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记录的讨论
转载HNWANG的文章1、什么是记录?
标准ISO 9000第3.7.6条对记录record的定义是: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活动的证据的文件(3.7.2)
注1:记录可用于为可追溯性(3.5.4)提供文件,并提供验证(3.8.4)、预防措施(3.6.4)和纠正措施3.6.5) 的证据。
注2:通常记录不需要控制版本。
2、为什么记录不需要控制版本?
版本是用来显示同一份文件内容变更的情况。当文件做了修改,应当在修改地方做标志,让用文件人员知道这里做了修改。有的就在文件后面,也可以用更改通知单等文件,说明有什么更改。然后,文件表面要在版本上有所变动。预防用文件人员不注意,继续按照原来内容执行而出错。而记录通常是作为证据用的,记录的是实际情况,当然不需要修改,因此也不需要控制版本。
为什么说通常不需要,什么情况需要?有的记录是动态的。譬如,纠正措施记录。有的单位就是动态的。可以用类似版本代号来加以区别。
3、标准要求哪些要有记录?
记录通常作为证据。因此,当您按照5.4.2条做体系策划的时候,一方面要策划体系的实体满足准第4.1条要求,还要求把体系文件化。而文件化总的要求是第4.2.1条。其中包括记录的要求是:
1)4.2.1.c)本标准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和记录;标准明确提到这方面的记录一共有21项。具体可以参考帖子:http://www.qilongtan.com/viewthread.php?tid=18875&highlight=
2)4.2.1.d)组织确定的为确保其过程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包括记录。 这是组织自己来确定需要哪些记录。
4、组织如何判定需要哪些记录?
针对标准总的文件化要求可见。记录分两大类:一类是标准规定必须要有的(可以删除的例外);还有就是组织自己来判定,除了标准要求的记录外,还需要哪些记录。
1)组织应当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
a)法律法规要求。有的产品涉及到安全、卫生、环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一定要有的记录,包括记录内容,保存时间等;
b)顾客要求。有时候顾客在合同,或者其他文件中规定,必须要求的。
c)组织自己要求。
2)从需求的角度考虑:
a)为了可追溯性提供文件:不管是法律、顾客还是自己要求的。譬如,新工艺、新人员上岗、新材料、新设备等影响过程结果的各种因素,需要加以追溯分析的话,应当记录这方面信息。当产品出了问题,需要及时召回处理的话,必须记录产品的来源、去向等信息。
b)提供验证符合证据: 譬如,对采购品的符合性证据,7.4.3条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要有记录,当需要查验,提供证据证明该产品接收时候是符合要求的,必须要有证据。同样的,标准7.5.1条中没有规定一定要有记录。证据可以用实际东西来证明,也可以用记录来证明。针对某具体产品,某具体产品的某具体活动,是否需要记录证明结果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规定执行的证据,组织应当按照7.1.d)条要求“为实现过程及其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见4.2.4)”。
c)为了分析问题需要。我们可以利用记录中的各种信息来分析研究产品、过程和体系的内在规律性,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做要预测和预防。
5、记录内容中是否一定要记录具体的内容,还是只要用“合格”来标识?
从定义可见,记录内容包括两大类:1)阐明所取得的结果;2)或提供所完成活动。记录的内容应当服从于您策划时候对该记录的用处来决定。譬如,
a)您要求可追溯性,那么,必须要有可追溯性有关内容。不然,如何追溯?因此,组织自己可以检查一下,根据现在策划决定的记录和内容,是否可以根据某一信息满足可追溯性的要求。
b)如果把记录作为证据,那么,是否可以根据记录内容再加上实物可以充分证明产品的符合性。譬如,记录中说,按照某某作业指导书(一定要记录什么版本,没有版本信息就不能追溯,要用考古方式来查证,这不符合记录要求)规定执行。如果这个过程参数对过程结果有影响,过程结果特性没有办法验证的,一般必须记录实际用的参数;如果这个影响从结果可以通过过程结果来验证的,那么,记录过程验证结果的数据,可以不记录过程参数了。如果用打勾,或者仅仅记录“合格”、“已经执行”等信息,应当通过其他方式能证明,的确满足产品和过程执行的符合性要求。
c)当您需要对记录内容加以分析的话,当然必须记录和分析有关的各种信息。如果仅仅记录合格和不合格,这样得到的信息太少。譬如,根据某特性数据来分析过程是否稳定、受控。或者您要计算过程的能力指数的话,没有合格中的具体数据,也就没有办法计算、分析了。生产线上有很多有用的信息,没有加以利用,也是非常可惜的。
6、记录是否一定要用表单?
不。记录不一定用表单,也可以用说明文件,如报告,有的用实物。
用表单可以预防记录内容的遗漏,预防不同人员对所记录内容理解的不一致,减少不需要的重复性内容的反复填写,便于记录结果的汇总、统计和分析等,具体可以参考帖子:http://www.qilongtan.com/viewthread.php?tid=10102&highlight=
7、记录的保管期限有什么要求?如何确定?
记录的保管期限根据记录的用处来确定。当记录失去作用了,也就没有保留价值了。保管期限根据法定要求、顾客要求、组织自己要求来确定。 非常详细的材料,对贯标和审核都很有作用。记录的作用可以是证实、追溯及分析。如果记录不能用来分析,不能发现生产中的趋势,不能用来进行进程控制,那就太可惜了。 阐述得很透撤,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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