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标问题
合格供方名录中供方认证证书未及时更新,部分证书过期应判8.4.1还是8.4.2.4 本帖最后由 lshj1943 于 2022-5-11 11:16 编辑名录上表明其认证证书过期,而没有将其排除合格供方名录。不应因此而开具不合格报告。这需要进一步追查:对该供方进行评定的准则是什么。如果评定准则没有要求“一定持有有效认证证书”,则不应开具不合格。如果已经规定需要持有有效认证证书,而在证书过期后没有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则应开具不符合8.4.1关于对外部供方实施“再评价”的规定的“不符合报告”。 如果企业已经确定有这方面的要求,而没有实施和验证,应该判不符合8.4.1条要求,也可以考虑不开书面不符合项,仅作口头告诫,请其改进。 这是汽车行业16949认证,不能按照9001标准考虑!!!
楼主说的这个未及时更新,如果是指证书已经失效,比如证书有效期到2022年04月12日,那么现在企业的证书如果没有更新,那就是失效状态,那么对于这样的情况,应该查其顾客授权认可状态,如果没有顾客认可与授权,那是不可以的,是妥妥的不符合8.4.2.3a)
标准原文要求如下:
经由第三方审核通过ISO 9001认证;除非顾客另有规定,组织的供应商应通过保持认证机构出具的第三方认证证明来证实对ISO 9001的符合性,证明上应有被承认的IAF MLA(国际认可论坛多边相互承认协议)的成员的认可标志,其中,认可机构的主要范围包括ISO/IEC 17021管理体系认证; “合格供方名录中供方认证证书未及时更新,部分证书过期”
——企业当初收集供方认证证书时,证书没有过期的。正因为企业后来没有向供方索要新的证书,所以才出现老证书过期了。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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