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15-2-12 12:20:41
组织只要就有关产品要求对顾客作出承诺,标准要求组织应在承诺前进行评审(提交投标书,提交前应对投标书中的承诺进行评审;接受合同或订单,应在接收之前对合同或订单有关产品要求以及组织将要承诺的内容进行评审;接受合同或订单的更改,应在接收这种更改前对有关产品要求的更改以及组织将要承诺的内容进行评审),目的是确保组织有能力向顾客兑现自己的承诺,这是诚信经营要求组织所必须具备的过程之一。而标准白痴却傻逼似地说“承诺只是评审时机的参照点”。
rml傻逼,你还能再脑残些么?
crusader
发表于 2015-2-12 12:41:50
rml 发表于 2015-2-12 11:17
你在篡改标准。
1、标准明确要求的是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
2、承诺只是评审时机的参照点。
我没有篡改哦,我的意思与你一致的。
我不是还有2的吗?
其实理解这条把握住与产品有关的要求应该就比较容易了。
rml
发表于 2015-2-12 13:04:10
老顾
发表于 2015-2-13 14:42:21
标准是一回事,评审是一回事,审核又是另一回事
yutianshengzhe
发表于 2015-3-16 16:42:36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15-2-11 13:48
东拉西扯扯了一大堆,居然连对组织将要提交的投标书的评审都属于“其他文件,从理论上说,你自己愿意多 ...
这位前辈,你的言语过激啦,我仔细看过整个帖子,感觉这个问题其实是咬文嚼字。真要说起来rml的说法没有问题的。
理由如下:
组织应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后面一句是对评审的时机作出的要求。“评审应在组织向顾客作出产品承诺之前”进行,注意,是诸如提交标书之前进行或者接受合同之前进行!
没有说对承诺本身进行评审,而是在承诺之前评审。评审什么?评审的就是与产品有关的要求。
另外,提交标书属于作出承诺,承诺之前实际上已经对招标书进行了评审,而且这个评审的结果实际上就包括了三个确保的内容。而投标书的批准的确是4.2.3的事情,因为它是评审了招标书要求的结果。
至于投标书要不要评审,我觉得不是一定的。投标书就是对招标书的评审后形成的结果。当然还可能为了中标添加了额外的附加条件,但这个额外的要求实际上也是在评审招标书后形成的结果。而且这个组织认为必要的附加要求,是7.2.1有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时就已经完成了
sunny189
发表于 2015-3-16 18:49:07
我的天哪讨论够激烈的前辈们
rml
发表于 2015-3-16 21:14:48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15-3-16 21:21:36
yutianshengzhe 发表于 2015-3-16 16:42
这位前辈,你的言语过激啦,我仔细看过整个帖子,感觉这个问题其实是咬文嚼字。真要说起来rml的说法没有 ...
是的,ISO 9001标准的确没有正面要求组织对自己将要向顾客所做出的承诺进行评审。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组织不需要对自己将要向顾客所做出的承诺,在向顾客做出提供产品的承诺前进行评审。也就是说,组织应对自己将要向顾客所做出的承诺应在承诺前进行评审是ISO 9001标准的一项不言而喻的组织必须履行的隐含要求(要求的定义: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为什么这样说?
