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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WHXS 发表于 2011-9-13 09:33 6 ?7 a9 ?, G, }" r: w
证据:手册中任命书的管代已跳槽,现无人知道谁是管代;程序文件规定每年进行两次内审一次管评,不能提供两 ...
T" N9 R2 U( U; P z管代这一条,如果是您描述的情况,确实是客观不符合,但这项不符合一开,基本属于严重,应该暂缓推荐,三个月后再审,这么开,企业不同意,中心不同意,在目前认证中心恶性竞争不断的业态下,常见。9 S5 f5 L& Y+ h' p0 P) S
管理评审,应正确理解标准的内涵,标准并不要求一定要开一次所谓的管理评审会议,事实上,任何一个有过实际企业管理经验的人,都不会幼稚到认为标准里要求的N条内容可以在一次会议上解决,只要是涉及到标准要求的N条输入要求相关的内容,在企业日常高层管理活动中得到体现,比如说董事会啊总经理办公会啊之类的,对所涉内容进行了讨论决策,就应该认可为实施了管理评审的某一个方面,一个企业在一年的管理活动中,可以通过多次类似会议或决策来覆盖标准要求的多个方面。当然,现在企业请的咨询老师为了省事,往往在写程序文件时规定必须每年开一次所谓的评审会议,挖个坑给企业跳。& h& h/ D1 s9 |5 A# u
内审,无论以何种形式,如果一年内无任何证据的话,肯定也是客观不符合,但这种不符合一般情况下是开不出的,原因与开管理者代表方面的不符合一样。7 [6 S9 L) |( O: h(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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