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 发表于 2021-4-21 21:23:48

再发《实习是不是在执业?》

本帖最后由 幼儿园 于 2021-4-21 21:27 编辑

再发《实习是不是在执业?》本人发《实习是不是在执业?》一文,《实习是不是在执业?》问题是供讨论的,网友可以赞同或否定。可以点评、可以逐条据理批驳。还没有一句批驳,rml就将我文修改成《请指出下文有哪些错误》发表,先给它扣上一顶有“错误”的帽子,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无稽之谈,用心险恶。为了以正视听,本人重新发表《实习是不是在执业?》一文,欢迎各位讨论和点评。
《实习是不是在执业?》
执业:“进行业务活动”。认证行业的主要“业务”应该是“认证审核”了;那么在认证机构审核员“执业”应该是——在认证机构审核员进行认证审核活动。ISO9000标准3.13.1“审核”的定义:“为获得客观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注 1:审核的基本要素包括由对被审核客体不承担责任的人员,按照程序对客体是否合格的确定。
——那么实习审核员在实习时能否“进行认证审核活动”呢?
1、他们不能“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因为审核活动中他们没有资格做“确定”;
2、实习审核员不允许“独立的”去进行审核活动,这不符合“审核”的定义中是“独立的”过程要求;
3、“审核”的定义中还要求审核必须“形成文件的”,但是,实习审核员在实习时无权“形成文件的”,没有资格签发“审核报告”;
4、实习审核员实习时无权开“不符合报告”,无法做“按照程序对客体是否合格的确定”。
——综上四点得到结论:
作审核实习时 实习审核员并不是在“进行认证审核活动”,只是在学习“审核活动”而已,学习不是执业。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21-4-22 08:10:39

结论:实习审核员具备从事认证活动的从业资格,但尚不具备执业资格。

shy888 发表于 2021-4-22 08:26:34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21-4-22 08:10
结论:实习审核员具备从事认证活动的从业资格,但尚不具备执业资格。

认同这个观点

rml 发表于 2021-4-22 08:39:33

幼儿园 发表于 2021-4-22 08:55:11

rml 发表于 2021-4-22 08:39
哦。不再提侵犯著作权了。
一群读不懂书,装疯卖傻,不懂装懂的,还好意思著作权。

你既然认定我的帖子是错误的,为何拿不出你的依据来逐点批驳?

不懂装懂的,就是写不出讨论的帖子,只会东拉西扯讲空话、讲废话。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21-4-22 09:12:23

本帖最后由 一剑封喉 于 2021-4-22 09:13 编辑

国家对从事认证活动的人员实行职业资格管理。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
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针对审核员而言,取得实习审核员资格,只是获得了从事认证活动的基本从业资格,还并不具备执业资格。实习审核员只有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实习,经评定符合执业条件,转为审核员资格,方才具备从事认证活动的执业资格。

rml 发表于 2021-4-22 09:15:53

rml 发表于 2021-4-22 09:31:54

rml 发表于 2021-4-22 09:51:17

牛角尖 发表于 2021-4-22 10:06:34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21-4-22 08:10
结论:实习审核员具备从事认证活动的从业资格,但尚不具备执业资格。

同意

牛角尖 发表于 2021-4-22 10:08:47

同意

rml 发表于 2021-4-22 10:56:29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21-4-22 11:59:01

rml 发表于 2021-4-22 10:56
几个不懂装懂的一同意。大势就定了。

那么,“认证人员从事认证活动,应当在一个认证机构执业,不得同时 ...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21-4-22 12:11:45

本帖最后由 一剑封喉 于 2021-4-22 12:14 编辑

我们看看《律师法》是如何规定的:
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第十条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按照本论坛那个RML杂碎的逻辑和认知,律师法的上述规定,“应不适用于实习律师?实习律师可以同时在两个以上(律所)实习。因为它不是执业,不受此规定限制。”


rml 发表于 2021-4-22 12:57:24

rml 发表于 2021-4-22 13:29:21

幼儿园 发表于 2021-4-22 16:36:31

rml 发表于 2021-4-22 13:29
大家要小心哈,
这里高谈阔论的,全是不懂装懂的伪理论家。
各位看看,实习审核的问题都回答不了。


“大家要小心哈,这里高谈阔论的,全是不懂装懂的伪理论家…”

——只会讲这些“文不对题”的空话、废话,就是无力写出一份对题讨论的帖子。

你宣称这个的帖子是错误的,让大家“找”错误,那为何你不拿出依据来逐条批驳呢?
难道“老戏码”,又想虚晃一枪跑路啦?

rml 发表于 2021-4-22 17:20:33

申鹤苑 发表于 2021-4-22 18:05:13

审核员、实习审核员是否属于执业只能按照《认证注册人员资格处置规则》及审核员有关的规则规范进行判断。审核员跟律师、医生没有可比性,不能进行类比,分别适用不同的规则规范,不能进行类比。所谓的大师们,不要谬种流传,误人子弟了;P

幼儿园 发表于 2021-4-22 18:42:29

申鹤苑 发表于 2021-4-22 18:05
审核员、实习审核员是否属于执业只能按照《认证注册人员资格处置规则》及审核员有关的规则规范进行判断。审 ...

