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fir_wang 发表于 9-15 21:02:14

这个案例分析题

在型材厂检验科审核时,专业审核员看到检验员正在按照《检验规程》进行产品检验,测试9项指标,但是该型材产品的国家标准规定出厂检验应测13项指标。
给的答案是不符合 8.1组织应通过以下措施对所需的过程进行策划/实施和控制:b产品和服务的接收。

个人认为不应该是这个,因为组织确实建立了接收准则了,也实施了,只是接收准则的建立不适宜。接收准则应该是属于设计开发的输出,而国家标准是设计开发的输入。
所以这里不符合的是 8.3.5组织应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 a)满足输入的要求。

希望各位能帮忙回答一下

emeipengxu 发表于 9-15 21:50:53

判8.1没错,策划不合规。按国家标准生产,怎么涉及8.3?

kefir_wang 发表于 9-15 22:38:53

emeipengxu 发表于 2017-9-15 21:50
判8.1没错,策划不合规。按国家标准生产,怎么涉及8.3?

认真研究了一下,根据就近不就远的原则确实是8.1更合适。不符合国标要求其实是不满足6.1,而8.1策划的时候需要实施6.1策划的措施。

rml 发表于 9-16 08:55:41

牛角尖 发表于 9-16 20:25:05

rml 发表于 2017-9-16 08:55
楼上说得有道理——它都不适用8.3了,还凭什么判8.3.5?
但问题不止于此。



但如何才知道产品是否满足了接收准则的要求呢?这就需要监测了。怎么去监测,是逐件检查,还是如何抽样检查,监测哪些项目,采用什么方法包括避免过高成本的破坏试验而采用代用检测等等,都需要考虑。----这些问题还要考虑吗?产品标准都会给出明确的答案,在有标生产前提下,接受准则是完整的一部产品标准。抽样方法,检验方法一定会包含或引用。试验方法的不同,“这些特性指标的要求”的结果也会不同。特性指标的前提之一是要有统一的测试方法。

rml 发表于 9-16 21:16:51

牛角尖 发表于 9-16 21:48:15

rml 发表于 2017-9-16 21:16
我知道您急于想找我毛病,向大家展示我没有经验、不懂装懂,以报复我长期以来对您的诸多言论的诸多批评。 ...

我说的是“接受准则是完整的一部产品标准。抽样方法,检验方法一定会包含或引用。”说过“完整的产品标准包含产品全部的特性要求(技术要求)即接收准则”吗?你没有看过产品标准吗?你把标准的章节号列一下不就清楚了。它不是用于检验的吗?你可以在服装的产品标准里找出款式的特性要求吗?如:扣子具体地定在什么地方,钉几颗,什么颜色的。这可是8.3的内容啰。
    你应该认真地看看几个产品标准,那种标准名称光头光尾,只有产品名称的标准。看看它们的目录。看看适用范围和不适用范围,及大致的检验项目。你就清楚了。为什么标准一定要规定测试方法,你连测试方法(方式)不同,测试的结果就会不同,这样的道理都不懂。

rml 发表于 9-16 21:56:36

牛角尖 发表于 9-17 07:36:47

rml 发表于 2017-9-16 21:56
我不用看您说的“产品标准”。我看标准编写规则和标准化导则。

您呢?也不要绕开问题不正面回答。不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 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 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你的“完整的产品标准包含产品全部的特性要求(技术要求)即接收准则即接收准则” 符合这条规定吗?“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 和“产品全部的特性要求(技术要求)”是一回事吗?

llaicn 发表于 9-17 10:38:35

看了你们的讨论了,我做题的时候总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判8.1,还是ISO 17025的标准比较清楚,类似的题很容易判到那条条款。。。
看到题目,第一个反应是《检验规程》未按国家标准规定测试指标项目。。。然后第一个反应就是监测方法了。唉~~~ 因为想到的是已经建立了《检验规程》的接收准则,只是这个接收准则与国家标准规定测试指标不一致。这样判到8.1 这里,总觉得ISO 9001的条款写得没有ISO 17025条款清晰明了。

rml 发表于 9-18 09:21:23

rml 发表于 9-18 09:29:49

rml 发表于 9-18 11:26:24

rml 发表于 9-18 11:44:20

牛角尖 发表于 9-22 16:06:00

rml 发表于 2017-9-18 09:21
——您究竟是脑袋还是眼睛有毛病?看不到还是看不懂这句里后面还有“这是我一贯的说法”?您是“我”吗 ...