1、先看ISO 9000标准对评审一词是如何定义的: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就是组织为确定与顾客有关的过程(主题事项)达到组织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规定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活动。
2、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组织一旦正式响应,就成为组织对顾客的承诺;更何况组织在投标书中添加的组织认为必要的一些附加承诺,往往都是在投标书编写过程中临时添加进去的,对这种承诺不评审,组织如何确保自己有能力兑现自己的承诺?组织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目的是使组织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确保产品要求已得到规定,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已得到解决;组织对自己将要向顾客所做出的承诺在向顾客做出提供产品的承诺前进行评审,目的是确保组织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换言之,就是确保组织有能力兑现自己向顾客所做出的承诺。
3、这种要求,在西方人以诚信为本的眼光来看,是一种天经地义的事情,是无需赘述的。当然,在中国这个诚信普遍缺位的奇葩国度,浸润其中之人是很难理解西方人所编写的ISO 9001标准的这种隐含要求的。
4、其实,ISO 9001标准在7.2.2条款的注解中提到的对“产品目录、产品广告内容”的评审,就是对组织对自己将要向顾客所做出的承诺的评审控制。
5、你到规范的企业去问问、看看,有几个企业对自己将要提交的投标书在正式递交前不进行评审的?!只有那些刚从学校出来涉世不深的雏鸽才会天真的认为:投标书在正式递交前是不需要评审的,因为ISO9001标准没有要求评审。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15-3-16 21:29:30
yutianshengzhe 发表于 2015-3-16 16:42
这位前辈,你的言语过激啦,我仔细看过整个帖子,感觉这个问题其实是咬文嚼字。真要说起来rml的说法没有 ...
你以为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的那帮研究ISO9001标准的专家们在《2008版质量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理解与实施》一书中写的下面这段话是随口荡荡的么?
rml
发表于 2015-3-16 21:57:02
rml
发表于 2015-3-16 22:04:25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15-3-16 22:20:54
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这一要求的定义,不是写给某些傻逼看的,傻逼看了也不会懂。
rml
发表于 2015-3-16 22:46:21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15-3-16 23:19:04
rml 发表于 2015-3-16 22:46
傻逼不能理解投标书中的承诺是由专门组织的评标机构来评的。评标机构评定通过以前,这些承诺只是一厢情愿 ...
傻逼,你爹我何时说过组织向顾客提交的承诺就是正式的“要求”么?
睁大你那混浊的狗眼仔细找找,找出来后给你爹贴出来看看!
rml
发表于 2015-3-16 23:27:02
rml
发表于 2015-3-17 16:31:43
yutianshengzhe
发表于 2015-3-17 17:05:24
二位对标准理解都比较深入,新学者好到很崇拜!另外二位前辈都只是各抒己见,要容得下不同意见呀!其实说的都有道理。就我个人来说,这个投标书本身可以当做对招标的评审结果,如果评审时就形成了投标书的全部内容,那么再递交投标书时就只需要批准了。当然也可以在对招标书评审以后再次加入的附加条件或承诺,可以再次评审。所以并不要求形式上一定得对投标书进行评审,要灵活地看附加的承诺是否需要再次评审。所以二位的意见都对
yutianshengzhe
发表于 2015-3-17 17:10:01
还有,组织自己附带的各种延伸承诺,可以当作评审结果,不知道这样说可以吗?
yutianshengzhe
发表于 2015-3-17 17:14:46
另外,标准本身也是不完美的,不然就不会有标准的不断改版了。因此对于这个帖子争论的焦点实际上已经超越了作为读者的讨论范畴。它应该被作为标准起草人,标准制定组织应该讨论的问题。咱们心里清楚就好,没必要较真
yutianshengzhe
发表于 2015-3-17 17:42:56
这个评审参加的人员是哪些呢?是不是相关部门都参加?还是业务人员直接评审?或者口头问询设计部门生产部门等?是不是要看招标书本身来判断参加评审的人员?但有些公司业务人员本身就身兼多职,是各相关部门的领导,这时候是不是只要他一人评审就行?如果是不同部门之间意思评审的,却是口头上的,标准上要求形成记录,那么可以用内部会议记录或者电邮来替代不?
rml
发表于 2015-3-17 18:21:16
wudawen333
发表于 2015-3-20 10:39:24
35楼:“至于投标书要不要评审,我觉得不是一定的。投标书就是对招标书的评审后形成的结果。当然还可能为了中标添加了额外的附加条件,但这个额外的要求实际上也是在评审招标书后形成的结果。而且这个组织认为必要的附加要求,是7.2.1有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时就已经完成了”???
