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SAS18000要求企业有“员工代表”的依据在哪
昨天OHSAS18000审核时,审核员要求我司出示“员工代表”的任命书。我司有工会,也有工会的正式文件,且报备政府机构。在工会中只有:工会主席、经费审查委员、女工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就是没有员工代表。报备时政府机构也没有说什么。
请问:这个企业任命“员工代表”的依据在哪?
(当然这些不能问审核员,否则当场就不高兴)
教条! 员工代表是2001的说法了,现在都是职业健康安全事务代表,你自己好好的去看下标准4.4.3.2 这个要求本身就在标准4.4.3.2条款做了要求。但是并没有说一定要专门设置一个岗位对应这个要求,而是组织在建立沟通协商过程时应明确工作人员如何参与沟通协商过程,一般由于存在管理层级所以相关信息肯定需要通过传递,那么明确和告知工作人员谁是他们的职业健康安全事务代表就很必要,这就是强调要有这个代表的原因。
按照18001兼容的ILO-OSH:2001的说法,这个角色还需要依国家法律和惯例由一定程序产生。
在实践中,一般这个角色由工会的相关人员担任,但这不唯一,取决于赋予这个代表的职责和组织内部的职业健康安全信息沟通的职能分配情况。 员工代表不是任命的,是选举出来的 让他提供审核依据就应该据理力争如果是没本事的审核员就把他 心情卡片 发表于 2015-7-30 16:57
员工代表不是任命的,是选举出来的
说的有道理,但一般公司都任命的。
应该没有要求选举的依据 这个审核员也不太专业的,还在念老经 emeipengxu 发表于 2015-7-30 21:04
这个审核员也不太专业的,还在念老经
说的有道理,当时听的我头雾水,早说安全事务代表,不就行了吗 安全事务代表要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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