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重生1983 发表于 2017-12-10 21:38:40

请问如何理解8.3.2设计开发策划和8.3.3设计开发输入之间的关系

8.3.2策划的结果是否可以认为等于8.3.3的设计任务书?但8.3.3时又说要考虑功能性能,法律法规,以前设计经验等。这个我8.3.2策划的内容有何关系。有人说8.3.2策划的输出可以是研制计划,策划总结报告,是否可以说是任务书。说得稍微有些乱,实在不太理解,请老师指教。

Jacky_SHI 发表于 2017-12-11 16:14:15

策划,考虑的对象是整个设计过程;
输入,考虑的是设计需满足的要求。

kingrobin 发表于 2017-12-11 02:25:46

设计开发输入---->设计开发所需要满足的要求

设计开发策划---->设计开发的阶段和控制要求



有助于理解设计开发输入的一些术语: 产品需求、技术白皮书、技术规格、关键特性等

有助于理解设计开发策划的一些术语:设计开发模式(IPD、瀑布式、敏捷式、迭代式...)、项目计划、项目质量策划、项目风险管理计划、项目配置管理计划、项目测试计划、项目集成策划......

牛角尖 发表于 2017-12-11 09:33:01

kingrobin 发表于 2017-12-11 02:25
设计开发输入---->设计开发所需要满足的要求

设计开发策划---->设计开发的阶段和控制要求

设计开发策划---->设计开发的阶段和控制要求
---也就是,划分好设计开发的阶段,确定如何控制各阶段 。这里问题大的还是阶段如何划分。理解不了阶段如何划分 ,也就谈不上控制。如软件开发的概要设计阶段,详细设计阶段、编码(系统实现)等。有的把评审、测试划为阶段就是错误的,

JiNong__Y3p9K 发表于 2017-12-11 13:18:11

看看标准嘛,应该不难理解

牛角尖 发表于 2017-12-11 19:02:37

Jacky_SHI 发表于 2017-12-11 16:14
策划,考虑的对象是整个设计过程;
输入,考虑的是设计需满足的要求。

确定输入要求的过程本身也是策划工作的一部分,在对设计开发划分阶段时,这项工作大部分或正在进行或已完成了,策划时不会包含策划本身的工作,策划的对象应是设计开发的实施,即设计开发成果分几步(阶段)实现。如何去控制如安排各个阶段的评审,哪些些阶段需要验证、确认。就算是设计开发的输入工作也算作一个阶段,这个阶段也不是我们划分出来的,是客观存在的。其运作要满足8.3.3条款。8.3.4里面可没有8.3.3的内容。 策划对象只能是实施过程

Jacky_SHI 发表于 2017-12-11 19:50:15

我不喜欢争辩。

我只想说:恩恨?

涅槃重生1983 发表于 2017-12-11 20:39:04

老师们讲解的太好了!我再说一种理解,可以认为设计任务书是策划的输出之一吗?

rml 发表于 2017-12-11 20:40:47

rml 发表于 2017-12-11 20:57:47

牛角尖 发表于 2017-12-11 21:59:07

rml 发表于 2017-12-11 20:57
本来不想多话了。既然开口了,不说也不好,就说两句。
第一句:严格说来输入不是策划的一部分。输入是为 ...
严格说来输入不是策划的一部分。输入是为主体提供资源的工作
08版7.3.2 应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
a) 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
b) 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c) 适用时,来源于以前类似设计的信息;
d) 设计和开发所必需的其他要求。
这里除了C)可以算作为主体提供资源,其它3款都是确定要求
16版   8.3.3“组织应针对所设计和开发的具体类型的产品和服务,确定必需的要求”
16版的输入 只是“确定必需的要求”,“b)来源于以前类似设计和开发活动的信息”,只是确定要求时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牛角尖 发表于 2017-12-12 08:53:01

rml 发表于 2017-12-11 20:57
本来不想多话了。既然开口了,不说也不好,就说两句。
第一句:严格说来输入不是策划的一部分。输入是为 ...

第二句:策划也需要自身如何进行的考虑。P中还有PDCA。策划时包含策划本身的工作是很正常的事情。
这样的策划我还真见过。有个企业策划的输出是“项目计划书”,批准日期:11月15日,其中日程安排中有一段是这样的:“制定项目计划书   11月8日-11月13日”。这样的策划你觉得如何?
策划的对象一定是以后要做的工作,已完成的工作还需要策划吗?,还真有些审核员发现计划书的日程安排中没有制定项目计划书的内容,提出要整改。好在也有些聪明的咨询师,无奈之下添上这一项后,在备注栏中注明“已完成”。

rml 发表于 2017-12-12 09:37:01

rml 发表于 2017-12-12 10:24:04

rml 发表于 2017-12-12 11:24:26

牛角尖 发表于 2017-12-12 21:16:14

rml 发表于 2017-12-12 09:37
得到牛先生回复的提醒信息,还没见到牛先生的回复帖子。也不知这帖子要审核到什么时候才能放行。
这样, ...

