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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u( m) u" C" @7 M9 Z: m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加强基层质监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质量工作特别是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存在弱化现象,改革进程中上下衔接不畅、职责权限界定不清、执法统一性及执法队伍专业化等问题也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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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指导意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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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
; |& _3 K5 V& E' { \3 {9 W基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是促进地方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保障质量安全、促进质量发展的基石。为切实加强市(地)、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全面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更加有效地提升质量水平,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结合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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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质监工作的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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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核心竞争力的显著标志,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质量工作的重视前所未有。十八大提出,要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个转变”重要论述,李克强总理强调以质量提升“对冲”速度的放缓,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从大的方面看,资源匮乏、环境污染、部分产能严重过剩,发展已走到不提升质量就难以为继的地步;从小的方面看,海淘流行、市场疲软、“中国制造”提振乏力,中国产品质量正呼唤一场真正的“品质革命”。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质量工作也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质量强国战略谋划布局以及质量工作体制机制改革至关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要求,质检总局积极贯彻落实,着力推动实施,进一步明晰监管部门职能定位、优化行政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同时也要看到,改革还没有完全配套、衔接,质量工作特别是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存在弱化现象,改革进程中上下衔接不畅、职责权限界定不清、执法统一性及执法队伍专业化等问题也亟待解决,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质监工作,充分发挥质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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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基层质监工作的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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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提升效能。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转变”,高举质量强国旗帜,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运用改革思路和创新举措,推动思想认识转变、思维方式转轨、工作实践转型,支持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提升质监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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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监管,发挥职能。坚持以法律法规赋予职能为根本,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加快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规范统一、精简高效”的质监工作新机制。突出质监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基础性作用,全力服务保障民生,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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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强化基础。紧紧依靠广大干部职工推进基层质监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保持队伍稳定。切实关心和维护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着力提升基层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素质,筑牢质监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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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狠抓质量提升,促进地方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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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立健全质量工作机制。推动地方政府重视质量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明晰质量工作责任,完善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市、县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大力开展“质量强市(县)”创建活动,形成独具特色的地方质量发展模式,提升区域质量总体水平。
* P/ N" V% N+ s& L. s+ y( T$ x2.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结合辖区内主导产业和产业集群布局,狠抓支柱产业、主打产品的质量提升,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转型。把提升质量作为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重要抓手,突出重点消费品、电子商务产品和现代服务业的质量提升,着力提升质量供给水平,满足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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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力实施品牌培育工程。激发企业主体作用,加大企业、产品、服务品牌的培育、推广和保护力度。以质量评价和质量奖励为抓手,着力加强产业聚集区、现代服务区等各类示范区创建和管理,发挥示范区品牌效应,加快形成竞争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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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依法公开企业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建立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完善分类管理、风险管理等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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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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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质量安全风险意识,推动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收集、上报和处置工作,防范质量安全风险。抓住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突出消费品监管,突出产品安全性能监管,突出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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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维护特种设备安全。推进特种设备技术检查机构设置,加大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力度,充实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水平。坚持底线思维,突出电梯、气瓶、大型游乐设施等涉及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以属地监管为原则,推动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地方政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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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大执法打假力度。抓住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儿童用品、食品相关产品、汽车产品、电商产品、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容器等重点产品,严厉查处一批违法生产经营的大案要案。加大明查暗访、约谈承诺、公开通报、督查建议等工作力度,实施重大案件督办和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定期集中公布典型案件,提高执法打假的公信力和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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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充分发挥质监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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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强计量基础建设。全面落实贸易结算、环境保护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计量监管工作。提升计量技术机构建设水平,合理配置技术资源,加强量传溯源能力建设,确保量传体系的完善性,法制计量和民生计量的有效性。围绕节能减排、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等领域,建立健全计量技术体系和公共服务。提升基层计量执法能力和水平,充实基层简便、快速、有效的计量执法装备,加大对计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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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完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地方标准化工作机制,推进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推动行政审批、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标准化,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的领域先行先试。推进企业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开展强制性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加大依据强制性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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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强化检验检测认证工作。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探索搭建地方统一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检验检测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积极推动有机认证、节能低碳认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等示范区建设,形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凝聚监管合力,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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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基层履职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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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改革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和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省、市(地)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通过专项经费拨付、信息互联互通、专业知识培训等途径,帮助基层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明确执法主体,统一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标识,保障规范执法。要进一步完善业务指导、制度规范、检查督促、行政纠错等工作机制,推动基层职能履行到位以及地方政府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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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明晰职权划分。省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明确省、市、县三级事权划分,加快构建职责定位清晰合理、履职程序便捷高效的质监工作职责体系。市(地)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突出管理专业性,依法履职尽责,切实承担起业务指导、培训、检查、督促以及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技术服务保障等职能。县(区)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突出执法综合性,将一线执法、保障安全作为工作重心,落实履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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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强化条件保障。基层质监(市场监管)部门履职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在有效保障基本支出、专项业务经费基础上,争取专项经费,提升基础建设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进装备现代化、专业化,确保办公设备以及执法装备配备到位,做好信息化设备和监管执法装备的及时升级更新。梳理执法依据,理清法定职责,建立并动态管理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权责一致。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通过购买技术服务等方式,为行政执法提供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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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改革意识,克服条块思维,注重班子建设和队伍团结。密切关注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合理诉求,做好队伍思想的教育引导工作,维护好基层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完善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大力开展基层部门领导干部轮训以及执法人员实务操作业务培训,提高基层依法履职的能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质检总局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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