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免费注册用户名
×
审核时在维修班发现公司管理部发出的1份《不合格报告》(QA98—1),内容是:“维修班没有按操作程序维修”。审核员问:“这份报告是怎么处理的?”班长回答:“我们接到报告后马上去问内审员,他告诉我们是张某没按规定操作。我们扣发了张某当月奖金,责令其检讨。”并出示了扣发奖金的通知和张某的检讨。内审员在人事部查内审员资格和培训档案时发现培训档案中内审员只有一份考试卷,无其他记载。审核员问:“你们公司内审员是怎么培训的?”人事部负责人答:“我们没有这方面的培训老师,又马上要做内审,没有适合的培训班参加,就请其他公司的一位参加过培训班的人作教员,给我们内审员讲了一天课,发了考卷给大家做了一下。” 案例分析:本案首先是《不合格报告》的填写不规范,因为不合格的内容叙述过于简单,没有把问题描述清楚。而且内审员的培训也不到位。这违反了标准“8.2.2内部审核”的规定。其次,对不合格的纠正措施仅提供了罚款的证明。这不能说明已经采取了有效的纠正措施。违反了标准“8.3不合格品控制”的“a)采取措施,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