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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定,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由法院按照经验法则,从已知的某一事实推断未知的另一事实存在,并允许当事人提出反证推翻的一种证据法则。前一事实称为前提事实,后一事实称为推定事实,一旦前提事实得到证明,法院径直根据前提事实认定推定的事实,无需再对推定事实加以证明。因为这种推定是建立在严密的逻辑推理和人们日常生活经验的基础之上的。可见,推定反映的是已知事实和未知事实、前提事实和推定事实之间的关系;推定的发生依据包括法律规定和经验法则,依法律规定进行的推定称为法律推定,依经验法则进行的推定称为事实推定;推定的救济方法是反证,当事人可以提出反证推翻推定事实,从而使推定规则失去效用。6 O/ R! I4 I& q% G6 y- F
, [' W5 O% {6 e- E. E推定与假定。在现代汉语中,假定有姑且认定、假设之意。它是对过去没有、现在也不存在的某种事实进行猜测的一种思维形式。假定是主观任意的产物,是不需要任何前提条件的假设,属于思维的范畴,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推定是法律允许的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特殊规则,只要在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内,就能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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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定必须由反证证明其伪,假定必须以证据证明其真。可见,推定与假定之间有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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