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被机构吓了一跳
在我们机构呆了将近三年才给转正,想做专职,就是为了生活。目前在我们机构也做不了专职,审核员很多,我目前加食品有四个体系,可能以后要考完haccp,GMP 才有可能让做专职,现在相当于就是兼职。一直没跟机构签订培养协议还有合同,也不知道以后转会要赔多少钱,前几天跟机构要合同还有培养协议,我们分中心不给,说没有,今天跟总部人事要,总部跟分中心说了才给的。一看吓了一跳,帮你转正后,如果你要转会一个体系要2万,完完全全吓到宝宝了。本来在本机构没法做事,换个机构做专职,照这个赔偿金看来是走不了了。 想问问各位同仁,像我这样既没有签合同也没签培养协议的,转会要怎么操作?还需要赔偿这么多钱么。实习期间机构没为我花一分钱,见证费都是我们自己掏的,一个体系,一次300.现在四个体系一分钱没赚到,反而一直倒贴中。不知道这种情况怎么办了。。。想听听各位同仁的意见,到底该怎么处理我现在也是郁闷的很,我们机构收的见证费是五百一个体系,一个体系见证费用就是1000大洋,打心里窝火的很,被套住了,进退两难啊 你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牵涉到切身利益的事情太大大咧咧了。目前你的情况是比较难处理的,只能先交涉,让他们出具一个体系培养费两万元的明细清单来,再讨价还价看看能不能到一个自己可以接受的价格,不行只有起诉一条路了。而且你啥都没有,走法律途径都很麻烦。 这机构是有点黑。不妨研究一下法律法规,看机构的那条做法不符合法律法规,这样,与你签订的合同就是无效合同。 报下黑机构名字!四体系不能专职,再考也没有用,转过机构可能有的资质都保不了。 搏股通金 发表于 2017-6-28 08:01
报下黑机构名字!四体系不能专职,再考也没有用,转过机构可能有的资质都保不了。
你没有签订合同,你问问CCAA,转会怎么办?一般转会,一提供离职证明,或二提供到期合同,或三半年以上不给你安排审核任务。你是兼职,怕第三条不适合你。 这样有没活又不放人的机构纯粹是耍无赖 Franco 发表于 2017-6-27 22:36
我现在也是郁闷的很,我们机构收的见证费是五百一个体系,一个体系见证费用就是1000大洋,打心里窝火的很, ...
我们有时候,一个体系布置两次见证,我食品都见证了四次,才搞定的 上海中正威就给一个审核员一年多不安排审核任务,也不开离职证明 报上这黑机构的名字 楼主在哪个机构,条件这么牛?我们分中心CQC单体系的我,它都接受。只是你作为单体系去了,同样出工却没有三体系挣得多。
如果半年没有参加机构相关审核活动,就可以CCAA3.0系统上申请转会,但须找到转入机构,转出机构2个周内不能给出不同意转会具体,要求CCAA转会吧 同仁对你深表同情,误入岐途! 没有签合同赔什么? 少语 发表于 2017-6-28 13:12
楼主在哪个机构,条件这么牛?我们分中心CQC单体系的我,它都接受。只是你作为单体系去了,同样出工却没有 ...
我们机构目前不缺审核员,像年轻审核员根本没机会审不给安排核, 现在那个机构都不缺人,却都在大量的招人,要得就是这个效果,轻松赚你几万的培养费,招一个审核员相当于找10个客户。何乐而不为。 1.按劳动法,兼职如果今天向机构提出解除合同,今天马上在法律上生效。注意,你的解除通知可以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2将原件通过邮政EMS快递,保留快递凭证。意味着原件送达即时生效
2。按劳动法,劳动者支付的是培训费而不叫培养费,以前的机构都没有要求要培养费,后来协会还是哪个部门(具体忘记了)发了个文件要求认证机构要和审核员签订培养协议(这个是很坑爹的,我估计初衷是为了防止认证机构拿一个审核员就把人家吊起,为了审核员利益所以要求机构签订培养协议明确义务,但是后来都成了培养一个体系服务多久交多少钱)。在劳动法上,本职工作所需进行的培训所产生的费用不在这个之列,所以,认证机构对审核员、工作人员进行的法律法规培训、审核知识培训、继续教育培训、扩专业培训都是为了审核,都是工作所需,不在劳动法要求劳动者需要补偿机构的培训费的概念里。
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构成劳动关系。按道理不存在转机构一说,直接提交转机构申请就可以,这一点你可以在协会系统提交,备注里面说明一下,如果协会是按法律法规办事,我想就可以直接询问原机构要求提供劳动合同类,如果没法提供就直接转会成功。如果协会倾向机构,你就转不成要退回来。
4。如果你确实谈不拢,又想走,你直接可以找仲裁,不收钱的,仲裁庭外面也有法律援助,都是免费的。每个律师和机构每年都有免费进行法律援助的任务。他们很积极的帮你。
5。如果你想闹大,俗话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可以网上发文描述整个过程和机构名称,只要你所说是事实,一旦曝光,机构将面临很大压力。一般来说你到了第4步,认证机构就会马上联系你放人
6 以上是法律法规和非正常方式,只做参考。大家只要首先想到和劳动关系有关的劳动法就好办了,多读读法律法规就好。
总之:认证机构没有几个是规范的,能完全遵守劳动法、税法、审核法律,只要闹大,铁了吃亏的是机构。只要你要走,办法多的是 jianghao 发表于 2017-6-29 10:34
1.按劳动法,兼职如果今天向机构提出解除合同,今天马上在法律上生效。注意,你的解除通知可以1通过电子邮 ...
谢谢这位老师写了这么多为我出谋划策,非常感激。 我一直认为现在机构的形式是非常不利于行业发展的,应该学习律师行业的做法,当然也要增加审核员的责任约束 这样的机构,曝光又何妨? 误入狼口 误入狼口 误入狼口 误入狼口 误入狼口 真黑啊,劳动局管不管啊 参加本论坛讨论,也增长了不少见识。 jianghao 发表于 2017-6-29 10:34
1.按劳动法,兼职如果今天向机构提出解除合同,今天马上在法律上生效。注意,你的解除通知可以1通过电子邮 ...
恩,强烈同意
四体系带食品还不给活,说明你们机构比较大不缺人或者就是比某些人排挤了………… 四个体系带食品,专职都当不了,什么机构啊,我问过协会,是转不出来的,协会是保护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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