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ml 发表于 2021-3-4 16:31:10

rml 发表于 2021-3-4 16:35:53

幼儿园 发表于 2021-3-4 16:46:47

“你只说“设计出来后”,没说哪个阶段的设计,自然会被理解成整个设计最终出来后”。

——你这样理解,正说明不懂“风洞试验”应该在什么阶段的设计之后进行?真正懂的人,自然不会这样去“理解”的,抠文字笑话是闹不完的,懂了吗?
——真正想要讨论“设计”问题的人,早就去“设计”议题下讨论了,你五次拒绝去那边讨论,就证明根本不是诚信想讨论的人。正如你自己说的,是逗你们玩的,对吗?

rml 发表于 2021-3-4 18:06:11

rml 发表于 2021-3-4 18:17:09

rml 发表于 2021-3-4 18:18:21

幼儿园 发表于 2021-3-4 21:06:21

幼儿园 发表于 2021-3-4 13:37
也许,还有会搞真的而不愿意搞的人,认为假的能“对付”审核就行了。
——假的尽是按照“模板”刻的,咨 ...

也许,还有会搞真的而不愿意搞的人,认为假的能“对付”审核就行了。
——假的尽是按照“模板”刻的,咨询、审核都十分容易、方便。
——别人文件资料只能做学习的样板,千万不能做照搬照抄的“模板”。

——有的人可能“习惯”这一套咨询方法,所以还在为搞照搬照抄、千篇一律的““模板”做解释,说别人不懂“模板”?——难怪“两层皮”现象难以减轻。

rml 发表于 2021-3-5 08:16:52

rml 发表于 2021-3-5 08:28:50

rml 发表于 2021-3-5 09:01:20

幼儿园 发表于 2021-3-5 09:17:20

千方百计为照搬照抄、千篇一律的““模板”做解释,随便怎么去粉饰名词,反正“别人文件资料只能做学习的样板,千万不能做照搬照抄的“模板”,这个观点必须坚持。
——搞脱离企业业务实际的体系文件是“两张皮”的总根子!

也许家藏了几千份“模板”的,向初学者推销“模板”也是一项重要的业务?

rml 发表于 2021-3-5 09:33:40

rml 发表于 2021-3-5 09:49:44

幼儿园 发表于 2021-3-5 11:36:29

本帖最后由 幼儿园 于 2021-3-5 11:53 编辑

有道理就直接反驳我的观点。
“别人文件资料只能做学习的样板,千万不能做照搬照抄的“模板”,这个观点必须坚持。”
——搞脱离企业业务实际的体系文件是“两张皮”的总根子!

——东拉西扯只能说明没有能力反驳呵?

幼儿园 发表于 2021-3-6 08:50:44

幼儿园 发表于 2021-3-5 11:36
有道理就直接反驳我的观点。
“别人文件资料只能做学习的样板,千万不能做照搬照抄的“模板”,这个观点必 ...

不反驳别人观点,各人也可以提出自己对企业“两张皮”问题的看法,说明企业为什么会存在“两张皮”?作些简单的让人理解的分析。
——围绕楼主的议题开展讨论。

牛角尖 发表于 2021-3-6 10:22:05

本帖最后由 牛角尖 于 2021-3-6 10:23 编辑

rml 发表于 2021-3-5 09:49
其实,做成“两张皮”的关键,真不在模板。也不在样板。
关键是做的人不懂,却偏要装懂。
不懂你不去做 ...
你老是说“软件行业‘设计’和‘开发’混用””,谁在混用。怎么混用。软件行业的设计是什么?开发又是什么?当今软件行业是怎么运行的。你可以列举几个示例,说明软件行业什么是设计成果,什么是开发的成果。

sln 发表于 2021-3-6 11:17:54

rml 发表于 2021-3-3 17:33
不是可不可能。
是这个职位,一般就是“两张皮”的主要标识之一。或者说:是显著标识。
领导越重视这个职 ...

说的有道理,是把其他人员解放出来,体系工作集中到一人了,越来越一张皮。

rml 发表于 2021-3-6 11:38:27

rml 发表于 2021-3-6 11:42:44

rml 发表于 2021-3-6 11:51:25

牛角尖 发表于 2021-3-6 12:14:49

rml 发表于 2021-3-6 11:51
你有失忆症。
“混用”被你盛赞“强十倍”,就忘了?
你们把主题删了,就死无对证,又可以栽诬别人了? ...

对你而言是要搞清楚设计和开发的各自含义是什么? 这些标准中都解释过。你就不要故弄玄虚了。举不出来例子没关系。因为没有人去计较设计和开发的区别在哪里。实际中怎么称呼都可以。在软件行业习惯上有设计、开发的阶段的说法。你知道设计的成果是什么吗?开发的成果是什么吗? 你可以随便答,过天我又要审核一家软件企业,范围是,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系统运维、软硬件销售,二监1.5人日。我把你的答案给企业说说。别人不当笑话就行了。

rml 发表于 2021-3-6 12:17:32

牛角尖 发表于 2021-3-6 12:26:44

本帖最后由 牛角尖 于 2021-3-6 12:28 编辑

rml 发表于 2021-3-6 12:17
你是怎么判断“对你而言是要搞清楚……”的呢?
我哪句话显示我不清楚了吗?
你敢明确指出吗?

你不知道设计和开发的含义呀,知道了,就不会成天卖弄什么是设计、什么是开发了。 不过你列举软件开发的例子有点难。因为到如今你还没见过一份详细设计说明书。虽然网上都可以查得到一些例子。

rml 发表于 2021-3-6 12:43:06

牛角尖 发表于 2021-3-6 12:50:51

rml 发表于 2021-3-6 12:43
你咋知道我不知道的呢?
我又想说点好听的送给你了。
我基本上都是反驳你俩不懂装懂的,你成天卖弄得比 ...

去看看设计和开发的定义及相应的注释。看懂了再来。按你的意思设计开发就是制定产品标准。执行了国家标准8.3都不适用了。你说在这种情况下设计和开发怎么区分?

rml 发表于 2021-3-6 13:01:55

rml 发表于 2021-3-6 13:06:33

牛角尖 发表于 2021-3-6 13:16:47

本帖最后由 牛角尖 于 2021-3-6 13:18 编辑

rml 发表于 2021-3-6 13:01
一边毫无依据地污蔑老 子不懂,一边千方百计想套老 子的观点。
你这种痴呆咋个这么狡猾,这么不要脸呢?
你没说过设计开发就是制定产品标准?执行了国家标准8.3就可不适用(以前是删7.3)不是你说的呀,不过说了也不是蛮大的事,现在还有很多人这样说。因为执行国家标准,8.3不适用.设计的定义是什么?开发的定义是什么? 你怎么拿不出来呢,要不要我给你看看

rml 发表于 2021-3-6 13:27:45

rml 发表于 2021-3-6 13: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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