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哪一种7.2.2的评审是正确的?
在一家基建单位,签订合同的流程是这样的:先从专业网站上获取招标信息,再编制投标书,在客户通知中标后,与客户签订正式的合同。我认为这三个过程都应评审,而前不久有国内排名靠前的认证机构审核组长在审核时,认为只在合同签订前评审即可,前面的招标信息和投标书不用评审,不是7.2.2的要求。大家的看法呢?标书可以评审,但不是必须 真正评审的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原因如下:
招标文件(信息):反映的是顾客对项目的基本要求,对投标单位的规定及要求,作为企业只有了解并评审顾客对项目及投标方的要求,才能决定是否能够满足项目或顾客的要求,没有此项,后面的事就无从谈起;
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是进一步确认是否能够满意规定的要求(包括资格、商务标、技术标等 ),直接影响中标的成功率。
标准本身没有讲“合同评审”,只说要进行顾客要求的评审,中标以后合同签订只是一种形式和法定的流程,很多要求已在招标文件中说的很清楚,包括:质量、交付期、交付方式、后期服务等,评审也是法务条款的一些要求,很多情况是甲方为强势地位,评审与评审也无实际意见,在合同后面签字认可就是一种评审。
评审一种过程,而不是结果。现实中形式化过严重。 实际上这三个环节都会有相应的评审(或者叫做批准)的环节,关键是要搞清楚为什么要评审,评审些什么。 合同签订阶段更应评审,如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不能预期完成合约内容,中标单位可以放弃,规避风险。
评审的目的是识别风险、规避风险,关键要看你承担风险的能力,如果你有资本、有深厚的技术和产品支持,什么风险都可以承担,那授权人签字即可,否则,你要认真考虑啦。 我做的咨询:让这3个都在做评审了。标准中说与产品有关要求的评审,那么与产品有关的要求都需要评审。 rml老师,请您给我们讲一下你的理解吧 组织应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评审应在组织向顾客作出提供产品的承诺之前进行(如:提交标书、接受合同或订单及接受合同或订单的更改)
东拉西扯扯了一大堆,居然连对组织将要提交的投标书的评审都属于“其他文件,从理论上说,你自己愿意多评也没有管你。但从实际角度来说,多评的不仅没有意义,还可能并不一定能够满足标准要求的评审内容。会评得很牵强”?让人笑掉大牙!
ISO9 001标准7.2.2条款明明白白写着“评审应在组织向顾客做出提供产品的承诺(如:提交标书、接受合同或订单及接受合同或订单的更改)之前进行……”,12楼的标准白痴居然视而不见。
忽悠,继续忽悠! 12楼的傻逼估计看到7.2.2条款“组织应对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进行评审”这句话,就脑残地以为组织只要对顾客给(或将要给)组织的与产品有关的要求如“招标文件、合同草案”在承诺前进行评审就够了,对组织将要提交给顾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投标书这种组织就与产品有关要求所作出的最最重要的承诺在提交前的评审反倒是认为“不仅没有意义,还可能并不一定能够满足标准要求的评审内容。会评得很牵强”。
“提交”与“接受”有啥区别?估计要等这傻逼搞明白了脑残与正常人的区别,他就会明白“提交”与“接受”有啥区别了……
傻逼,你还能再脑残些么? 楼上的傻逼可能认为,组织只要把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评审好了,对自己向招标人在投标书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不必评审,组织就自然而然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了。建议楼上的傻逼睁开狗眼,仔细看看《2008版质量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理解与实施》是怎么讲的!
傻逼,你还能再脑残些么? 大家讨论很热烈哦。我来搅混一下水哦。
说个实际见过的案例,看看大家如何审核:
一家运输公司,有两个分公司A和B,A是出于避税目的,在某园区注册的非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以享受税收政策,所有业务都以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但具体业务实际都是由另一个同样非法人资格的分公司B承担。A只是一个空壳。在该公司内部的合同评审活动中,对客户提出的各项要求均有评审记录予以确认,并注明由B承担具体业务。查阅相关业务资料可以证实相关业务确实是由B承担,且符合客户要求。
有审核员判断不符合7.2.1,也有判断不符合7.2.2,我认为没有不符合。
欢迎拍砖。
傻逼总算知道组织在投标书中会添加“组织认为必要的任何附加要求”,可傻逼为什么不把7.2.1d)“组织认为必要的任何附加要求”改为“组织认为必要的任何附加承诺”?傻逼敢不敢说组织在投标书中写的“组织认为必要的任何附加要求”与产品有关的要求无关?
脑残成白痴了,居然还敢在老子面前秀智商!:lol rml 发表于 2015-2-12 09:50
A公司是否具备合法的运营资格?
当然,母公司,AB都有齐全的资质。 粗略来说,7.2.2的要求大致是:
1、评审的内容是组织做出的对于与产品要求有关的承诺(比如投标书、合同草案)
2、评审时机是在作出上述承诺前。
那么楼主说的三个阶段是否要评审,评审什么应该很清楚了吧。
那个组长说的也许是有一定的背景情境的。 合同签订前应进行评审。 这个rml傻逼居然连组织应该对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评审什么对象和内容都不知道,居然敢在国内知名的管理体系论坛撒泼打滚。也就是中国会出这种体系白痴奇葩。: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