-23 19: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心,我今天被你的回复搞晕了- O1 S$ J9 \1 ^' {3 f, n) C% c

+ @0 m8 g6 b- `/ E; \你是真理解审核风险、企业运营风险、标准控制要求,还是更多的出于不符合不要被企业推翻考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主题

1567

回帖

1万

积分

博士

质量求道者

积分
13224
发表于 4-23 19:3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kojak585 的帖子* E7 x$ u+ w5 L/ l& X! i  O
9 o: @+ Q# `; J9 q
kojak585兄:
1 Y1 D% z+ H# d" Z' t不好意思,我不是想搞晕你,包括其他任何人。; q! u0 H- u. Q$ @1 D# l, X( w
我开7.5.4,是基于我实际遇到的案例,也确实是综合了理解审核风险、企业运营风险、标准控制要求,也包括不符合不要被企业推翻的各方面情况的结果。
关注微信公众号:IATF16949-Q,获取干货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主题

1567

回帖

1万

积分

博士

质量求道者

积分
13224
发表于 4-23 19: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kojak585 的帖子
: i- Q7 e* M7 A% P9 {
, l9 o% N4 R, M0 F如果你审核一家餐饮企业,现场企业无法提供卫生许可证,你开具了不符合,事后企业补充提交了,你会认为是不符合被推翻了吗?
4 r  E9 F$ g8 v8 b* w6 k: {——这个和本案例性质不太一样。这个“必要性”是审核员可以决定的,不是由这个企业或其他顾客决定。3 ^: e7 C/ E8 ^$ E: Q

点评

实际是你只考虑了存在不必要的可能性,而未考虑存在必要的可能性。仔细想想~~  发表于 4-23 20:16
我不是排除“必要的”可能性,而是考虑存在着“不必要”的可能性。  发表于 4-23 20:08
那你凭什么就排除客供的监测设备必须得到定期校准的可能性?只要这种可能性未被排除,审核员就应该去获取相关证据,开具不符合的目的就是让组织提供这种证据。  发表于 4-23 20:06
关注微信公众号:IATF16949-Q,获取干货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2

主题

3211

回帖

2万

积分

博士

积分
23071

Medal No.10

发表于 4-23 20: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OK,安心,你还坚持开7.5.4是合理的。那麻烦你再组织一下7.5.4不符合的事实。% ]( ^& S; D' g2 I

/ F  @8 d  l" S( ]( D原表述不够确切,再组织一下。' q7 a; x: z3 {2 @, _5 F3 ^0 g
. i7 K  S8 }7 F9 h
我开7.6a)的事实是:现场审核发现,组织在照常使用未得到定期校准用于客户A产品检测的一台测量设备(客供,设备编号xxx)。该事实不符合ISO9001:2008标准7.6a)的“为确保结果有效,必要时,测量设备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和(或)检定(验证)”控制要求。
) T1 k; @' N/ [* d8 `" n$ I# i( ?" {. ^9 {
你可能会说,标准讲的是必要时,但是我们现在不知道该设备周期校准是必要还是不必要(注意,这是试题,不是现场审核),那就不能排除是必要的可能性(这个你不会反对吧),只要存在这种可能性,就存在组织未受控管理的风险。作为审核员,我需要得到你组织给我提供是必要还是不必要的证据!
7 b5 l' p5 [$ @! n

点评

不符合的事实是“组织在照常使用未得到定期校准的设备”,至于约定由客户校准与本不符合事实无关,无需赘述。  发表于 4-23 23:07
我只说讨论,不是批评。这个改过后的描述是比较精炼的,但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遗漏了一个客观事实“组织声称约定由客户按规定时间拿去做校准”  发表于 4-23 22:45
定期校准未必一定要求“合格”,只要“适用”就行  发表于 4-23 20: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主题

1567

回帖

1万

积分

博士

质量求道者

积分
13224
发表于 4-23 20: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kojak585 的帖子5 M% J9 J( E, J

