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艳阳天 发表于 3-20 10:12:03

认证机构实施依据GB/T19001-2008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转换说明 ( 征求意见稿 )

认证机构实施依据GB/T19001-2008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转换说明
( 征求意见稿 )
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21号(总第134号) 》,正式公布了GB/T19001-2008标准。该标准于2008年12月30日修订,自2009年3月1日起实施。2月12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了《关于做好GB/T19001标准换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家要正式开始着手换版工作了。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适应GB/T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的发布实施,落实CNCA《关于做好GB/T19001标准换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说明。
1.2 本文件适用于已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认证机构实施由依据GB/T 19001-2000向依据GB/T 19001-2008的质量管理体系(以下简称“QMS”)认证的转换;同时也适用于CNAS对认证机构依据GB/T19001-2008开展QMS认证的能力的认可评审。

2.引用文件
CNAS-CC01:2007《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GB/T27021-2007/ISO17021:2006)
CNCA《关于做好GB/T19001标准换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2月12日)
ISO和IAF联合公报《经认可的ISO 9001:2008认证的实施》
ISO/TC176/SC2《关于ISO9001:2008的实施指南》

3.术语与定义
转换:已获得CNAS认可的以GB/T19001-2000为依据的QMS认证转换为以GB/T19001- 2008为依据的QMS认证。

4.基本要求
4.1 认证机构应对开展以GB/T 19001- 2000为依据的QMS认证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深入研究GB/T 19001-2008,准确理解标准的目的和各项要求的内涵,不断提高QMS认证的有效性。
4.2 认证机构应将实施GB/T 19001-2008标准的有关要求客户组织,并利用QMS认证转换的契机,请获证组织依据2008版标准澄清的要求识别原对2000版标准的要求理解是否不同;如有不同,需要确认新版标准对其QMS实施的影响,并制定必要的改进措施以提高其QMS的有效性(见ISO/TC176/SC2 关于ISO9001:2008的实施指南)。
在此基础上,认证机构应掌握获证组织调整或完善其QMS的情况。
4.3 在GB/T19001-2008标准发布实施后,认证机构可依据GB/T190001-2008标准实施QMS认证(包括扩大认证范围),并应按照CNAS-CC01:2007《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中8.6.2“认证机构的变更通知”的要求和本文件的要求,对已获得GB/T 19001-2000的QMS认证证书的转换进行策划,在规定的转换期内完成转换。
认证机构应在认证实施过程中,特别关注组织采用过程方法的情况和QMS的实效与产品质量,要以最终产品质量和顾客满意为焦点,在确认获证组织已符合GB/T19001-2008标准要求的情况下换发2008版标准证书。
4.4 认证机构应识别GB/T19001-2008与GB/T19001-2000的差异,并按本文件4.1要求,对自身的管理体系与相关文件进行适当的评审和调整,以满足QMS认证转换的需要。

5.人员
认证机构应确保与QMS认证相关的人员具备与GB/T 19001- 2008认证相适应的能力,认证机构应完成以下工作:
a)QMS审核员成功地接受了CNCA《关于做好GB/T19001标准换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所要求的经批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机构提供的GB/T19001-2008转换培训,准确理解标准的目的和内涵;
b)认证机构应对参与认证决定的人员和其他相关认证活动的人员进行GB/T 19001- 2008标准及有关其管理体系相应调整的必要培训;
c)认证机构应结合上述QMS审核员、认证决定人员及其他认证人员掌握GB/T 19001- 2008的情况,按照CNAS-CC01:2007《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的要求,对QMS认证每一技术领域进行能力分析,确认本机构以GB/T 19001- 2008标准为认证依据从事QMS认证的业务范围。

6.转换工作
6.1 转换期
根据ISO和IAF联合公报《经认可的ISO9001:2008认证的实施》的规定,QMS认证从以GB/T 19001-2000为依据到以GB/T 19001-2008为依据的转换期自本说明实施之日起至2009年11月15日止。
从2009年11月15日起,所有认证机构只能依据GB/T19001-2008颁发新的QMS认证证书。
从2010年11月15日起,所有已经颁发的依据GB/T 19001-2000的QMS认证证书均不再有效。
6.2 转换准备
认证机构应按照本说明4、5、6条款所提出的要求,为转换工作进行必要的准备。
6.3 转换实施
6.3.1认可证书附件的变更
认证机构在完成QMS认证转换的相关准备工作后,可以向CNAS提出变更认可证书附件的申请,并提供完成转换准备工作的如下相关证据:
——根据CNAS-CC01:2007《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中8.6.2“认证机构的变更通知”的要求和本文件的要求,认证机构的转换策划方案和已向其获证客户提供的有关公开文件(或在其网站上的信息);
——认证机构以GB/T 19001-2008为依据从事QMS认证的业务范围清单和支持每一业务范围大类(含支持带有星号的认证业务范围大类中的中类或小类)的认证审核员和(或)技术专家以及认证决定人员名单及相关支持材料。相关支持材料包括审核员根据CNCA《关于做好GB/T19001标准换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取得的培训合格证书。
CNAS将根据机构的申请和CNCA的相关要求,为认证机构在确认的认证业务范围内更换认可证书附件。确认的方式是在后续的监督或复评中对认证机构实施GB/T 19001-2008认证审核转换工作的有效性进行核查,并至少见证一次GB/T 19001-2008的现场审核及必要时对支持某一认证业务范围(大类和带星号的中、小类)的审核员和(或)技术专家以及认证决定人员的能力进行面谈。
CNAS接收转换申请的截止时间是2010年5月15日,CNAS结合对认证机构的年度监督评审或复评进行转换评审(该评审时间最迟不应超过2010年9月15日)。
CNAS于2010年11月15日前完成对已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QMS认可证书附件的变更工作。
6.3.2
认证证书的转换
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认证机构可委派获得本文件6.3.1所述“培训合格证书”的审核员对获证组织通过监督或再认证审核(需要时也可以通过专项现场审核),为符合要求的获证组织换发GB/T 19001-2008认证证书,也可以按照GB/T19001-2008标准开展对新申请认证的组织的审核工作。
选择监督或专项现场审核方式换版的,GB/T19001-2008认证证书的有效期将延续原证书的有效期;选择再认证(或提前再认证)审核换版的,GB/T19001-2008认证证书的有效期将从重新签发证书之日起三年。
认证机构应证实获证组织对GB/T19001-2000标准的目的和内涵理解不准确并影响到质量管理体系应用的问题,在这次认证转换中已得到解决。
如果在后续的评审中经CNAS评价认证机构的某认证业务范围不具有能力,认证机构应负责收回已经颁发的带有CNAS认可标志的相应认证业务范围的GB/T19001—2008认证证书。

7.相关事项
自本说明实施之日起,CNAS仅受理依据GB/T 19001-2008进行QMS认证的认可申请(包括扩大CNAS认可的认证业务范围)。

清风艳阳天 发表于 3-20 11:24:10

路过回来看看,呼唤美德……

shally_n 发表于 4-11 01:32:43

2# 清风艳阳天

张卫华 发表于 5-1 03:18:53

空气清新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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