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认可条例》将修订
认证界的根本法律依据《认证认可条例》将要进行修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天发布《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大家应该关注。修改之后,与其他新标准的要求完全一致了。 希望看到行家点评 CCAA官网上见到的是《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1年11月15日
——这是两回事吗? 第十九条【认证人员基本要求】国家建立认证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由符合条件的人员认证机构实施。
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对认证人员的管理制度,制定能力要求和考核评价标准,确保认证人员持续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专职认证人员应当在一个认证机构从事认证活动,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认证机构从业。
貌似没再提CCAA对认证人员的监督管理职能了。 原来是: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组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2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邮件发送至:tlxd@cnc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幼儿园 发表于 2021-11-22 10:07
修改之后,与其他新标准的要求完全一致了。
《认证认可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是吸收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放管服”改革成果。主要包括对认证机构审批实施分类管理;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引入自我声明方式;取消认证人员的准入限制等。
二是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包括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定义;新增从业机构信息公开要求;新增鼓励采信条款;新增统计调查、资源整合和社会共享制度等。
三是完善认证制度。主要包括完善认证体系建设;明确认证机构认证规则相关要求;完善认证机构资质条件;健全认证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认证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认证证书管理制度;明确获证组织义务;增加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自我声明方式和无需办理、免于办理;增加强制性认证目录内进口产品入境验证规定;完善从事强制性认证活动实施机构的指定制度;删除强制性产品认证实行“统一收费标准”等与现行法律不一致的规定等。
四是将检验检测整体纳入规范范畴。将检验检测作为单独的一部分(修订草案第三章)予以规定,与认证认可等相关规范一起,构建统一的合格评定制度。主要明确了建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明确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使用要求;明确检验检测机构基本行为准则、检验检测公正性与独立性要求;明确了对检验检测报告的要求;增设检验检测机构持续符合资质认定要求以及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机制;明确检验检测机构禁止性活动;明确应急检验检测规定等。
五是完善认可制度。主要包括明确国家统一的认可制度体系;扩大认可对象范围;取消认证人员及人员注册机构认可。
六是完善监督管理制度。针对监管实践中的薄弱环节,完善了制度性安排,强化了闭环监管。完善对认证、检验检测活动的各类监督管理措施并明确适用情形;完善认可机构活动报告义务,及对认可制度和认可机构活动的监管措施;强化对类认证活动的监管、对境外机构在华开展活动的监管、对获证组织的监管等。同时,适应监管创新要求,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全过程追溯机制、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信用监管机制,明确行业组织的自律监管等。
七是完善法律责任制度。主要包括提升部分违法情形处罚力度;完善处罚类型及其适用条件;明确多层级的处罚幅度;增设检验检测机构法律责任;增设认证委托人法律责任;增设自我声明方、获证组织的法律责任;引入信用惩戒责任形式并明确具体责任内容;强化从业机构及人员的法律责任;完善相关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上位法的衔接等。
八是修订与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相关的表述。适应市场综合监管体制改革,将“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调整关于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向地方认证监管部门“授权”的表述等。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21-11-22 14:20
第十九条【认证人员基本要求】国家建立认证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由符合条件的人员认证机构实施。
认证机构 ...
看来,兼职认证人员可以同时在两个以上认证机构从业。 《认证认可条例》修订新旧对照表
没说什么时候兼职人员在两家机构执业 安乐 发表于 2021-11-23 00:40
看来,兼职认证人员可以同时在两个以上认证机构从业。
这样挺好的 有没有谁看出重点。但是我们最关心的还是招审核老师。大家老师好招不?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21-11-22 14:20
第十九条【认证人员基本要求】国家建立认证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由符合条件的人员认证机构实施。
认证机构 ...
老《条例》的四十四条取消了。原来的监管没有了?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21-11-22 14:20
第十九条【认证人员基本要求】国家建立认证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由符合条件的人员认证机构实施。
认证机构 ...
CCAA是机构的协会,管理机构可以,管理审核员名不正言不顺!管理审核员应该是审核员协会! 幼儿园 发表于 2021-11-23 09:00
老《条例》的四十四条取消了。原来的监管没有了?
删除原条例第四十四条。按照国际标准定义,从事认证活动的人员不属于认可范畴。
等落地实施吧,弄得一蒙蒙的,真要不考试也能干的话,这个职业也没有什么价值了 第七十二条【出具虚假或严重失实结论】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检验检测报告,或者出具的认证结论严重失实、检验检测报告严重不实的,处认证费用或检验检测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费用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失信名单;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批,文件或资质认定证书并予公布;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与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对主要负责人和负有责任的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年内禁止从事认证、检验检测活动,并列入失信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指定机构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同时撤销指定。
——这里对一件违规事实,出现了重复处罚的情况?