7.3.2设计和开发输入
应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保持记录(见4.2.4)。这些输入应包括:
a) 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
b) 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c) 适用时,来源于以前类似设计的信息;
d) 设计和开发所必需的其他要求。
应对这些输入的充分性和适宜性进行评审。要求应完整、清楚,并且不能自相矛盾。
旧版因确定的输入是“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 包括4个方面
功能和性能的要求--设计出的产品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功能和性能
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设计出的产品必须满足法规要求
设计和开发所必需的其他要求。-还有其他要求
上列的要求是与产品有关的要求,不是与输入有关的要求”。这些要求就是设计开发验证应满足的输入要求、也是输出应满足的那个输入要求
还有个c) 适用时,来源于以前类似设计的信息;这个属于设计开发要用到的参考资料范畴,不是输入要求
旧版要求对上列的输入进行评审。要求应完整、清楚,并且不能自相矛盾。这个“要求应完整、清楚,并且不能自相矛盾”不仅仅是输入评审的依据。同时也是现场审核时,审核员判定输入书否满足要求的依据(你评审结论认为满足了要求不算数,我还得核实一下是否满足要求)
8.3.3设计和开发输入
组织应针对所设计和开发的具体类型的产品和服务,确定必需的要求。组织应考虑:
a)功能和性能要求;
b)来源于以前类似设计和开发活动的信息;
c)法律法规要求;
d)组织承诺实施的标准或行业规范;
e)由产品和服务性质所导致的潜在的失效后果。
针对设计和开发的目的,输入应是充分和适宜的,且应完整、清楚。
相互矛盾的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得到解决。
组织应保留有关设计和开发输入的成文信息。
新版:组织应针对所设计和开发的具体类型的产品和服务,确定必需的要求
这里的输入就是针对产品和服务确定的输入要求,不是与输入有关的要求。 不包括“来源于以前类似设计和开发活动的信息;”等类似的参考资料的信息。B)来源于以前类似设计和开发活动的信息;及e)由产品和服务性质所导致的潜在的失效后果。都是在确定输入要求 考虑的因素。
新标准不要求进行输入评审。但有“针对设计和开发的目的,输入应是充分和适宜的,且应完整、清楚。
相互矛盾的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得到解决。”这样的与旧版相似的要求。审核时,企业不用出示输入评审的证据。但企业要满足对输入提出的要求。审核员更不能以企业输入评审的结论,判定输入是否满足要求。而要逐项核实、判定输入是否满足要求。
在现实中参考资料及数据的获得本来就是设计开发工作的的内容( 如:房屋建筑设计需要以前的设计信息,需要获得的地质资料等)。故新版的输入不再包含有参考作用的资料,只有确定的输入要求

rml 发表于 2017-12-13 11:57:30

shirong117 发表于 2017-12-14 11:09:07

我觉得标准虽然提出了“各个阶段”,但后续条款并不是分阶段给出的要求(“策划、输入、输出、控制、更改”并不是前面所说的“阶段”,而是在设计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活动”),是对于整个设计开发过程的总体以及根据设计开发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形成的各个“阶段”发生的这些“活动”的要求。
这个有点比较难表达:
无论是对设计开发的总体过程,还是所谓的各个”阶段“的过程,事实上都存在“策划、输入、输出、控制、更改”的活动,控制本身也不是个阶段,而是对于策划、输入、输出都应有相应的控制要求。
而且实际开发流程本身也难以避免各个阶段在时间上重叠或迭代推进——不过这些不是本条款要求的重点,根据选择何种设计开发模式如何分段是组织的自由——但无论使用何种开发模式以及如何对开发设计过程划分“阶段”,标准都对开发设计过程中的“策划”、“输入”、“控制”、“输出”、“更改”的活动提出了要求。
那么实际使用时就可以不用为了适应标准而改变实际的业务流程,只需要识别哪些是在标准里有要求的“活动”,将这些要求融入“活动”中。
以上理解不知是否恰当:lol

shirong117 发表于 2017-12-14 11:27:51

牛角尖 发表于 2017-12-12 08:53
这样的策划我还真见过。有个企业策划的输出是“项目计划书”,批准日期:11月15日,其中日程安排中有一 ...
我觉得这个策划没有问题啊?
开发经理对开发主任说:“这个项目已经定下来了,本周做好项目计划书,下周我看看,没什么问题就批准执行吧。”