8 b, u( a  q7 w% {6 Z不符合事实基本是原文:组织有台xx测量设备(设备编号xxx)是一名客户提供的,用于检测提供给这位客户的产品,约定了由客户按规定时间拿去做校准。但发现该设备没有得到定期校准,组织也照常使用。; ^' a: }: k% V: {  z. K" ]  ~6 W9 T
该事实不符合ISO9001:2008标准7.5.4,如果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不适用的情况,组织应向顾客报告,并保持记录。
, ]& U& ?' s& C: `+ u特别说明——这里的报告的记录,不能单纯地认为仅仅是组织自己填写的一份沟通记录,而应是顾客反馈给组织的书面证据(前面说的的2种证据之一)
% @, Y) O: T" k9 b! d  s- r" `# R/ v8 M4 _
开7.5.4不是为了“排除是必要的可能性”,而是因为考虑到存在着“不必要的可能性”。

点评

第一次听说“开不符合报告的事实描述并不要求一定对应标准条文啊,但判定是一定要对应标准条文要求的”。我只好缴械投降鸟~~  发表于 4-23 20:37
开不符合报告的事实描述并不要求一定对应标准条文啊,但判定是一定要对应标准条文要求的。  发表于 4-23 20:34
“组织未能提供顾客反馈给组织的书面证据”是有的——如果真的有且现场能够提供出来,那这就没有任何不符合了。  发表于 4-23 20:31
你这样的不符合报告,事实描述未能对应标准要求啊~~你为什么不敢说“组织未能提供向顾客报告,并保持记录相关证据”这句话?  发表于 4-23 20:30
如实际上你开的不符合依据的“组织未能提供顾客反馈给组织的书面证据”是有的(注意,依据题目,这个事实我们并不知道),你的不符合还成立吗?  发表于 4-23 20:28
关注微信公众号:IATF16949-Q,获取干货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2

主题

3211

回帖

2万

积分

博士

积分
23071

Medal No.10

发表于 4-23 20: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锡安心 发表于 2011-4-23 19:49
" b% R" F9 F4 s" V9 u2 v/ P- ?$ |回复 kojak585 的帖子! f8 l( Z9 H( E: f
# l# |. N% n: J
如果你审核一家餐饮企业,现场企业无法提供卫生许可证,你开具了不符合,事后企业补 ...

% R4 O4 b4 M$ E. D# G- b! O你口头上强调遵循审核的原则之一——“基于证据的方法”,实际上你却是拿不出这个组织不符合7.5.4控制要求的客观证据!5 Y# S1 Q2 Z% _- `4 Z! R$ x2 A
: }, i, R! C6 ^
不信,严格按照楼主的题目,找找看你的证据。

点评

这个证据能对应754“组织发现顾客财产不适用的情况,组织应向顾客报告,并保持记录”这一要求吗?你知道报告了还是没报告?你的这方面的证据呢?  发表于 4-23 21:17
约定了由客户按规定时间拿去做校准。但发现该设备没有得到定期校准,组织也照常使用。——这就是证据呀?  发表于 4-23 20:5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主题

1567

回帖

1万

积分

博士

质量求道者

积分
13224
发表于 4-23 20: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kojak585 的帖子
! {+ D* y/ H$ E, t9 |' u
- l2 ]1 G- i( u6 O( a7 s我觉得题目原文表述很清楚啊,组织真的报告了,会有这样的事实让你抓住吗?
关注微信公众号:IATF16949-Q,获取干货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2

主题

3211

回帖

2万

积分

博士

积分
23071

Medal No.10

发表于 4-23 20:4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锡安心 发表于 2011-4-23 20:24
) s, o8 k; i& }回复 kojak585 的帖子! T, d2 W% X0 F( o
: \% M8 e, u3 C8 v9 |, m1 |5 G$ P
我觉得题目原文表述很清楚啊,组织真的报告了,会有这样的事实让你抓住吗?
看了你回复的“开不符合报告的事实描述并不要求一定对应标准条文啊,但判定是一定要对应标准条文要求的, ~  h+ s. p# }1 w

8 w2 S" _! z: Q3 T; l7 y* u实在佩服你的措辞和分析、判断 我看我无法与你再讨论下去了' S* p) |" m7 {- p9 c/ j
* T& {. ~; C/ c% l0 q( W
抱歉 我还要赶写几份报告# X- E  D2 R6 q# n

