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可以自由选择评审的形式及证据的形式。
许多企业市场部接单时,都会查看库存,需要时,会征求各部门及上面领导的意见。企业可以订制度作规定,说明这些活动是“口头”的合同评审。明确评审通过后,可以用市场部在合同上签名盖章来证明这合同评审过了。
当然,应用“合同评审表”书面评审也是可以的,但这不是唯一可用的方式,审核员不可强制必须有“合同评审表”。
fanbaihang 发表于 2018-12-2 15:51
标准没有规定“合同评审”必须采用什么形成(如书面或口头),没有规定必须填写并保留“合同评审表”,认为填 ...
标准8.2条款要求组织对产品和服务的相关要求应实施评审,并适用时保留评审结果成文信息。
实际评审活动会形成评审过程相关信息、评审结论相关信息、评审结果相关信息,标准对评审过程相关信息、评审结论相关信息没有保留成文信息的要求,仅对保留评审结果相关信息有要求。
但实际审核时,不少审核员却擅自扩大标准要求,将保留评审过程相关信息和评审结论相关信息强加给企业,这是审核员缺乏培训的具体表现。 标准很灵活的,加有“适用时”,组织应保留与以下方面有关的成文信息:…给企业有选择余地了,可以进行口头沟通形式的“合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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