rml 发表于 2017-12-14 18:00:12

rml 发表于 2017-12-14 21:57:59

shirong117 发表于 2017-12-15 09:07:42

rml 发表于 2017-12-14 18:00
这个确实不应该是个问题。前面说过,不论是上级安排的还是策划人员自己规划的,体现在策划文件中实际上都 ...
我的理解是组织根据自己的开发设计实际情况作出的阶段性安排只要是合理而且是有必要的就可以了,而并非说活动就不能是阶段。这是觉得前方的朋友回答贴主问题时突然讨论“阶段”和“开发模式”,而我感觉标准本身并没有对此提出这么具体要求,这是不是把讨论的焦点给模糊掉了。
如果是在审核,无论他如何安排,在进行标准明确作出要求的活动时,就应满足这些要求——只要满足这些要求就应认为是符合标准的,标准说了要确定阶段但没有对如何划分阶段的要求。。
是否超越标准要求,这是组织自己的安排,标准也没有限制人家想做的更好或者把工作做得更细致:lol
以上,我的理解目前就只到这一步:lol

shirong117 发表于 2017-12-15 09:18:57

牛角尖 发表于 2017-12-12 21:16
7.3.2设计和开发输入
应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保持记录(见4.2.4)。这些输入应包括:
a) 功 ...
您应该参加过项目启动会议或者类似的项目启动活动吧?
会议上要求某小兵一周内作出项目的工作安排,然后给项目主管看看再确定是否就此执行,拿出来的成文信息不就是您所描述的样子嘛?人家这样工作流程有什么问题?我觉得逻辑很顺啊。
标准有要求PDCA的闭环一定是单一循环嘛?不能包含或者嵌套?感觉您对PDCA的理解有点牛角尖了,参考下APQP的那个图。

牛角尖 发表于 2017-12-15 12:16:50

shirong117 发表于 2017-12-15 09:18
您应该参加过项目启动会议或者类似的项目启动活动吧?
会议上要求某小兵一周内作出项目的工作安排,然后 ...

您应该参加过项目启动会议或者类似的项目启动活动吧?
会议上要求某小兵一周内作出项目的工作安排,然后给项目主管看看再确定是否就此执行,拿出来的成文信息不就是您所描述的样子嘛?人家这样工作流程有什么问题?我觉得逻辑很顺啊。
标准有要求PDCA的闭环一定是单一循环嘛?不能包含或者嵌套?感觉您对PDCA的理解有点牛角尖了,参考下APQP的那个图。不错从“您应该参加过项目启动会议或者类似的项目启动活动吧?
会议上要求某小兵一周内作出项目的工作安排,然后给项目主管看看再确定是否就此执行”看你是个内行。但你说的涉及到PDCA 的那个P环里面的PDCA小环里的那个P 的输出,和那个大P的输出是不同的。那个小P的输出就是“会议上要求某小兵一周内作出项目的工作安排”这个具体的工作安排,这里时间、实施者都有了。因为是项目启动会,很多性质,复杂程度都应该清楚了。某小兵就是根据这个安排开展设计开发项目策划的(大P),这个大P的 就是就是标准要求的“在确定设计和开发的各个阶段和控制时.....”.在某小兵接受任务时,小P已经完成。 在这里那个小P输出还真的还不能崁套到大P的输出中。都完成了的工作还策划什么?
关于这个项目启动会,当开这个会议时,意味着项目立项工作(也可以称为立项阶段)已结束。此时,输入的要求基本确定了,以后只是对那些要求确认一下,就可以正式进入设计开放的环节(把它叫做项目实施阶段也行)。此时,根据项目的性质、复杂程等因素,划分设计开发的阶段,策划这些阶段的控制措施。以达到分步骤。实现设计开发要求的最终成果。
你列举的例子不就是这样的吗?那些输入的要求,立项的各项活动都是已完成事项。当然不是设计开发策划的内容,

shirong117 发表于 2017-12-15 13:44:55

牛角尖 发表于 2017-12-15 12:16
不错从“您应该参加过项目启动会议或者类似的项目启动活动吧?
会议上要求某小兵一周内作出项目的工作安 ...

