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shj1943 于 2022-5-11 11:16 编辑 7 E# o1 b4 i: x1 T3 ?: T: o
( S) I4 I$ B Y1 I. o, C: g1 l名录上表明其认证证书过期,而没有将其排除合格供方名录。不应因此而开具不合格报告。这需要进一步追查:对该供方进行评定的准则是什么。如果评定准则没有要求“一定持有有效认证证书”,则不应开具不合格。如果已经规定需要持有有效认证证书,而在证书过期后没有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则应开具不符合8.4.1关于对外部供方实施“再评价”的规定的“不符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