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品控制
请判断下面的说法是否正确:对产品实现过程出现的各类不合格品,标准8.3条款要求组织对不合格品必须进行标识和隔离,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是这样写的,对不合格品必须进行标识和隔离;9001标准好像没有这样写吧 ENGLISH VERSION" NON-CONFORMING product shalll be identified and controlled" 也就是不合格品应被识别和控制的。个人认为标识和隔离只是识别和控制的一种。比如工厂现场发现不合格立即返工处理,还要必要叫他们做标识和隔离,他们会说神经病。
所以个人认为8.3主要关注如何控制和处置不合格品(a-d)
Owenhg 发表于 2012-11-29 09: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NGLISH VERSION" NON-CONFORMING product shalll be identified and controlled" 也就是不合格品应被识别和 ...
这种神经病还真不少…… 楼主搞了好多投票。不过知识这东东,不是投票出来的 标识和隔离有问题吗?看你怎么理解,没有人告诉你标识就一定是label, 隔离也未必就是关小黑屋,如果理解为一种状态,我不认为有问题,但是如果理解为具体的做法,只能说稍显局限性。 kingrobin 发表于 2012-12-7 01: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标识和隔离有问题吗?看你怎么理解,没有人告诉你标识就一定是label, 隔离也未必就是关小黑屋,如果理解为一 ...
对不合格品的管理重点是识别和控制,具体如何识别和控制,那是实施标准的具体组织需考虑的事情,只要能达到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就是符合标准控制要求的。审核员不能以自己“对不合格品必须标识和隔离”这种偏离标准要求的方式来理解标准、要求被审核组织,不管你是如何理解标识和隔离的。 对ISO9000标准发展历史稍微有点了解的人都知道,旧版标准原来强调“标识”为什么是适当的,从2000版开始不再强调“标识和隔离”而提“识别和控制”也是适当的,为什么不再强调“标识和隔离”?
只有脑量有限的人会NC地认为自己的狭隘理解是一贯正确的。
如果无法说清楚,NC者就闭上自己的臭嘴,听明白人分析、解释。 藤椅说的神经病,不在该待的地方老老实实待着,跑到这正常人讨论问题的地方乱发神经病,看护人员是严重失职啊!:lol rml 发表于 2012-12-8 11: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藤椅是楼上的枪吗?
骂藤椅的时候是怎么说的?
任何人,只要他(她)胡说八道,我都一视同仁。你以为你可以例外? 好好说,用不着较劲开骂吧! 8.3 不合格品控制“适用时,组织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处置不合格品:a/b/c/d”由此可见标识不是必须和唯一要求。 zmz411127 发表于 2013-1-2 10: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8.3 不合格品控制“适用时,组织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处置不合格品:a/b/c/d”由此可见标识不是必须和 ...
abcd... 其实还不是“标识”的由来啊 kingrobin 发表于 2013-5-15 21: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abcd... 其实还不是“标识”的由来啊
1、不要以为是我在有意翻旧帖,是因为有人对此帖进行了新的投票,按照论坛的设置该帖就被自动提升了,我晚上看到了,针对你当时的回复,给了新的点评。你对此如有疑问,可以自己验证。
2、ISO 9001:2008标准中的“identification”一词在中文版中被译为“标识”,“标识”是采用记号、符号或标志物用以标示,便于识别和区分,与“识别”(辨认;辨别)有明显的区别。在ISO 9001:2008的英文原版正文中使用“identification”一词的共有4.2.3g)、4.2.4、7.5.3、7.5.5和7.6c)几处,其中7.6c)是2008版新增的,原ISO 9001:2000标准的原文是:
c) be identified to enable the calibration status to be determined(得到识别,以确定其校准状态);
ISO9001:2008修订为
c) have identification in order to determine its calibration status(具有标识,以确定其校准状态);
TC176为什么要这样修订?be identified与have identification有没有区别?哪个要求更具体明确?
3、2008版标准多处出现的shall(to) identify要求,是否等同于have identification要求?如是,为什么2008版标准不一律使用have identification这样更加明确的要求?
4、我不知道你是否与我在同一家机构执业,但有一点至少目前可以肯定,你与那个狗屁不通的扯蛋砖家不同,你不会不加思考自以为是地胡说八道。这也是我能够与你心平气和地进行交流的基础。 我的回复你要是看懂了,就不需要说那么多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