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核劳务派遣公司的2个问题
近期遇到一位老朋友,是审核员。 对一个案例提出了问询。受审核方的认证范围是“劳务派遣”,他提出2个问题其一、QES初审审核劳务派遣公司,是否要安排派遣项目的临时多现场审核。理由是什么?其二、该劳务派遣公司日常办公人员 25人、派遣人员约200余人。都是公司交社保的。这种情况,体系覆盖人数是25人,还是200余人? 你的生产活动就是派遣服务,人就是的产品,上社保只是类似于给产品附加了某种服务,这个服务办公室即可完成。别又和我掰扯什么人和产品的区别。。。我怕了,闪人
派遣人员约200余人,是该劳务派遣公司招收(采购)的劳务人员,这些人需符合劳务活动的各种要求,例如,资格(工种)、年龄、姓名、身体条件…等。他们挂靠在劳务派遣公司,是公司“库存”的劳动力资源,劳务派遣公司将负责对他们的管理及“保养”(培训、检查、安排派遣及发放工资待遇等);
接受派遣人员的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客户。审核劳务派遣公司不需要审到客户那边的项目活动。最多是在审核8.5.5 “交付后的活动”时,查看一下客户对派遣过去的人员有什么反映和要求,怎么整改的。…
——这些关系理清了,审核劳务派遣公司并不困难。
昨天也在跟同事谈论过这两个问题,是施工劳务,给的是28大类,觉得应该是35啊,对于临时现场,以前有个机构CNAS评审,提出过这个问题,没排临时现场,开的不符合,最后机构内部罚了2W。个人倾向于按照25人算,社保虽说是在劳务公司,劳务人员是在企业,属于企业的临时工人,如果这家企业做认证的话,临时工应打折后算入体系运行人数里面 不用多现场,就审核办公区域。如果派遣到我国的空间站给宇航员做饭服务,难道还要去空间站审核。
不用考虑派遣的人员,就按企业人数25人算。如果派遣人数是10万劳务人员,难道按10万有效人数算,那得多少人日才够。
管理者 发表于 2023-2-12 14:59
你的生产活动就是派遣服务,人就是的产品,上社保只是类似于给产品附加了某种服务,这个服务办公室即可完成 ...
本帖最后由 管理者 于 2023-2-9 18:46 编辑,再进一步解释一下吧。我们是检测检疫系统的人,企业的管理体系就是产品,我们是检测这种产品的,
----自己放的屁,自己吃回去,就你这种水平,看不明白问题,理解不了别人说的是什么,没那个本事就别出来做审核员啊 人家都审生产(体系管理),你们却审核产品(生产的输出),还要把产品加入生产作业人数里去。
还嘚啵嘚啵嘚那么多废话。
这个论坛的智商,没下限了。 管理者 发表于 2023-2-12 14:59
你的生产活动就是派遣服务,人就是的产品,上社保只是类似于给产品附加了某种服务,这个服务办公室即可完成 ...
你全家都是夜大老工人,你个SB 幼儿园 发表于 2023-2-13 01:48
派遣人员约200余人,是该劳务派遣公司招收(采购)的劳务人员,这些人需符合劳务活动的各种要求,例如,资格( ...
这样帖子不是学术观点讨论吗?本来俺再有一点内容想补充说明。可能“葫芦僧”嫌吵闹了清静,要打二十大板?
哈哈,俺不想补充了。 说说我的看法
第一个问题:劳务派遣是向企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公司承接的是客户的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外包服务,被派遣人员受客户方管理。派遣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损失,派遣公司不负连带责任。故审核劳务派遣公司没必要安排审核员去派遣的现场去观察派遣人员的表现。当然派遣公司要千方百计地派遣客户需要的人员。这是派遣公司的职责,客户是否满意,被派遣方满意就行。这是顾客满意的问题。 但有时这类的劳务派遣容易和要求办理劳务派遣资质的组织相混淆,如保安公司就是要求办理劳务派遣资质的。审核保安公司是一定要安排多现场审核的。 劳务派遣有时会与劳务外包混淆,后者是针对 一个项目的。板凳提到的那个28类的例子就是这个性质。 这样的劳务外包应该安排多现场审核。
第二个问题:(被)派遣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顾客与供方的关系。派遣公司为派遣人员提供派遣服务(接受派遣的公司也是派遣公司的顾客),并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顾客当然不是体系内人员。这样派遣人员也就不能算在体系内了。这大抵相当于幼儿园的员工与小朋友的关系。 https://pan.baidu.com/s/1fM0GkDBEeuy9ot2X7TJBVg#list/path=%2F%E8%B4%A8%E9%87%8F%E7%AE%A1%E7%90%86 1xky 美丽生活 发表于 2023-2-13 02:11
不用多现场,就审核办公区域。如果派遣到我国的空间站给宇航员做饭服务,难道还要去空间站审核。
不用考虑 ...
美丽生活老师,我发了消息给您,有空的时候去看一下给指导指导呗: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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