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photo 发表于 5-29 11:18:51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不交叉原则” 这道题为什么是错的

原题: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不交叉原则,当行业性标准与综合性标准不一致时,应按较严的执行。

答案是判错,但不知错在哪。恳请老师解答。

追忆空白 发表于 5-29 14:37:06

当行业性标准与综合性标准不一致时,应按较严的执行这个是对的

应该是可以交叉吧

比如国家要求A<1b<2c<3,地方要求B<1,C<3,A<2

liuyuexue 发表于 5-29 15:06:57

按照行业性标准执行

haizhiyun 发表于 5-29 15:36:58

污染物排放标准 有行业性标准码

haizhiyun 发表于 5-29 22:56:35

1、行业性排放标准要与综合性标准相协调,各自明确适用范围,标准中的控制项目

  (污染因子)可以有交叉,但是在适用标准和实施过程中不能交叉执行,以避免混乱。

  2、要按不同污染源的环境要素(即排放的污染物物质)和排放量的多少(污染负荷

  比例大小),筛选出重点污染行业,制订行业性排放标准。主要依据是全国3000家重点

  企业的污染调查、申报资料,筛选出12个水污染源控制的主要行业、6个气污染源控制的

  主要行业。

  3、行业性排放标准要与排污收费标准挂钩,促使行业性标准成为执法中的主导标

  准,以保障排放标准的有效实施。

  根据如上对策建议,规定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的综合性标准和行业性排放

  标准的“不交叉执行原则”。仅部分通用性设备的标准不受此规定限制,如:锅炉、工

  业炉窑、餐饮业……是各行各业都应执行的排放标准。

  实施“不交叉执行原则”

  的问题分析

  我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不交叉执行原则”已近6年,实践中所暴露的主要问题

  是部分污染控制因子失控:一是,综合性标准对非重点污染行业的涵盖面窄;二是,行

  业性标准和综合性标准都存在污染控制因子少的状况。行业性标准抓住了特征污染物,

  而对其他污染控制项目不足,再加上“不交叉执行”综合性标准已有的污染控制因子,

  使“污染因子失控”的问题更加突出。

  如,《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原来编制时要求把炼焦行业排放的各种大气污

  染物控制起来,可是后来改为仅对炼焦炉控制,致使污染项目控制少,炼焦产生的荒煤

  气净化过程中的多种有机污染物不能交叉采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进行控制,

  出现严重失控。类似上述事例还有很多。

彭政学 发表于 5-30 10:52:23

按行业标准执行

追忆空白 发表于 5-30 16:38:11

追忆空白 发表于 2013-5-29 14: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行业性标准与综合性标准不一致时,应按较严的执行这个是对的

应该是可以交叉吧

我看错题了   

行业性标准和综合性标准   一般在有行业标准的情况下 执行行业标准 (不交叉执行)

但是 行业标准 往往比综合标准要松一些。而且所要求的污染因子还要少一些

追忆空白 发表于 5-30 16:46:10

错在不是按严的执行

一剑封喉 发表于 5-30 18:29:39

彭政学 发表于 2013-5-30 10: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按行业标准执行

正解。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不交叉原则,当行业性标准与综合性标准不一致时,应按行业性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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