点评

接受你的批评,原表述不够确切,已重新组织了一下。  发表于 4-23 22:21
你36楼的事实描述也不是对应了标准条文,后面的判定是对应了标准条文,我说得没错啊。 事实就是事实,为什么一定要采用标准的条文语言呢? 您先忙,有时间再讨论。  发表于 4-23 20:5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2

主题

3211

回帖

2万

积分

博士

积分
23071

Medal No.10

发表于 4-23 21: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想了下,还是回复一下% @- p" s2 F- y6 W. _* X
; D1 `: j  `0 Y7 O& B. f
你的不符合应该这样表述:组织有台xx测量设备(设备编号xxx)是一名客户提供的,用于检测提供给这位客户的产品,约定了由客户按规定时间拿去做校准。但发现该设备没有得到定期校准,组织也照常使用。组织未能提供该设备超期不适用已向顾客报告并保持记录的证据。
6 Y3 |2 ~, G% m 该事实不符合ISO9001:2008标准7.5.4,如果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不适用的情况,组织应向顾客报告,并保持记录。/ " q' U# c1 Y) E8 C; B, \- E

7 @, g$ a& l* C! W但估计你这样开,组织马上会反弹:胡说,你怎么知道我们没有向客户报告,给你看报告及客户答复的记录。

点评

我是针对此考题案例,在已知信息有限的情况下你判754而言的。  发表于 4-24 17:43
老兄,你认为我会到这时候才会想起问这些吗?那我还要说那些担心不符合项被推翻的顾虑干什么呢?  发表于 4-24 15:50
组织管代:你是审核员,开754不符合之前你在干什么?你问我们了吗?现在才想起来问客户的答复是什么了?  发表于 4-24 14:11
针对组织的这个反弹,我的反应:请问顾客的答复是什么?  发表于 4-24 13:5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24 07: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仔细看了大家的发言,自己还真的有问题了。
' ~4 C! ]9 t! ?4 c$ D/ c; P: r0 L首先是题目没有看清。既然已经约定由客户按规定的时间做检定,说明组织该测量设备现在在组织的完全控制之下,应该建账并周期检定,但现在没有做,属于7.6的问题9 V0 E" A* [- g
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这个测量设备的控制权就不在组织而在客户,应该由客户来保证该设备的周期检定。组织对于超出周检时间,使用该设备的检验结果是得不到保证的。因此就不应该使用该设备。这个属于顾客财产涉及失效的问题,判754比较合适。

点评

rml
约定后,客户也只是具体校准行为的实施者。约定或不约定,履行7.6要求的责任都在组织。约定只使具体校准活动实施主体发生了变化,不能免除其7.6控制责任。与很多管理部门在某PDCA层次中通过PAC控制实施部门的D一样。  发表于 4-24 09:3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52

主题

1万

回帖

11万

积分

禁止访问

积分
118733

Medal No.10

QQ
发表于 4-24 08:4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主题

1567

回帖

1万

积分

博士

质量求道者

积分
13224
发表于 4-24 13:4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已经说明了讨论时心平气和些,为什么又要上纲上线?乱扣帽子?
! }8 A: \* ^3 X% M1 \' E对于连“校准”和“检定”尚未分清者,不值得与之讨论。至于我前面借用的8.2.4、8.3,谁都知道前面有“适用时”的前提,但我借用的目的只是想说明这样的情况确实会存在,不能排除这种可能。如果审核员认为这个可能性也没有,认定是“必要”的,你还能说自己不主观?
关注微信公众号:IATF16949-Q,获取干货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主题