先说一个问题

第一种 用产品名称作为标准名称的其包含 了6.4-6.9的全部技术要素。这类标准应是最全面的。第二种技术规范类的标准只有第一种的一部分,这类标准不是全面的。 大量的“(产品名称)规范(或技术规范)”肯定是不全面的。至少相对于产品名称作为标准名称的标准。你引用的标准也是这样规定的。你说它是真正的产品标准应该列一个你认为是产品标准的例子,验证一下。不是验证标准本身有没有错误,而是验证我们对标准理解的是否正确。我列了那么多的例子,都是作为产品接受准则的。3方检测报告都是明确作为接受准则的。
问题还是回到最初的状态,引起争议的是按照国家标准生产,是不是删减7.3/8.3的正当理由。你的观点是按国标生产就没有产品开发过程。我说不是。
这里再举个服装行业例子:一些服装加工厂,产品执行国家标准,自己没有设计开发。但都有一个板房(工艺室),按客户提供的样衣或图纸(图案,现在电脑设计的3维图案很逼真的),制定出全套的制作工艺(制衣工艺单)。那些样衣、图案等就是设计开发的输出之一。板房所做的的事是典型的工艺设计。(归为7.1/8.1)。你能找到一个最适用的的国家标准。交给板房,要他们制定一款夹克衫的制衣工艺单吗? 如果有这样的标准,这个行业的例子应该不难列举,也直观,

牛角尖 发表于 9-22 16:09:59

rml 发表于 2017-9-18 09:21
——您究竟是脑袋还是眼睛有毛病?看不到还是看不懂这句里后面还有“这是我一贯的说法”?您是“我”吗 ...

先说一个问题

第一种 用产品名称作为标准名称的其包含 了6.4-6.9的全部技术要素。这类标准应是最全面的。第二种技术规范类的标准只有第一种的一部分,这类标准不是全面的。 大量的“(产品名称)规范(或技术规范)”肯定是不全面的。至少相对于产品名称作为标准名称的标准。你引用的标准也是这样规定的。你说它是真正的产品标准应该列一个你认为是产品标准的例子,验证一下。不是验证标准本身有没有错误,而是验证我们对标准理解的是否正确。我列了那么多的例子,都是作为产品接受准则的。3方检测报告都是明确作为接受准则的。
问题还是回到最初的状态,引起争议的是按照国家标准生产,是不是删减7.3/8.3的正当理由。你的观点是按国标生产就没有产品开发过程。我说不是。
这里再举个服装行业例子:一些服装加工厂,产品执行国家标准,自己没有设计开发。但都有一个板房(工艺室),按客户提供的样衣或图纸(图案,现在电脑设计的3维图案很逼真的),制定出全套的制作工艺(制衣工艺单)。那些样衣、图案等就是设计开发的输出之一。板房所做的的事是典型的工艺设计。(归为7.1/8.1)。你能找到一个最适用的的国家标准。交给板房,要他们制定一款夹克衫的制衣工艺单吗? 如果有这样的标准,这个行业的例子应该不难列举,也直观,

牛角尖 发表于 9-22 16:40:44

牛角尖 发表于 2017-9-22 16:09
先说一个问题

第一种 用产品名称作为标准名称的其包含 了6.4-6.9的全部技术要素。这类标准应是最全面 ...

第二个问题
曾说过,产品标准主要是用来检验的,大多数下不是用来指导生产的。这句话会引起误会。重新阐述一下
产品名称作为标准名称的产品标准,对于检验来说是完备。也就是说,质检部门拿到这样的产品标准后可以开展检验工作,标准中就会有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或引用检验方法标准)、检验规则等。譬如无论是什么样的款式的单、夹服装,都可以根据标准判定缝制的质量是否合格。
   标准可以用于制定工艺文件,但不充分。它可以给出缝制的密度要求,但不能给出应该缝在什么地方。它可以提出拉链要用合格的产品的要求,不能指导拉链要什么样的款式,安在什么地方。这些标准不能解决的问题就要通过产品的设计开发来解决。

rml 发表于 9-22 17:03:37

牛角尖 发表于 9-22 17:16:23

rml 发表于 2017-9-22 17:03
我们讨论不到一块去。
我们认识问题的基本方法就是不一样的。
对于权威,你是看见就当真理背诵并记住。 ...

行,尊重你的意见,我以后不再直接回你的帖子。但我仍会表明我的看法,说给对方以外的其他人看。

rml 发表于 9-22 17:20:25

crusader 发表于 9-22 19:38:00

题目交代的不清楚,“专业审核员看到检验员正在按照《检验规程》进行产品检验”并没有说明是出厂检验,直接说不符合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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