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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anbaihang 于 2020-5-16 09:45 编辑 # r( G8 ^9 y( c& l [( X
( C$ V: I8 A7 j% U6 S 第六章是讲策划,没有其他内容。其中6.2“质量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也是策划,一点不错,这里讲的内容就是“质量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它哪里涉及到了楼主描述的“未对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的情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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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6.2“质量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当作“9.1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来判“未对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的不符合项,这才是把标准用错了!没有什么“就近原则”就可以乱判不符合项。道理很清晰的,不用再反复“解释”什么,否则这种“解释”,或许会让学员今后考试时答错类似的考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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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企业“未对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的不符合项,应该判到9.1.3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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