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的监视和测量&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对于8.2.3过程的监视和测量8.2.4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有无明显的界定标准?审核时是否一起审核这两个条款呢?两者都是检查或检验,前者是针对管理过程,后者针对产品,显然前者的范围更大,偏向于管理手段; 后者偏于技术手段
两个条款的审核记录不能合在一起写 要看具体情况,比如服务提供,产品即过程,就可以放在一起审的 前者的测量对象是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包括与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和测量、分析、改进有关的过程。例如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采购过程、管理评审过程,内部审计过程和培训过程等,不能仅理解为是对生产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后者的测量对象主要是产品的特性,不仅会对最终成品,也包括采购的产品和产品实现过程中形成的产品的特性。目的是验证产品的特性是否满足产品要求。 过程审核是对事先体系所策划的过程能力能否满足标准要求 8.2.3是工作质量;8.2.4是产品质量;对制造业必须分开,对服务业可以合并
对于8.2.3是针对过程而8.2.4是针对产品,但要考虑企业的性质,生产企业和服务企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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