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免费注册用户名
×
之前曾回复了“请教这句话对吗”的贴子,我把我回复的内容又单独贴出来,请大家讨论,这样理解是否正确,欢迎大家发表意见! 一、首先,14001标准的“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是指:在组织界定的EMS范围内从事某项工作的人员,而且这些人的工作与组织所确定的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有关; 二、“为组织工作的人员”的范围: 我理解为“在组织界定的EMS范围内、本组织的员工以及为组织服务的合同方的人员,如在组织界定的EME地域范围内、为组织进行基本建设的合同方人员(即雇用方、合同方),因为在他们为组织进行建设施工中会产生粉尘、噪声等环境因素或重要环境因素,如果出现环境事故,也会追究本组织的法律责任。 三、“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的范围: 在组织界定的EMS范围内,以组织的名义,从事组织所委托的工作的人员。如某建筑施工组织(企业)的分包方。因为施工组织(假设为A企业)在接到某项工程后,可能将一部分工程分包给某分包队伍,此分包的施工队(分包方)只是代表A企业(施工组织)进行施工,就建设单位(甲方)而言,该建筑工程的施工责任仍属于A企业,A企业(组织)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