1567

回帖

1万

积分

博士

质量求道者

积分
13224
发表于 4-24 13: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kojak585:
# [6 b, {( G: p我想,咱们之间的讨论目的还是搞清问题。我很喜欢和你讨论,但我的目的不是一定要驳倒你或者其他任何人。这点希望你理解。5 u2 c7 p0 D7 [: I
另外,你的贴内点评太多,我不是不能一一回复,但这样感觉有点麻烦。别人也无法跟上我们之间讨论的思路和节奏。论坛毕竟初学者多,看得更是云里雾里。
4 m/ S! ?" Z0 ~% _1 u
, R4 g* h0 [% X9 L* A/ Q7 ?我还想请你回答下面几个问题:
- |8 D; |; w3 k0 X' o  G! q7 p顾客提供的生产设备/工装,约定由顾客进行定期维护。如果审核现场发现没有维护的证据,请问是判6.3呢,还是7.5.4?
+ `2 |, ~: n0 ]% D  d顾客提供的原材料,如果要求验证后方能使用,现场发现组织不能提供此类验证的证据而直接投入使用,且造成了产品的不合格。请问判7.4.3,还是7.5.4?0 e* D7 ?3 h( N- m9 y
顾客提供的知识产权类财产(图纸),如果不能提供进行对图纸评审(“验证”的一种方式)的证据而直接用于生产,,且造成了产品的不合格,请问是判4.2.3,还是7.5.4?$ l7 ]" Q- I! \% X9 Q

$ W9 E. f, ^2 _9 H  E0 ~3 D# Q
关注微信公众号:IATF16949-Q,获取干货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2

主题

3211

回帖

2万

积分

博士

积分
23071

Medal No.10

发表于 4-24 14:3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锡安心 发表于 2011-4-24 13:46
2 N! |- ]# A4 ikojak585:
" H- V1 u% Z8 ]: n0 b- J我想,咱们之间的讨论目的还是搞清问题。我很喜欢和你讨论,但我的目的不是一定要驳倒你或者其 ...

- K' g0 Z, _3 [( [' o! W* a- X5 G. X# ^; S
1、顾客提供的生产设备/工装,约定由顾客进行定期维护。如果审核现场发现没有维护的证据,请问是判6.3呢,还是7.5.4?- Z4 J$ B, `$ W) x
我的答复:如果因没有维护造成不适用且缺少向顾客报告、并保持记录的证据,判7.5.4。否则,仅因没有维护造成生产设备/工装不适用,判7.5.1c)。
& U: @3 n& m0 x: X
8 j1 X9 }2 S1 P, j( K9 z2、顾客提供的原材料,如果要求验证后方能使用,现场发现组织不能提供此类验证的证据而直接投入使用,且造成了产品的不合格。请问判7.4.3,还是7.5.4?
# Z% q0 q5 f4 J  _我的答复:判7.4.3或者8.2.4或者7.5.4都不算错,具体看你从相关条款的哪项要求来表述你的不符合。如果同时缺少向顾客报告、并保持记录的证据,加判7.5.4。
" ?) M9 g5 b# X6 Q/ W' ?3 U2 I) [8 Y
3、顾客提供的知识产权类财产(图纸),如果不能提供进行对图纸评审(“验证”的一种方式)的证据而直接用于生产,且造成了产品的不合格,请问是判4.2.3,还是7.5.4?5 K% n( @, R$ c7 S% g, V
我的答复:判7.5.4或者7.5.1a)。4.2.3f)仅要求对外来文件进行识别,控制其分发,并无评审要求。注意TC176/SC 2在2011年2月22日对4.2.3a)的批准给出了新的解释,文件发布前评审不是必须的,批准则是必须的
' T' t9 g. A, |! R, r2 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主题

1567

回帖

1万

积分

博士

质量求道者

积分
13224
发表于 4-24 14: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kojak585 的帖子) j8 I$ y6 V6 z
, |& \5 d. K9 u/ S+ v) ^
首先,向顾客报告,并保持记录也不是必须的,是在“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不适用的情况下”,才需要这么做。——这点不知是否同意?
. H+ z6 d  f% t: ?  [; `1 }* d8 }( Y( I8 K" r. u' z
为什么这3点你基本都会判到7.5.4,但涉及“校准”了,就只愿意判7.6呢?

