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SAS标准理解请教
各位老师,有一个问题请教:一个旅行社做ISO9001+OHSAS18001,目标指标分解中,把游客安全作为一个目标放在了职业健康安全的目标中,认证机构在审核时指出“请注意:职健康安全不关注游客财产安全,游客安全为质量管理范畴,请正确理解游客安全与职业健康安全两者的概念......”小弟才疏学浅,请各位老师指点俺一下: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是只针对公司内部人员/场所?旅行社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涉及交通、餐饮、住宿、购物、娱乐,这些过程中可能存在对游客/导游的危险源,如果按本次审核老师的观点,是不是提供的旅游服务过程中对游客的危险源可以不辨识、评价?而只需关注导游/领队的安全?
可能我的意思表达不够明确,敬请各位老师指点!(可以板砖我,请不要板砖审核老师。){:soso_e113:}
这个问题最好从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的定义出发来考虑。
此认证机构审核员的观点应该是站不住脚的,楼主你的考虑有道理。 正确的做法是
将游客识别为相关方
在旅游期间危险源应识别与相关方有关的内容
导游、司机不管是本公司员工还是外包方,应属于本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人员,因此也应识别
请不要因为这个审核员的不专业反而把好好的文件改得不伦不类
如果有问题,可以向机构反映,让这个审核员回炉再教育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12-11-22 17: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问题最好从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的定义出发来考虑。
此认证机构审核员的观点应该是站不住脚的,楼主 ...
多谢!:handshake 好吧,就我的理解
这个其实放质量目标还是职业健康安全的目标指标都是可以的
如果只是单作9000体系,其实员工和顾客的安全就不考虑了吗?
尤其是顾客的安全,其实也是隐含到服务的质量之中
但是作为已经整合了18000,明显与职业健康安全的内容更为契合
危险源辨识如果没有辨识该方面的内容肯定是不对的
那么既然辨识了,而且评价为重要,需加以控制,
建立相应的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就是理所当然了。 这个审核员真的有点误导企业了 {:soso_e179:}
应该纳入控制范围 从理论上说,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保护的不但有本组织的员工,还应该有在组织控制下的人员。游客明显可以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里进行控制。
企业的管理体系应该是完整的,不要人为地割裂。即使企业把一些不是职业健康的内容放在其目标中,只要目标对企业有利,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审核员至多就是不审核这一部分内容就是了,没有必要分得这样清楚。 理解原文 顾客是组织的重要相关方,对组织的生存、发展很重要,“把游客安全作为一个目标放在了职业健康安全的目标中”不增加组织的额外负担,加上会更好。 游客的安全在职业健康安全中要考虑的,这点大家都没有疑问。但是如果9001中已经把游客安全作为质量目标了,大可不必再在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中再设立这类目标了。 446c 某些半吊子自己没搞明白OHSAS标准要求与QMS标准要求的区别,还一味大放厥词,真是该回炉了…… 职业健康安全是影响或可能景响工作场所内的员工或其他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和承包方员工)、访问者或任何其他人员的健康安全的条件和因素。在旅游公司控制下的工作场所进入人员都是在职业健康安全范围内,它括旅游者,公司制订旅客安全目标可以的。 各位大师,我已经认识到对标准的肤浅理解是不对的,对此问题的严重性俺已深刻反省,请不要再说“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种大原则话了,这TMD也太吓人了,对标准理解不够,罪过再大也比不上搞地沟油、ZF不作为的那帮人,求求大家不要再口水仗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