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厂区内属于我司的加工件供方(无环评证),会影响我司.....
在别的地方看到一个帖子,转发请教一下:我司是制造设备(无加工)要通过ISO14001,在一个厂区内属于我司的加工件供方(无环评证),会影响我司吗?能通过吗?
如果只是机加工,焊接加工、 少量油漆。则不需要环评 有的企业为了通过14000审核,将有污染的车间(喷涂、酸洗、电镀、铸造…) 让车间主任个人承包,原地另立门户。——于是原企业就成了“制造设备(无加工)”,申请通过ISO14001。是不是这样情况邪? 只说理论吧
相关方是体系管理的一部分。
建在你的厂内,要不你就证明他的水气声渣是独立的系统,对你的环境0影响,要不就他去检,要不你去检。检了以后有问题你得处理,或者协议让他处理。
本帖最后由 一剑封喉 于 2023-3-16 14:29 编辑
这种帖子基本没有深入讨论的价值。
首先,加工≠机加工。
其次,环评法规是针对建设项目要求的,案例只说设备制造,不提什么行业什么类型的设备制造,脱离建设项目的特征(如设备制造工艺路线)和所处区域,不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来空谈是否需要环评,没有意义。
另外,建设项目是否需要环评,与该项目的某些加工工序是否外包(仅限企业区域内),应该无关。 幼儿园 发表于 2023-3-16 10:46
有的企业为了通过14000审核,将有污染的车间(喷涂、酸洗、电镀、铸造…) 让车间主任个人承包,原地另立门户 ...
排污许可证是由企业申请的,划分污染责任由企业之间协商确定,原企业为了通过14001审核,它把污染全划归外包方了,这有何不可以?
如果在申请排污证时,主管部门对这样处理没异议,也就是合法的,那么那个分出去的那个企业就是另外一个排污单位,政府一定不会放过,该做环评就得做环评,只不过这时候的环评是整改要求。叫做环境现状评价报告。然后照样要办理排污证。况且2个排污单位都是在一个厂区。这种情况怎么逃脱得掉。 牛角尖 发表于 2023-3-18 08:04
如果在申请排污证时,主管部门对这样处理没异议,也就是合法的,那么那个分出去的那个企业就是另外一 ...
既然申请排污证时,主管部门对这样处理没异议,也就是合法的,那么,原企业成为“没有”污染的企业,或许根本不要申请排污证了。
——这样原企业,它可以笃悠悠地申请14001的认证审核了? 本帖最后由 牛角尖 于 2023-3-18 08:44 编辑
幼儿园 发表于 2023-3-18 08:32
既然申请排污证时,主管部门对这样处理没异议,也就是合法的,那么,原企业成为“没有”污染的企业,或许 ...
注意,这里假设的是,如果没有异议,当然是合法的。如果有,当然是违法的。资源环境部门是要把关的,是一个企业一个企业的把关,这在排污许可制度实施前是没有的。 谈谈原贴。这种情况即使这个供方的营业执照是独立的,是合法的,但没有办理环境手续仍然是一种不合规行为。组织将不合规的企业作为外包方,本身就构成不符合。不符合条款8.1c)“ 与外部供方(包括合同方)沟通其相关环境要求;”
在标准的指南A8.1就有:在确定与外部供方,包括合同方有关的运行控制的程度和类型时,组织可考虑以下一个或多个因素,例如: ......——组织的合规义务;
审核员开出的这个不符合算是一般不符合,企业能关闭就行,但关闭这个不符合并不轻松。要么敦促这个外包方办理必要的环境手续。要么更换外包供方。其实那个没办理环境手续的企业,环保部门迟早是要知道的。其结果无非是,1、关门、2受罚后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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