点评

你把我和那个老顽固相提并论? 我没觉得我转移目标,我也是觉得这儿回帖的连续性,针对性不强,不是给你QQ号了吗?只是你不愿加我也不能强求。  发表于 4-24 22:04
我发现你与栖龙潭的老王有点类似,很会转移目标。我在回答你此帖的“为什么这3点你基本都会判到7.5.4,但涉及“校准”了,就只愿意判7.6呢?”提问,你却转移到楼主的案例。唉~~  发表于 4-24 21:53
未“校准”的设备是否处于“不适用”的状态了? 看来,你和我根本分歧在于,你认为“向顾客报告、并保持记录的证据”就应该是组织自己填写的一份和顾客的沟通记录,而不是其他  发表于 4-24 15:44
注意,判754都有少验证、不适用且未报告之类的证据作为前提。而楼主给的案例则缺乏这些证据。  发表于 4-24 15:01
关注微信公众号:IATF16949-Q,获取干货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主题

1567

回帖

1万

积分

博士

质量求道者

积分
13224
发表于 4-24 14:5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件发布前评审不是必须的,批准则是必须的。* n6 G. ~5 S0 o! j
——这个一点没错,我完全赞同!实际上,这一点我估计大多数审核员也都还不清楚。
8 ^7 a! g% j+ }. u2 D7 j; z
* A2 n1 T& D, \+ n, e6 n- k但作为具有“顾客财产”性质的顾客图纸,按照7.5.4要求,对其“验证”应该是必须的吧?" l  _# i* U7 k& R; w! L
而对这类顾客财产的“验证”,通常是采用“评审”这样的活动方式进行,详见“验证”的定义的“注2”,不知是否同意我这个说法?
' C$ |( k9 f/ y0 ~

点评

除了这个,我目前还没找到其他的方法,但以我目前的认知,不能确定是否还存在其他方法,只能采用“通常”这2个字。  发表于 4-24 16:01
只要你加了通常两个字,通常不太会错。  发表于 4-24 15:04
关注微信公众号:IATF16949-Q,获取干货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主题

1567

回帖

1万

积分

博士

质量求道者

积分
13224
发表于 4-24 16: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kojak585 的帖子
7 _% B: T# {4 Q1 T% G( V0 J
% y2 F# T' y+ T/ S假如你开7.6,组织也反弹:客户在到期前已提前通知我们,他们说目前没有替代件,这件拿回来重新校准暂时也没有必要,你们继续使用,延期半年后我们再来拿去“校准”。反正你们供货的产品也没有出现不合格情况。
: ^6 i, w; R/ R% `" D8 E
' q0 d' N+ t+ S这时候你打算干什么?继续开7.6?希望不是在给受审核方施加压力的情况下,开某个不合格。
- R3 K& ~+ @3 i0 ]( ^0 z# Q9 `

点评

怎么你讨论也会这样的口气?我怎么没有集中注意力了,怎么心虚了?你打算采用给对方施加压力来阻止其驳回不合格吗? 看59贴。  发表于 4-24 22:10
再次提醒你集中注意力:我们在讨论楼主的考试案例题,没有那么多的如果可以联想~~你问我就此题开了7.6不符合,组织提供了...我如何收场,我告诉你了,收回神马不符合?只有心虚的才会担心被人家驳回不符合。  发表于 4-24 22:03
如果分析后确实是这个设备引起的,那就更得及时“报告顾客”了。  发表于 4-24 18:32
这个时候,审核员不是可以放心关闭不符合,而是现场只能收回这个不符合项了。 交付合格产品的责任组织是得担,但不一定都是因这个检测设备引起的。具体什么原因还是组织自己具体分析才知道。  发表于 4-24 18:06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组织如能提供你说的这些证据,证实该设备未定期校准的风险由客户承担,我开7.6时的未知风险得到了释放,可以放心关闭不符合了。他反弹个神马!我还要提醒他们:交付合格产品的责任你们还得担!  发表于 4-24 17:55
关注微信公众号:IATF16949-Q,获取干货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24 16: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锡安心 发表于 2011-4-24 16:00
# [$ A' m9 q6 G" ^. ?4 s& _回复 kojak585 的帖子
' l5 s' l  v1 L3 L. _4 L# A" D, u3 s$ ~& {
假如你开7.6,组织也反弹:客户在到期前已提前通知我们,他们说目前没有替代件,这件 ...
% P' }0 ^  V! u! h; j
这个情况下组织还能冒风险使用计量器具吗?使用超过检定期限的计量器具的后果由谁承担呢?我觉得就事论事就行了,不要设想很多的前提。

