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yhyymm 发表于 5-20 17:03:05

内审多久一次?

我们自己内审每年至少一次,去受审核方,他们的程序文件规定隔年一次内审,想请教有没有标准规定内审到底间隔多久

fanbaihang 发表于 5-20 19:33:59

标准说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进行内审,以提供…下列信息:a)…b)…
间隔多长标准没有说。但是在外审时,企业需要提供出外审间隔期内企业上述a)…b)…的信息内容。

美丽生活 发表于 5-20 19:41:37

本帖最后由 美丽生活 于 2020-5-21 14:08 编辑

标准并未规定内审的间隔周期,所以你说的这个受审核方间隔一年内审,并不违反标准。但间隔一年内审,不符合常理。


wyhyymm 发表于 5-20 22:19:00

受审核方程序文件规定管理评审一年一次,在管理评审会评价体系运行绩效

fanbaihang 发表于 5-21 09:44:32

有的企业内审是“常态化”的,每个月对一个部门审核一次,如果企业有6个部门,就半年审一次。这样也可以的。

rml 发表于 5-21 11:18:20

wyhyymm 发表于 5-21 11:27:22

rml 发表于 2020-5-21 11:18
这应由机构作为认证要求向获证组织提出。不满足认证要求即不具备认证条件,应报告机构后退场。
组长在编制 ...

老师,我想请教要去第二次监督审核,认证范围是某某研制开发,但企业只有一个项目,这个项目18年初审就有,现在都已经批量供应顾客了,我的审核计划里有8.3,我是不是要把几年前初审的设计开发策划翻出来再审一遍么?从8.3.1一直到8.3.6?设计更改有可能有新的内容,

rml 发表于 5-21 12:59:32

rml 发表于 5-21 13:02:55

wyhyymm 发表于 5-21 14:50:30

rml 发表于 2020-5-21 12:59
一、初初一看,以为是服务。看到“已经批量供应”感觉是产品。到底是服务还是产品?
二、是服务,就要告 ...

是产品,不是服务。自上次审核后,没有新的项目研发,我的8.3.1到8.3.5不能都写未发生新活动,无变化吧,成熟产品连设计更改也没发生,我的8.3条从头到尾都是无变化未发生新的活动

rml 发表于 5-21 15:04:00

fanbaihang 发表于 5-22 08:42:54

明年、后年还是这样,年年如此记录一遍?

rml 发表于 5-22 09:22:36

fanbaihang 发表于 5-22 16:52:05

rml 发表于 2020-5-22 09:22
明年派你去审核。

8.3就只是产品实现的一个过程。审肯定都要审,只是没有发生你也不能叫他专门为审核发生一次。就直接记“(上次审核后)未发生”。

——可以年年这样抄一遍,“没人找你的麻烦”。省心呵。

rml 发表于 5-22 16:56:59

fanbaihang 发表于 5-22 20:05:32

rml 发表于 2020-5-22 16:56
你命令他专门为你审核做个项目?
老审核员?

照你这样年年写“(上次审核后)未发生”,不消两次,饭碗丢了,找你要饭吃呵!

rml 发表于 5-23 08:11:38

fanbaihang 发表于 5-23 10:15:37

只要有过一次“设计开发”的记录,就可以永久保持证书范围中含“设计开发”吗?

rml 发表于 5-23 11:22:22

fanbaihang 发表于 5-23 15:59:04

rml 发表于 2020-5-23 11:22
我说过这种情况证书上要给“设计开发”哇?
如果证书上取消了“设计开发”,还有需要:8.3年年写“(上次审核后)未发生”吗?

rml 发表于 5-23 16:09:48

牛角尖 发表于 5-23 21:20:02

本帖最后由 牛角尖 于 2020-5-24 07:06 编辑

标准并未规定内审的间隔周期,但各个机构对此有规定。其中较常见的是 无特殊情况下,时间间隔是一年。
那么遇到企业的文件规定内审的间隔期超过1年怎么办呢。建议这样办:
初审时。在文审或一阶段可以发现这个问题。组长应及时和企业沟通。了解企业这样规定的理由。如果确有令人信服的特殊理由,可以接受。如果没有特殊理由,作为文审不符合让企业更改文件就行。在初审时出现这个情况不会影响当时的审核。
有些机构对受审核方提出要求,不仅仅要求间隔期1年之内,还要求每次监督审核之前都要做内审和管评,理由是:不这样那我们审什么?审核的目的是看企业的管理体系是否满足标准要求。企业依据标准和惯例规定何时内审、管评是企业的权利。认证机构是无权干涉的。如,当出现距上次审核时间不到11个月,此时企业根据策划还没到进行新的内审 。此时如何审核是审核租的事,不是企业的事。
审核时要注意,规定的内审时间间隔与实际内审时间间隔不要求一天都不差。允许有一定误差 。如:某企业第一次内审时间是10月12日,管评时间是10月20日。初次审核时间是12月24-25日(4人日).第二年监审2人日时间安排12月18-19日.查内审时间是12月2日、管评时间是12月15日。这样安排虽然间隔时间超过了一年, 属于虽然超期,但超期不多。并且已经完成了内审、管评。这种情况是可以接受的。无不符合。

fanbaihang 发表于 5-24 09:26:49

如果该企业“设计和开发外包”,那么每年审核8.3的记录还会写“(上次审核后)未发生”吗?
假设几次,自相矛盾。

毛毛_e19TP 发表于 5-24 10:08:13

一般情况下一年一次,如果公司业务变更、组织架构等重大变更,可以变更策划后进行内审

rml 发表于 5-24 11:16:30

rml 发表于 5-24 11:35:39

牛角尖 发表于 5-24 12:32:50

rml 发表于 2020-5-24 11:35
明白了?
这个“研制开发”本来就是不准确的描述,更不应该给成“设计开发”。因为他只是过程不是服务。 ...

“XX电视机的设计开发、制造”   这样的证书范围都二十多年了。不知后来那个文件说不能有设计开发,只能是”XX电视机制造“。我是没看到这个文件的,也没听说过上面要求证书上不许有设计开发。,当然作为你个人的看法是可以。

rml 发表于 5-24 12:54:29

牛角尖 发表于 5-24 13:08:01

rml 发表于 2020-5-24 12:54
你是外行,所以看不懂。

你说“我给你说的,都是实际的”,是实际的吗?现在的证书你没看到过? 这是你的看法,可能有道理,但不是实际情况

牛角尖 发表于 5-24 14:50:32

rml 发表于 2020-5-24 12:54
你是外行,所以看不懂。

这种”设计和开发“是不需要写进证书的。因为需要设计的产品,不写也一定不能删减或宣称设计和开发不适用。比如”XX电视机制造“,不写成”XX电视机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人们不会认为他不需要设计和开发,不销售自己生产的电视机。相反,如果他没能力设计,那就只有外包。证书就应注明没有证实他具备自行设计的能力。证书上写上设计开发就是为了证实自己有设计开发能力。现在的证书都是这样的。
如果他没有设计开发能力那就只能外包。----这是哪家逻辑。买图纸不行吗?别人派人手把手教不行吗?
没有设计就应注明没有证实它具备自行设计的能力开发能力证书上----这个有些机构的原来的证书上有(删减7.3)的字样。现在早就不让这样做了。cnas要求尽量不要将8.3作为不适用处理。这种删减7.3(8.3不适用)的证书现在绝对不会再有了。也不可能有 证书上说明没有设计开发能力的任何标记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内审多久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