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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GB/T19000-2008 中3.7.6记录的定义是: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的活动的证据的文件。从定义来看是相当宽泛的。' g4 j* k, d6 U# Q
在审核实践中,审核员较多关注的和企业刻意预备受审的一类记录,往往是体系管理活动得到实施和产品经验证符合要求的证据。这类证据通常是PDCA循环中do和check阶段的输出。容易忽略的是3.7.6的注1:中所提到的记录的重要作用之一是“用于为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提供证据”。更直截了当地说,审核员们必须记得:当你要求受审方提供记录时,你就应当深究记录用于数据分析并适时为其后的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策划、选择和实施提供适宜、合理的证据。GB/T19001-2008中的8.5.2和8.5.3都提到的纠正、预防措施应与不合格(潜在的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即是由验证记录和其后的数据分析与采取的措施有逻辑上的一致性。8 z, h, |6 e1 q3 P: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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