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U; \* W, r3 d; n% |2 u此题只能判7.5.3的第二段要求“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 ”不符合。7 O' o. V' |. z$ r: w! Q
理由如下:' x/ N% S- {8 }, L+ O& U9 ~
1、此题是零件进货检验控制问题,多了一个对紧急放行零件状态的识别控制的内容。审核员首先应该想到的是7.5.3条款,而不是7.4.3;
/ B2 P9 c" M+ x4 {8 o2、为什么不能判7.5.3第三段的“产品的唯一性标识”不符合?因为产品唯一性标识是要求产品有一一对应可追溯的标识,本案例并未说明该组织对采购零件有这样的控制要求,因此7.5.3第三段的“在有产品的唯一性标识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是否成立案例并未告诉考生,判此不符合审核证据不充分;
! F4 c) L$ a, @$ M3、案例只是要求能识别未经检验被紧急放行的那些零件,对这些零件,标准7.5.3的第二段要求“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这个要求是无条件的,贯标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满足此控制要求。根据案例所述,正因为该组织未按照标准要求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控制识别产品的状态,造成“15个已经在产品上使用,因没有特殊标记,不知道用于哪些产品上了,一时很难找到”这样的问题。因此,只能判不符合7.5.3的“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不符合。5 k% b6 z. ?* k, Z6 _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