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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5: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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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认可委(秘)(2011)123号 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CNAS-SC15:2010)部分条款理解的通知;明确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具体解释为:1、对于已获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等)施工专业资质的建设施工类企业,在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应按照GB/T19001-2008/GB/T50403-2007执行;2、对于未获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等)施工专业资质的企业,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可不依据GB/T50430-2007,但认证机构应界定适当的认证范围,避免与具备施工专业资质的企业的认证范围描述混淆,造成歧义;3、建设施工类企业的施工专业资质管理和标准,依据建设部令159号/建建(2001)82号/建市(2007)72号确定;4、建建(2001)82号中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无损检测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仅依据GB/T19001-2008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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