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知认证 发表于 2020-7-28 11:37:18

贯标奖励50000元,沧州市知识产权资助暂行办法!

第六条 知识产权创造资助标准:  (一)对新注册国家地理标志商标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对新取得国际商标注册的单位,一次性按注册费的30%、总额不超过20万元进行奖励。  (三)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按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和《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规定已经享受减缴的,每件资助不超过3000元;未享受减缴的,每件资助不超过5000元。同一件专利不得重复资助。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贯标奖励50000元,沧州市知识产权资助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