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的一个特性未检验直接出货,如何判定更准确
2014年3月份《QMS国家注册审核员考试试卷》案例分析题:审核员在查某机械公司的成品检验记录,抽查了5份记录,发现应该检验5项内容,记录只检验了4项,结论是合格。询问签名的王XX,王说:“最近检测第5项内容的仪器坏了,送去修理了,平时第5项都是合格的,问题不大。”
答案:
不合格事实:查机械公司的成品检验记录5份,要求检验内容为5项,实际只检测了4项。
不符合19001条款8.2.4“组织应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已得到满足。这种监视和测量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1),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进行。”
我的观点:
该公司对产品的特性进行了检验,但5项只检了4项,没有圆满的检验即出货。所以判不符合19001条款8.2.4“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见7.1)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请各位发表高见!
谢谢!
未按照规定来检测,也就是监视和测量未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这个非常符合题义 emeipengxu 发表于 2014-6-5 08:10
未按照规定来检测,也就是监视和测量未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这个非常符合题义
你的观点是造成案例中的答案,即图中的1。
请问:在何种情况下判图中的2.
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我认为这一点已经足够了。
什么时候适用于第二种情况,我觉得重点是“策划的安排”,这种安排可能是检验,也可能是其它活动形式。 题中没提到向顾客放行产品,说向顾客放行产品只是楼主自己的判断而已 emeipengxu 发表于 2014-6-5 09:50
题中没提到向顾客放行产品,说向顾客放行产品只是楼主自己的判断而已
这是成品检验记录,不向顾客放行,那合格后,如何处置啊? 参考答案更贴切一些。
7.1 a) 到 d)中任何一项未完成时,第二种情况都会出现,比如,产品策划要求未完全达到;提供证据所需的某项记录缺失。 判不符合19001条款8.2.4“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见7.1)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如果不判这条,请给出一个判此条的案例。 8.2.4“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见7.1)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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