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用户名
 免费注册用户名
  • ISO爱好者祝广大坛友蛇年大吉!!!
    各版块官方QQ群号新手如何获得更多贡献值审核员注册挂靠推荐如何成为国家注册审核员新手入门必读-论坛版规
    查看: 1834|回复: 3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的企业法律责任与审核的风险和机遇

    [复制链接]

    104

    主题

    5147

    回帖

    6万

    积分

    博士

    积分
    61541
    发表于 11-16 07: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免费注册用户名

    ×
    本帖最后由 牛角尖 于 2021-11-16 09:26 编辑 - ~5 N3 S7 m5 r$ x/ h  n7 a% p* o

    & n$ u, a/ y& m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的企业法律责任与审核的风险和机遇
    A、列入重点和简化管理企业要办理排污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
    (二)未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
    (三)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四)未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

    6 x3 F- l. I3 `7 L# c4 P# l$ k
    涉及到的环境台账记录、排放记录、执行报告、尤其是根据自行监测方案提供的检测报告等均是不可缺少的审核内容。规定一个季度监测一次,就应该一个季度检测一次。就不可以按现在的大多数处理方式,一年一次。如果漏审就有被监管的风险
    B、列入登记管理的企业要办理排污登记表 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第四十三条 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排污登记表的企业,要审核登记表上的排污信息,如:焊机要求配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生活污水要求经过化粪池再进入市政管网。你就要核实焊接时是否在使用焊烟净化器,是否有化粪池。重点还要查看企业是否有漏报的设备,如:锅炉等,要查看燃料消耗的台账与提供信息相符 等。
      C 、排污许可制度的完善给我们审核带来了机遇,如很多环保措施是在政府监管之下的,控制到什么程度是经过审批的,我们只是按提供的信息审核就是, 开出的不符合企业也会积极地整改,因为如果整改不到位不仅仅是不符合关闭不了。更涉及到违规被罚款。我们这样“狐假虎威”很好,算是个机遇 。有机遇,也会有风险,如果上述的内容,该审的没去审,或降低要求(如检测报告的周期时一季度,你按一年确定审核发现) ,那就会有负连带责任的风险。
    ; l. D( H" i5 Y0 G' r/ V

    184

    主题

    982

    回帖

    3万

    积分

    博士

    积分
    32203
    发表于 11-17 09: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的规定,是审核员策划审核内容时应该关注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4

    主题

    5147

    回帖

    6万

    积分

    博士

    积分
    61541
     楼主| 发表于 11-17 10:02:35 | 显示全部楼层
    lshj1943 发表于 2021-11-17 09:42% I% j! |" Y4 {9 c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的规定,是审核员策划审核内容时应该关注的。
    & X4 m( E& e" N+ c$ p6 S
    还有一个 重要的意义,凡是纳入登记管理的及未收入目录的企业。都不用提供3废检测报告。这个条例解决了原来要求企业提供3废监测报告的法定依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5

    主题

    6233

    回帖

    2万

    积分

    博士

    积分
    21687
    发表于 11-18 01: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新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用户名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ISO爱好者 ( 鲁ICP备09041441号-1 )

    GMT+8, 2-4 01:15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