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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产品”系列之六:“中国绿色产品”标识与认证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0 V- t/ _; [* [
201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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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中国绿色产品”整合的改革任务,目前提出了“统一实施、继承并行、循序渐进、合作开放”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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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1. “统一实施”的原则。 (1)统一产品目录。发布统一产品目录,包括所适用的标识与认证模式及依据等,使参与到“绿色”体系中的不同实施机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按照相同的目标、原则、要求对产品开展评价活动,提升评价结果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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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一产品标识。发布统一的绿色产品标识,并将该标识应用于绿色产品标识与认证制度中,统一的标识应能够涵盖现有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多个项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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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统一管理要求。对绿色产品标识与认证评价程序及结果进行统一的管理,指导实施机构在评价过程中使用的统一的合格评定程序并符合相关指南文件的要求;对已有标识与认证制度统一纳入绿色产品标识与认证体系的程序和基本要求,建立相应评估机制;对在绿色产品标识与认证体系下开展评价工作的实施机构,建立相关标准明确其所应具备的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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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统一技术支撑和信息平台。搭建统一的绿色产品标识与认证技术支撑和信息平台,负责体系建设的技术协调和信息发布;负责体系运行情况市场监测;负责财税等采信政策对接中“中国绿色产品”标识与认证结果的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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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继承并行”的原则 (1)针对现有标识与认证制度,通过建立相关评价机制,评估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已有标识与认证制度与绿色产品间的关联性、合理性、有效性,科学采信标识与认证结果,部分满足的部分采信,全部满足的全部采信。 * L# M7 c% a0 w6 E% g
(2)按照不“简单一刀切”废除现有认证的方针,以“政府整合为引导、市场采信为动力”为原则,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淘汰现有评价制度中不适宜的制度,逐步实现统一使用“中国绿色标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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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循序渐进”的原则 (1)采用试点先行和整体协调推进相结合的方式,优先考虑具备产业基础、标准成熟、已有国家层面上推行的认证认可体系的产品,按照目录与评价项目相结合的方式,先易后难、分步推进,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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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绿色产品指标体系的设计中,充分考虑不同产品对于绿色产品标识与认证所需把握的核心要素不同,按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理念,分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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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合作开放”的原则 (1)为推动“中国绿色产品”标识与认证结果在各项政策中得到积极的采信使用,需积极响应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的管理诉求,充分发挥地方执法部门对结果有效性的监管职能。 2 f) h2 v0 c1 K; J, q3 ]
(2)充分调动和发挥第三方认证机构和企业的主观能动性,采用第三方认证和企业自我声明相结合方式,建立多元化的合格评定管理机制,基于统一的技术信息发布平台,使满足绿色产品标识与认证的规则与技术要求的实施方式更为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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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整合工作除了面向国家层面推动的各认证制度外,对于认证机构自行开展的认证项目也将本着开放的态度,只要相关认证项目属于绿色产品标识与认证体系范畴、满足绿色产品合格评定评价机制要求,均可被纳入该体系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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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国际合作,在绿色产品标识与认证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广泛合作,促进国际互认,扩大中国绿色产品的影响力,提高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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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认证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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