了解了,所以似乎这里不存在分歧。
策划最初给自己定个策划的时间,然后一步步完成,形成记录,您之前描述的也就是这么件事,所以我确实不太能体会到您要指出的不妥之处。:D

shirong117 发表于 2017-12-15 14:24:14

rml 发表于 2017-12-14 18:00
这个确实不应该是个问题。前面说过,不论是上级安排的还是策划人员自己规划的,体现在策划文件中实际上都 ...
好像我对标准的理解出现了偏差。这里有些迷糊了。
以前参与的设计开发按照客户的的做法分为所谓的“品确”、“段确”、“量确”等阶段,在这些阶段都会有专门的要求(往往在新项目会上不会完全交底),那么在各个阶段除了接收之前设计开发成果,还要持续接收客户针对这个阶段的要求(因为他们也要总结之前阶段的结果来最终确定下一阶段的要求),供应商也需要跟着这个指挥棒来进行。
如果简单的按照“策划-输入-执行-输出”这样来做根本做不了。而事实上无论何时发生这些“活动”,只要满足“活动”的要求的话,整个过程就顺畅了。

牛角尖 发表于 2017-12-16 09:35:03

shirong117 发表于 2017-12-15 14:24
好像我对标准的理解出现了偏差。这里有些迷糊了。
以前参与的设计开发按照客户的的做法分为所谓的“品确 ...

我在本帖的发言可能会脱离原贴的主题,我的发言简要的概括一下大致有几点
一、设计开发的输入是确定与“拟设计的”产品有关的要求,这个确定的要求就是输入的要求,是输出要满足的要求。这些要求是构成项目“性质及复杂程度”的要素之一。故也是策划的依据。因此8.3.3的策划输出是不包括作为依据的输入内容的。也不包括如何去开展策划工作的内容。对输入和策划的过程按8.3.2及8.3.3控制, 这样8.3.2策划的对象只能是设计开发的实施环节-划分好阶段,并规划好各个阶段及整个实施环节的控制措施
二、关于阶段划分我不明白你说说的““品确”、“段确”、“量确”等阶段”是什么意思。我理解的阶段是为了达到最终实现设计开发的结果。有时要将设计开发过程分成一个或几个步骤实现,就如生产产品一样,分成半成品生产及成品组装一样。如一般的软件设计开发过程可以分为概要设计(阶段性成果为概要设计说明书文档)、详细设计(阶段性成果为详细设计说明书文档)、系统实现(编码)(最终成果为可执行源代码等)3个阶段,也可以分为2个阶段,详细设计(架构设计)阶段、系统实现(编码)2个阶段.。一些产品的设计可以分为:原理/方案设计阶段和最终设计阶段(各类图纸及技术文件等)。如何划分阶段,标准没有具体要求,由组织根据 项目的复杂程度、性质等诸因素划分。
         8.3.3的阶段不是指的“PDCA”。划分的设计开发各阶段一定是有顺序的,一阶段完成后、才能进行第二阶段。这大抵相当于我们的一阶段审核和二阶段审核一样。一阶完成后才能进入二阶段审核。

rml 发表于 2017-12-16 11:00:00

rml 发表于 2017-12-16 14:27:10

牛角尖 发表于 2017-12-16 16:00:30

rml 发表于 2017-12-16 14:27
其实,说“脱离原贴的主题”,都有偏离。又都没有完全偏离。尤其是您,不仅回答了“可不可以是计划书” ...

网络计划技术我系统地学习不少于2次,一次是职能干部管理学习班,一次是厂长学习班。担任过对企业中层干部及一般管理干部这门课的培训老师。其概念还是比较熟悉的。网络计划技术讲的是,工作中各个工序的相互关系及如何安排这些工序以得出最优的效果(后来因为考虑到, 工序的性质之一是改变工序时被加工对象一定要有位移 ,故不适用工序这个词,而改用“过程”)。这与8.3.2策划的设计开发阶段没有多大关系。你说的那些阶段是设计开发的一项项的工作,不是8.3.3策划的阶段。
不讲顺序的阶段之间的关系,根本谈不上阶段。对于同一台设备来说,先要生产零部件,然后才能组装。这里对于生产这台设备的生产过程就分成了2个阶段,零部件生产阶段和组装阶段。你的误会是,我看到有2个车间一个生产零部件,一个在组装,就是同时在生产呀,这不就并行了吗?问题在于同时在生产的零件和组装肯定不是同一台设备。你还看到零部件车间甲在生产轴,乙在焊接机架,就说这不是吗?谁说阶段不能并行,这两个零部件不是在同时生产吗?这里的2个零件的生产没有阶段之间的关系,他们同属于零部件加工阶段的2个活动(或称过程)。PDCA也是有顺序的由P-A 一个完整的循环 就像时钟从1点走到13点一样,这里4个阶段可以并行吗?关于设计开发为什么要划分阶段,及一些实例我讲得不少了。就不重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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