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免费注册用户名
×
目前,个别认证机构以不签合同、降低费用等手段招揽客户,向企业发放无效证书的行为猖獗,其危害不容小觑。 在质量风险排查中,某出口企业经一机构于2010年11月认证获得了ISO9001-2008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至2013年11月。今年9月,该公司参加一援外项目工程材料招标,按要求提供了体系认证证书在内的相关资质材料。材料提交两日后,该证书在认监委证书查询系统中根本查不到。企业随即向招标方说明情况,从投标资料中拿回了证书,避免了诚信危机。
3 ]3 A% K1 _ Q-' L& ? |2 o8 Q, [/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九条之规定,设立认证机构,应当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活动。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警惕非法认证危害:一是一定要与认证机构签署认证合同,并通过认监委网站查询认证机构是否有资质开展此项认证活动;二是在获得认证证书后,以及在工程招投标、供应商评定等关键环节之前,及时上网查询证书信息是否已经认监委备案、证书是否有效,维护良好诚信记录。
/ Z" `' v' ~6 v6 X5 S8 k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