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产品未使用,也未签订订货合同,只是要求公司提供产品进行测试。若测试可行,则进行进一步商谈。问题是,这样的情况,公司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不包括这部分的产品的质量控制? : U/ t" ~7 B# I2 d. t$ Y, S 若不包括,可能影响到顾客满意。包括的话,是否也从合同评审开始进行过程监控等一系统的质量控制过程?思路较乱,请高人指点!!
从这个场景不能得出是不是属于质量管理体系范围这个问题。待测试的产品,一般应该是正在设计和开发的产品,完全可以从7.3开始控制。如果对于这一过程不控制,如何转入正常供货的要求呢?从这一点来说,纳入管理体系是可以的,也是应该的。但另一方面,新品不一定在体系的范围内,为了新品而对体系进行大的调整也不太合适。; s6 I& C' |) J" e, z3 y
个人认为,应该把这一类产品放在设计和开发中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