《标书》是一定要评审的,标书涉及组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质量、财务、资信、资质、业绩等各方面的信息,必须经过严格的评审无误后方可提交,否则会影响组织中标。
标书承载组织实现产品要求能力的信息。这种信息还发布(或部分发布)在组织网站、各交流展会中,都应进行严格评审。
yutianshengzhe
发表于 2015-3-20 17:57:05
yutianshengzhe 发表于 2015-3-17 17:05
二位对标准理解都比较深入,新学者好到很崇拜!另外二位前辈都只是各抒己见,要容得下不同意见呀!其实说的 ...
什么意思呀?结果到底怎样呢?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15-3-23 22:11:11
本帖讨论的焦点是:
对招投标过程控制来说,企业提交投标书,按照ISO9001标准7.2条款要求,在递交投标书前企业是否必须对投标书进行评审控制?
答案是肯定的:应该评审。为什么?
1、7.2.2要求:组织应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
2、什么是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这个在7.2.1条款的a)~d)中已经明确讲了与产品有关的要求所包括的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中的d) 特别规定与产品有关的要求包括:组织认为必要的任何附加要求(这部分内容往往是企业为了增加中标的机会而在投标书中额外附加承诺的);7.2.1的注解还说明交付后活动包括诸如保证条款规定的措施、合同义务(例如,维护服务)、附加服务(例如,回收或最终处置)等,这些也是与产品有关的要求,其中售后维护服务这部分,企业往往会额外增加一些招标文件要求之外的附加承诺,以提高自己的竞标能力。
3、企业编制的投标书是不是属于“与产品有关的要求”?当然属于。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投标书一旦递交承诺,投标人对投标书中响应承诺的内容,要受法律法规的约束,这点企业在投标书中一般会作“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之类的陈述;另外,企业在投标书中往往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附上企业自己以往的相关项目的业绩陈述,以及企业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果投标书中的这些内容存在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行为,投标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具体可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对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相关规定)。
4、企业提交的投标书中的这些内容,是不是只有在企业中标后才对企业构成约束呢?不是。投标书一旦提交,企业在投标书中所做的陈述以及所承诺的所有内容,均对投标企业构成了法律约束(除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企业一旦中标并签订合同和/或协议,这些约束就以合同和/或协议的方式固定下来,正式生效;如果投标企业不中标,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约束才自动解除。正常情况下,投标人是不知道自己是会中标还是不会中标的(当然,现实中的招投标以及中标又是另外一回事,不在本帖讨论范畴),因此诚信严谨的企业都会对自己将要递交的投标书的承诺内容慎之又慎,认真评审,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的。
5、本帖的那个众所周知的傻逼在狡辩时抛出了一个所谓“投标书中的内容在未中标前不是正式的要求”的说法,言下之意,不是正式的要求,就不属于与产品有关的要求,对企业就没有约束力,企业无需评审。何谓正式的要求?傻逼能解释么?敢解释么?按照傻逼的这种脑残逻辑,招标人在招标书中提的那些要求,投标企业在未中标前,对投标企业也不是正式的要求(合同或订单,企业在未接受签订前,有关的要求就是正式的要求?),也没有约束力,那你还评审个屁啊?可见这傻逼不但逻辑思维混乱,也是个十足的法盲和标准白痴。
rml
发表于 2015-3-23 23:32:47
rml
发表于 2015-3-24 00:02:04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15-3-24 00:21:15
楼上的傻逼连发两贴,却只字不敢再提“正式的要求”了……自己屙的屎自己吃下去了,呵呵:lol
rml
发表于 2015-3-24 00:33:03
wudawen333
发表于 2015-3-24 14:08:46
如何做好建筑施工企业投标风险的评审和决策
http://www.sccin.com.cn/AreaInfo/IntermediaryArea/NewsDetail.aspx?id=a0e4a28b-feb1-449d-9d76-de68a4e75363&type=NT_ZJHY_QYDT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15-3-24 15:23:50
wudawen333 发表于 2015-3-24 14:08
如何做好建筑施工企业投标风险的评审和决策
http://www.sccin.com.cn/AreaInfo/IntermediaryArea/NewsD ...
你贴的这个东西,特别是“四、投标文件的评审”,楼上的傻逼是不会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