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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珠三角地區很多代工企業都刪除了7.3章節,個人分析還是咨詢公司和認證機構的錯:/ j# a; z5 T, y' s& D! o
1、在認證申請時,會被告知有7.3章節要求的程序費用要提高很多,企業在不影響或影響不大的情況下當然會選擇費用低的、運作簡便的方式,卻不知在企業中後期發展時才發現設計和開發的空白導致了技術層面的失控,從而引發許多的制程問題及品質異常。
2 B/ h4 V2 D% Z* @% w7 g: f2、咨詢公司在做輔導時,會告訴企業代工廠不涉及設計和開發程序,而且文件上也有說明可以刪減。顧問才是專家,這導致了企業根本就沒有了解到設計和開發在一個加工型企業裡的重要意義。但卻不知這是因為咨詢公司在鑽空子偷懶,畢竟少一個程序就會少很多的麻煩,這個現象就如同行業內很多企業的體系沒有結合企業實際,做成了“兩張皮”。
d9 ^* M& @* m1 ~( J# f1 t3、既然咨詢公司及認證機構都沒有說有問題,那企業就認為是符合ISO精神的,因為那些專家都是這樣宣導的,在企業沒有完全理解ISO精神時有哪來的勇氣去質疑這個問題,多半是原來想把設計和開發要求做成程序加以管控的企業也因此怕與ISO要求不要符而放棄。" ]' M# @% ]1 S7 m$ G, @% i/ k6 F
個人認為在OEM企業內應把設計和開發納入管控,沒有設計和開發:相當於沒有技術及品質的指導標準,也沒有能力去滿足顧客的產品提升要求。當組織無法滿足顧客的要求時,就嚴重違背的ISO的核心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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