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赞同新版标准对管理者代表可有可无的观点,请回答下列问题:
1、2011版标准中的最高管理者是具 ...
就大美女的几个问题,我有如下几点不成熟的想法:
问题一:1、2011版标准中的最高管理者是具有决策权的一群人还是某个人?4.4.1条款规定“最高管理者应对职业健康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承担最终责任”,这里的最高管理者是指谁?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可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群人,这不矛盾,这与《安全生产法》中关于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的定义是一样的,是指组织中具有实际的投资、控制或指挥权的人,如一般组织的法人代表(一人)、大型组织的董事会(一群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可能是幕后的一个人或一群人),如果发生安全事故,这些人是被要求担责任的。
2、最高管理者应确定和批准本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如最高管理者是一群人,到底应该由谁来批准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其实如果出现组织中的最高管理者是一群人时,如董事会,那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就是由董事会的代表(或称授权人)来签署批准。大家应该都没有见过一个董事会个个签字的文件吧。
3、组织要任命“最高管理者中的被任命者”吧,谁来任命?任命书如何表述?“对最高管理者中的被任命者的任命书”乎?“安全高管任命书”乎?(标准似乎没有出现“安全高管”这个名词,不严肃吧?)如果组织写成“管理者代表任命书”(其实就是对最高管理者中的被任命者的任命书)是不是构成不符合标准规定?你纠结吗?
情况同上,不再重复。
最高管理者中的被任命者在教材中称:职业健康安全最高管理者 注意标准用语的谨慎 憨老头说的对,关键是按标准对这个人的身份要求来选这个人,再按标准明确其作用职责。 是叫“被任命者”还是叫“管理者代表”,无所谓。或还是叫他的其他职务,都可以。实质符合标准就行。现在理解标准提到的什么最高管理者;最高管理者中的被任命者,管理者代表恐怕都不宜单纯作为一个具体的职务称谓来理解。 其实和国外的文化和管理有关,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必须了解国外的文化 xiaochen 发表于 2012-5-21 17: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最高管理者中的被任命者在教材中称:职业健康安全最高管理者
我赞同这个称谓。
个人的理解:
对于一个组织,安全的风险比质量、环境等要大得多。这一称谓,实际上把安全的责任强加到了“最高管理者”——即企业的最高层。不管这样做是不是中国特色。
至于下面的那些“管代”可以是具体做事的,但他们是没有资格承担最终责任。
所以,对于小型企业,作为法人代表,自己担任或任命总经理担任职业健康安全最高管理者,就可以了。这类企业还需要“管代”干什么呢?
新标准没有强制要求设置“管代”,有其合理性。而其所说的“管代”,他们承担的职责和责任与质量、环境无法等同。
另外顺便说说CCC认证的要求里面,要求企业必须设“质量负责人”,大多数人把这一称谓同9001中的“管代”等同起来。实际上,这一理解也是错的,质量负责人实际也应是企业法人代表,即“一把手”,对产品的安全性负全责。 顺便打一下预防针,我只是借你这个帖子发表些个人见解,并不想和你起什么冲突。我知道你很敏感,如果觉得有观点和你不同,就当我没说。 另外从某些行业考虑,比如建筑公司,每一个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总监),就可以担任那个项目的“管理者代表”。但这些项目经理不一定都是企业最高层的人,应该在“最高管理者中的被任命者 ”的领导和授权下工作。
本人觉得,这也是新标准考虑的全面之处。 如此有争议的问题,考试不会考吧。看来是又一次不成功的翻译,这叫有中国特色的。 xiaochen 发表于 2012-5-21 17: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最高管理者中的被任命者在教材中称:职业健康安全最高管理者
这个更不靠谱,实际使用的话与最高管理者极易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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