点评

弃权申明口头的不行,书面的肯定可以,不信,这个也可以问问律师。  发表于 4-26 23:45
这种情况下,组织的风险是显易而见的,客户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弃权申明都不能免除组织的责任  发表于 4-26 05:19
后果(风险)不太可能完全由客户承担的,不信,你可以去咨询一下律师  发表于 4-25 22:06
前面说了很清楚了,如果有顾客的弃权的批准证据,组织当然可以使用,后果(风险)由客户承担。  发表于 4-24 18:0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24 16: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rml 的帖子
- C. R( L3 k1 p5 r  l) k2 v7 }7 V! ~0 t2 m: b* F
我也是作了过多的推论的。还是对题目没有看清,乱发言。约定由客户进行检定,但由于种种原因,在现场看到的是计量器具没有在检定期内,组织因此承担了附加的风险。至于这种风险由谁来承担,题目中没有说,咱们也不进行推论。但企业承担不符合7.6所产生的风险是客观事实,只能根据这一点进行判标。

点评

如果是“检定”,就没什么争议了,但题目是“校准”啊  发表于 4-26 23:47
rml
大哥,你是大哥,我更能批评你。如果我边你都不能批评了,我还敢批评谁?所以我对你的要求严于其它所能人。  发表于 4-24 21: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24 17: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几位老师多层面、多角度,对标准的融会贯通、分析探讨等很是精彩,虽然有些一时还消化不了,但确实受益匪浅。: i# n5 _2 \9 n! Z; I
作为初入道来说:我支持585老师的观点。直观讲不管是谁提供的检测设备,只要是用以产品检测且有周期检定要求,到期未检定就应该是7.6$ j8 R" j% ^+ s! c6 Z
看到本贴学习探讨氛围很好,我也想再提个建议:所谓理不辨不明,所以我也想看有争议的帖子,来丰富自己的头脑。但大多数有争议的帖子一般都是正反两方相互论证,是否可以适时就达成的共同点给予总结,象安心老师说的便于初学者理解提高;或一方提出论点时,大家共同寻找论据进行求证等等。嘿嘿

点评

rml
585老师,RML看到你许多长处。并不只此一帖。要 给你提意见是你的影响范围较宽,希望你比一般人更慎重。  发表于 4-24 21:10
嗯,如果不是题目而是实务的话,安心的观点也挺好的。  发表于 4-24 18:42
此题rml老师与我观点总体一致  发表于 4-24 17:4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52

主题

1万

回帖

11万

积分

禁止访问

积分
118733

Medal No.10

QQ
发表于 4-24 21: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主题

1567

回帖

1万

积分

博士

质量求道者

积分
13224
发表于 4-24 21: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题目中根本就没有“检定”一词,为什么回帖都非要主观地认为是“检定”?题目中明明写的是“校准”。( n/ g5 I& y3 g2 j3 B* R# p+ M
既然是“校准”,就没有法定上强制的要求。如果确实“有必要”,这个校准客户可以决定送外部机构做,也可以拿回去和自己的基准量具比对,也就是客户自己“内部校准”。9 W: v9 v: l# i+ U
( k6 w( c, {; f4 x) e: d: i
所以,既然只是约定“校准”,这个必要性只能由客户决定,没有校准的风险在于顾客,但因没有及时报告顾客,而造成的风险,责任在于该组织。学过风险管理的就知道,组织的“报告”正是其转移风险的一种有效方法。(至于这种“报告”的有效证据应该是什么,前面已说过了,此贴略)( Y( N# p/ G5 A; R
( ]0 o! w) J& ~' K
所以我前面一再强调,没有分清楚“检定”和“校准”两者区别的人,无法进行讨论。( d! b; P% E. m
关注微信公众号:IATF16949-Q,获取干货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主题