本人帖子按照标准要求分析“实习是不是执业?”内容根本没有涉及其他行业。
你认为有谬误可以指出和逐条批驳,凭空下结论说“所谓的大师们”,“谬种流传,误人子弟”,你这才是想瞎扣帽子搞诬陷?

幼儿园 发表于 2021-4-22 20:59:05

申鹤苑 发表于 2021-4-22 18:05
审核员、实习审核员是否属于执业只能按照《认证注册人员资格处置规则》及审核员有关的规则规范进行判断。审 ...

“审核员、实习审核员是否属于执业只能按照《认证注册人员资格处置规则》及审核员有关的规则规范进行判断。”
——如果可以的话,请将有关规则中相关“执业”的论述或决定的文字列出来学习一下。

rml 发表于 2021-4-23 08:47:21

rml 发表于 2021-4-23 09:16:25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21-4-23 10:07:39

本帖最后由 一剑封喉 于 2021-4-23 10:43 编辑

杂碎说:律师与审核员之间的相同属性其实并不多。严格说来,只是形式上的相似,实质上是完全不同的。具体说,律师执业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的规定,审核员就没有。这是很明确的,并不能由律师类比来补上这个规则。因为这不是自然属性、固有属性和本质属性,而是人为规定。不是由推理来决定的。
无 知 者 无 畏。
看看CCAA-101《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第1版第3次修订)》对实习审核员与审核员的不同要求:
1、工作经历要求不同
2.3.2.1 实习审核员申请人无工作经历要求。
2.3.2.2 大学专科学历审核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 8 年全职工作经历并取得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审核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4年全职工作经历。
2、专业工作经历要求不同
2.3.3.1 实习审核员申请人无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2.3.3.2 大学专科学历审核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6年全职专业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审核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2年全职专业工作经历。
3、审核经历要求不同
2.3.4.1 实习审核员申请人无审核经历要求。
2.3.4.2 审核员申请人审核经历要求
以实习审核员的身份,作为审核组成员在审核员级别注册人员的指导和帮助下完成至少 4 次相应领域完整体系审核,现场审核经历不少于15天。现场审核应覆盖相应领域认证标准所有条款。
2.3.4.3 所有审核经历应在申请注册前 3 年内获得,并取得覆盖审核依据标准的全条款和 GB/T 19011 标准 7.2.3.2 a)条款合格的现场见证结论。
以上这些规定内容,对杂碎及其拥趸来说,估计他们是看不懂的,他们对复杂问题和规范文字的理解能力低下,低下程度不可思议,以致你不得不怀疑他们的智L和智S。“他们这是完全不懂,胡作非为。因为无知,所以无畏。” 你看,他们还很有自知之明。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21-4-23 10:24:18

本帖最后由 一剑封喉 于 2021-4-23 10:25 编辑

CCAA之所以对实习审核员资格经历要求很宽松,而对审核员资格经历要求则很严格,目的是确保从事认证执业活动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确保从事认证执业活动的人员能切实履行其所肩负的社会责任,严把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关。
再强调一次:对杂碎及其拥趸来说,估计他们是看不懂适用法规规范文件的(更搞不清从业资格与执业资格的区别),他们对复杂问题和规范文字的理解能力低下,低下程度不可思议,以致你不得不怀疑他们的智L和智S。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21-4-23 10:31:46

那个杂碎整天在家里忙于入之自己的老母,基本上就算是个特级废人了,与痴~呆~儿无异。

rml 发表于 2021-4-23 10:33:33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21-4-23 10:51:18

按照目前的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规定,理论上一个既无工作经历、也无审核经历更无专业工作经历的人也可以拿到实习审核员注册资格。

按照杂碎及其拥趸的意见,这样的人也具备认证执业资格,可以开展认证执业活动。这需要何等的弱~智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或许杂碎及其拥趸就是这样一直在认证界混的。

幼儿园 发表于 2021-4-23 10:53:32

本帖最后由 幼儿园 于 2021-4-23 10:57 编辑

rml 发表于 2021-4-23 08:47
傻批,老 子在12楼早就列出了。
你看不懂老 子的反问啊!
你不认得其中有规则啊!

你12楼帖子内容:那么,“认证人员从事认证活动,应当在一个认证机构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认证机构执业”应不适用于实习?实习审核员可以同时在两个以上实习。因为它不是执业,不受此规定限制。

——你这段话,是在列出我帖子有错误吗?没有。你还是没有分析批驳我的帖子。你说《请指出下文有哪些错误》,你应该带头指出我文章内容的错误,但是,你始终没有列出本议题文章本身的错误来。

——你可能是怀疑,“实习只是学习,不是执业”的观点,会产生另外不可控的影响。一个观点会可能产生影响与这个观点是不是正确是两个不同的两个概念,观点正确,但可能会有不利影响的话,只需要采取措施,就以防止它产生不希望发生的影响。请看看,哪个决策不是这样干的?
——事实上,实习审核员实习机构问题一开始就有措施给控制了,你想象出来的问题根本不存在,你还假设宣染个啥呢?
——你这个帖子,不是第一次发表,我也早已在昨天中午《西安…》那边22楼回复了,说明过问题不存在的,你没有看见?还有必要重复吗?
你说《请指出下文有哪些错误》,那你什么时间能直接指出我帖子文章本身的错误呢?

rml 发表于 2021-4-23 11: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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