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jylvyuan 发表于 2012-7-9 22:17:44

大家注意了:劳务费与应付职工薪酬的区别,机构克扣审核员的工资是违法的!

  1、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2、从管理方式上看,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一般则不这样管理。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员工兼职,而保姆则一般同时为几家公司或客户服务,对某一客户按时收费。   3、从财务核算角度来看,工资报酬的支付一般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通过“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   4、从税务管理角度看,工资报酬的支付应用工资表按实列支,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支付劳务报酬则需要取得相应的劳务发票,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劳务报酬类个人所得税。两种支出的计税方式完全不同。
按照这个说法,专职审核员不属于劳务报酬的范围,机构克扣审核员的工资是违法的。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12-7-9 22:59:16

列支方式、缴税比例不一样,的确值得探讨。

外资机构目前是按照劳务派遣的方式使用审核员的(专职、兼职),与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是否有冲突,这里面似乎有值得探讨的问题。

wxsunhao 发表于 2012-7-10 05:39:38

到了咱手中都是钱

eicbj 发表于 2012-7-10 07:17:30

叙述得很清楚!希望有经验的老师,进一步分析一下二者利弊、厉害;
【劳动合同】雇佣关系;
【劳务合同】买卖关系。

jackson123 发表于 2012-7-10 08:13:03

违法,那个先跳出来帮审核员维权,我建议版主可以跳出来!

学为考试 发表于 2012-7-10 08:45:54

审核员属弱势群体,维权有难度。

hblilei168 发表于 2012-7-10 09:21:10

审核员维权要团结一致

yuql 发表于 2012-7-10 22:06:15

支持维权!

suchunping9000 发表于 2012-7-11 08:38:41

审核员也没有工会啊,现在的CCAA好像不代表审核员,变成了监管部门

ljylvyuan 发表于 2012-7-11 10:49:14

应该找ccaa吧,他只监管审核员的义务,也要监管审核员的权利呀,大家要齐心呀

kkjjqq 发表于 2012-7-11 14:23:52

有同感:现在的CCAA不代表审核员,变成了监管部门,专门监督审核员,收取审核员的钱..........!

lrp15981 发表于 2012-7-11 14:39:02

如果你把审核员作为自己全部的收入行业,那就是你的问题,如果你把他当作可以四处看看的出口,就不会纠结这个问题了.
另:机构的人肯定愿意做专职而且他们本身就是专职,所以你说那?

天下第一等1983 发表于 2012-7-12 18:09:11

何必纠结呢,这个年头啥工作找不到啊。你要是觉得可以,就干,不可以就走人,很简单啊。你能力高,机构自然高薪捧着你,就算不捧你,你也可以找到别的机构吗?

erjie 发表于 2012-7-13 07:43:14

签劳务的,就是认证行业的农民工,报酬低自然更提不上日程了,就当是各处走走看看吧。

lcx0091 发表于 2012-7-13 13:30:53

erjie 发表于 2012-7-13 07: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签劳务的,就是认证行业的农民工,报酬低自然更提不上日程了,就当是各处走走看看吧。

这个真的同意,那点劳务费,还不够一天扣得工资呢,权当做到处去看看开开眼界了!

yahcrz 发表于 2012-7-16 22:00:52

最可怜的就是兼职审核员了,连农民工都不如

ljylvyuan 发表于 2012-7-19 09:28:24

我是以审核为生的,现在进退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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