1567

回帖

1万

积分

博士

质量求道者

积分
13224
发表于 4-24 21: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往前一步 的帖子$ x. Z1 _( `" Y" O
- {4 D" }7 ~! W" X
虽然你没有支持我的观点,但我依然谢谢你。
1 p* P2 h6 \: T至于你说——我说的便于初学者理解提高,这个我难以理解你说这话的意图,是抬我呢,还是贬我呢?! Y" G! X# V5 w
否则比如你自己,自谦“作为初入道”者,是否理解我的观点的意图了呢?如果真理解了,怎么还是7.6呢?3 r6 J8 f1 D) U- h0 `  O
关注微信公众号:IATF16949-Q,获取干货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52

主题

1万

回帖

11万

积分

禁止访问

积分
118733

Medal No.10

QQ
发表于 4-24 21: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主题

1567

回帖

1万

积分

博士

质量求道者

积分
13224
发表于 4-24 21:3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质疑的是审核员对所谓“审核证据”的理解和其取证的能力。
- ]; Q# ]7 W6 r$ h5 U5 H* R审核要取得什么样的证据才能支撑受审核方满足标准的要求?就本题来看,对“报告”的证据要求都停留在组织提供一份自己填写的沟通记录,似乎就满足标准7.5.4要求了?- t. M! I% z( R9 n0 P' F5 H
请问,这样一份记录对组织规避和转移风险有什么作用?很多情况下,仅仅用来忽悠审核员的东东罢了。

点评

有些偏题了,只是问个问题,作为对一些认识盲点的澄清而已,最终目的是考试......  发表于 4-24 21:40
关注微信公众号:IATF16949-Q,获取干货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52

主题

1万

回帖

11万

积分

禁止访问

积分
118733

Medal No.10

QQ
发表于 4-24 21:5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主题

1567

回帖

1万

积分

博士

质量求道者

积分
13224
发表于 4-24 21:58:24 | 显示全部楼层
hzlzl :有些偏题了,只是问个问题,作为对一些认识盲点的澄清而已,最终目的是考试。
# [4 \/ G/ Q- K
——楼主是带着心中的答案7.6a)来求证了,对吗?8 L9 d8 C% ^/ E  E1 K
我倒也向你想求证一下,这个问题你是自己编的,还是哪个地方的?你知道真正的正确答案了是什么了吗?
2 R/ X, f2 K+ m6 E. `8 h也想说明一下,本人为什么对这个题目这么有兴趣,因为在一次代表某组织客户对其进行的第二方审核中,遇到了和你这题完全一模一样的事例,很有意思。
) w, E6 o1 Y# t  ~. D
( V* N' c# G9 A. t如果大家都认为已经找到正确答案是7.6a)的话,似乎我再多讲就没必要了。
$ b9 I4 W; A3 d+ Z5 j* [. T' {. n$ ]还是那句话,看贴人见仁见智吧!

点评

因为这样的情况你没有实战经历过,所以觉得我在推测假设。看来我是自作多情了,毕竟,考试的笔在你手里,谁也不能强迫你写哪个答案。  发表于 4-24 23:40
不过我还是觉得585rml的意见较好,因为你的意见的确有较多的推测假设成分。在实际中可用,但对判标、考试来说不必  发表于 4-24 22:50
没有,你客气了  发表于 4-24 22:12
也是,不应带成见对待问题。失礼了。  发表于 4-24 22:04
关注微信公众号:IATF16949-Q,获取干货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主题

1567

回帖

1万

积分

博士

质量求道者

积分
13224
发表于 4-24 23:5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kojak585 的帖子6 e. r0 K" Y& j2 P; @' [) P! \
6 c* \( h! F! f: u
虽然还有不少没说完,但是楼主已经同意你的观点了,所以觉得继续下去应该没有必要,再多说实在是自作多情了。
. p9 o; H; Q: y9 {此外,讨论只是讨论,不带火气,不伤感情,也没有更多的目的,仅此而已。

点评

虽然认同不变,我对这有点新看法,在后面回复,望指点。  发表于 4-25 23:00
那就握个手吧。在论坛讨论问题,没有永远的统一,也没有永远的对立,只有永远的探索。  发表于 4-25 21:39
理解万岁~~我的臭脾气的确也要改改了  发表于 4-25 21:05
关注微信公众号:IATF16949-Q,获取干货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用户名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ISO爱好者 ( 鲁ICP备09041441号-1 )

GMT+8, 3-11 01:39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