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不赞成把问题简单归结为培训的。虽然所有的问题都有培训不到位的原因。审核只能就事论事,按照审核的证据去找不符合。现在的证据就是
8 Q3 N! F+ F. _. @0 W, s/ _! H1.产品标签上和使用说明均未有任何安全提示,% [7 ]4 f5 g5 j
2.经证实生产厂家已向采购部门提供了有关的信息资料,4 |) K( b% O0 d+ @* p! ~
3.与现场操作工人交谈时,他们告诉审核员这些物料可能有毒有害,只是偶尔有一些刺眼感觉。; j* @( h# t0 O$ w, M7 p2 @9 ^, n
根据1,采购环节没有问题,排除446C的可能。
& q8 N5 b8 f" ^' P- }8 e根据2,可能存在的信息沟通、危险源识别和运行控制三个方面有问题。第一个没有进一步的证据,理由不充分,第二和第三是因果关系: E- i! ~* r: M6 y6 I d) X1 D; i
根据3,员工不知道是否存在危险。至少从员工的层面没有进行危险源的识别和教育。
2 y5 | A0 B5 ?; V$ F如果就根据这些,判446似乎更好些,没有相关的操作指导书的证据最充足。说没有识别有些证据不足。尽管我也是想判在431的
- T7 {3 Q, \. d+ G, M3 B' V [2 t#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