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老师解答
试剂厂生产的产品要求保存温度为2-3度,产品除自销外,还要通过各地的代理商发售。但试剂厂并未和代理商之间签任何协议,且未对代理商的贮存条件进行考察。请问这是否存在不合格,不合格理由是什么 我认为没有不符合。
按照常规思维,上述题中有2个不符合,一是没有签订协议,而是未对代理商考察。
在9000中,代理商可以是客户,需要进行合同评审(7.2.2),但对口头要求只需进行确认,并不一定要有协议,所以无法判断不符合,只能继续追踪。对代理商的考察,可以把代理商当做外包商,按照7.4的要求进行管理,但7.4中也没有要求必须进行考察,可以采取其它方式进行确认。没有考察更不表示贮存条件不符合。
综合以上想法,我认为没有不符合,只能继续追踪。 标准答案说的是组织没有对外包过程予以控制,我发出来的目的,就是想问下各位老师,代理商算不算外包?
我觉得代理商是自负盈亏的,是不是应该算是顾客而非外包呢? 代理商不是最终的顾客,可以看成是销售外包。 不符合4.1,对外包的控制。 不符合4.1,对外包的控制。 不符合4.1,对外包的控制。 不符合4.1,对外包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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