1、鉴于国际标准定义,从事认证活动的人员不属于认可范畴。因此,在《认证认可条例中不宜作出对认证人员的处罚;
2、依据《认证人员管理办法》第八条 认证机构应当建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证行业规则或标准的认证人员评价管理制度,对所聘认证人员能力进行评价,对从业行为实施管理,确保认证人员能力持续满足认证活动的需要。因此,认证机构负有聘用及管理认证人员的责任,如果其认证人员违反认证规则,出具虚假或严重失实结论,认可机构(监管机构)应该处罚的对象是认证机构不是认证人员。
3、认证机构受处罚后,认证机构可以依据《认证人员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huangyaoshi 发表于 2021-11-22 11:13
希望看到行家点评
新版《认证认可条例》,将不得一人多户从业限定在专职认证人员,这个才是亮点!它带来的好处是:
1、比如,某审核员有IATF16949、“碳达峰碳中和”核查员资格,但其供职的认证没有获得这方面的资质,这时候就可以选择两边兼职,而不至于造成资格(资源)的浪费。
2、当今世界,已经进入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比如,某地散发零星性病例,那此地的审核员就很难出来,外地的审核员肯定不愿意过去。这时候,在此地有项目的认证机构,就可以找当地的兼职审核员去审核。这有是一个“多赢”的结果,多好啊! 新版《认证认可条例》,将不得一人多户从业限定在专职认证人员,这个才是亮点!它带来的好处是:
1、比如,某审核员有IATF16949、“碳达峰碳中和”核查员资格,但其供职的认证没有获得这方面的资质,这时候就可以选择两边兼职,而不至于造成资格(资源)的浪费。
2、当今世界,已经进入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比如,某地散发零星性病例,那此地的审核员就很难出来,外地的审核员肯定不愿意过去。这时候,在此地有项目的认证机构,就可以找当地的兼职审核员去审核。这有是一个“多赢”的结果,多好啊! 对审核员的控制重点不局限于“入门”,更注重“监管”,加重“责罚”。 又比如某审核员因需要照顾家庭,不方便出远门审核、只想审核当地的项目。这时候也可以选择在当地项目较多的2家认证机构兼职,与此同时还为客户节省了大笔的差旅费、住宿费,何乐而不为? fziso 发表于 2021-11-26 01:34
又比如某审核员因需要照顾家庭,不方便出远门审核、只想审核当地的项目。这时候也可以选择在当地项目较多的 ...
不要想的这么理想化,因为如果这样,机构需要的审核员的数量会大大减少,所谓物以稀为贵,当时候审核员的待遇会一落千丈 fengyu 发表于 2021-11-27 00:12
不要想的这么理想化,因为如果这样,机构需要的审核员的数量会大大减少,所谓物以稀为贵,当时候审核员的 ...
流动性好了,只有涨工资才留得住,会涨到1000元一天 条例与时具进,CCAA统一考勤了,不用监管了,很正常
认证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考试是必须的,兼职人员也是认证人员
由《认证人员管理办法》管理认证人员;
由《认证认可条例》管理认可人员。
——二者不要混淆,偏离主题。
幼儿园 发表于 2021-11-28 10:11
由《认证人员管理办法》管理认证人员;
由《认证认可条例》管理认可人员。
——二者不要混淆,偏离主题。 ...
认证认可条例不仅管理“认可”人员,也管“认证”人员。 lionel 发表于 2021-11-27 23:20
流动性好了,只有涨工资才留得住,会涨到1000元一天
1000元一天是不可能,企业做一个单Q才多少钱,审核员拿1000元一天?这是不可能的,机构不用挣钱了
毛毛哥 发表于 2021-11-24 05:33
等落地实施吧,弄得一蒙蒙的,真要不考试也能干的话,这个职业也没有什么价值了
这个考试原先的含金量并不高,随便刷刷题就能过,今年改革后通过率还低一点了 fengyu 发表于 2021-11-27 00:12
不要想的这么理想化,因为如果这样,机构需要的审核员的数量会大大减少,所谓物以稀为贵,当时候审核员的 ...
整个行业都不景气时候,个人能力与自信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想想现在待遇和10年前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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